上网以来,我在六月里用心写过三篇祭文。其中一篇是“祭李思怡文”,另外一篇就是下面的“祭沙兰镇小学生文”。2005年6月10日,一场洪水同样先通过摧毁校舍吞噬了100多位孩子的生命,这场悲剧如今已经整整三年了。很遗憾我未能在2008年6月10日那天想起这件往事——没有人能真正地把别人的悲剧当作自己的悲剧。今天是父亲节,我突然想起汶川的父亲节正在重复沙兰镇的父亲节——再过三年,我也将在遗忘的大洪水中参与对四川悲剧的精神埋葬。没有一种哲学能冲破这样的绝境,直到十字架竖立在时间和空间的交叉点上,亚雅仑谷的月亮静止在空中。
把“政党”比喻为“母亲”,实际上是用文学语言为“政党的孩子”之说提供了理念上的根据。不幸的是,这种文学抒情被泛政治化,仿佛它不再是隐喻,而是来自某种历史客观性。在这种莫名其妙的母子关系中,显然,被刻意强调的不是“母亲”对“孩子”抚爱的道德义务和法律责任,而是强调“孩子”对“母亲”的感恩,以及伤害“孩子”的某种不容置疑的合理性。
我的朋友老周今年出了一本书,《我只养你十八岁》(海南出版社2004年4月出版),这本书在大陆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我在和他一次对话中称之为“老周革命”。老周是纹革后中国第一批教育学硕士,但从此一直与中国教育为敌。他认为学校教育就是学校对家长的绑票,而中国的“教育思想”完全缺乏对个人的尊重。
李思怡,女,3岁,四川省成都人,2003年6月4日到6月21日,因母亲被警察抓走而饿死在自己的家中。
题记:多年前读作家冯冀才《一百个人的十年》一书的时候,我就有这样一个“理想”:希望能写一本类似的书,但记述的是1989年以后中国大陆100个普普通通的个人的命运。这本书首先要反对80年代那种“断代史”的观念,即仿佛“文革”以后中国人真的第二次“解放”了。我不否认“文革”后中国社会的某种进步,但在这个“新时代”,个体命运并没有结构性地告别悲剧时代,悲剧仍然在继续(正如文革仍然在继续一样),并由于“改革开放”的喧嚣反而使世界更不愿意倾听个人的呻吟。
我相信,鲁讯先生在呼喊“救救孩子”的时候是抱有一线希望的,但不久他绝望了,因为“孩子死了”。 没有人救孩子,孩子更没有被救活,而且孩子死得那么悲惨、那么没有道理,又那么“平常”。 如果《药》可以换一个名字的话,那就是 “孩子死了”。 两个母亲在墓地相遇,她们的孩子一同埋在黑土蓬蒿之下。嘎噶远去的那只乌鸦,株株僵立的野草,它们见证了“孩子之死”。
儿童权利应该视为基本人权的内容之一。言论自由、人身自由、财产自由的权利价值在法学视域是显然易见的,但是儿童权利之保障,是上述基本人权历史中另外并行的一条线索,它将权利观念复制在人自身的历史中。对于汉语文化而言,基本人权和儿童权利观念的绝对匮乏,是相互联系、相互支持的两个范畴,与之对应的是绝对君权和绝对父权。没有人怀疑,东方专制主义的绝对皇权制是建立在军队实力和家长制文化的根基之上的,而孝道则为家长制提供了宗教依据。
“这些跟头翻得很漂亮”,这是我看完据说在大陆正热播的电影《英雄》之后得出的唯一正面结论。这也是我能给出的最高评价,如果电影艺术就是翻跟头的话。但由于这些年翻跟头的“艺术”实在太多了,也在香港翻了几十年,又在世界上《卧虎藏龙》了一次,所以也不能说这次就比以前的“把式”更精彩。导演张先生艺谋可能还是要同时以“摄影”取胜,不过这些“图片”在互联网上早已泛滥成灾了。要之,上述“正面评价”也许还是过于奢侈了。
一年又快过去了。北方雪黑、南方雨白,空气中到处洋溢著一种时间与心灵之间生死诀别的气氛——时光匆匆,想拦都拦不住。在这种时刻,我们能够更深刻地理解“平等”观念是如何产生的:在时间面前人人平等。另一方面,它也揭示了人存在意义上的永恒绝望:在时间的“专制统治”之下,没有一个人能够逃离。人就像时间河流里的石块,只能狼狈地被冲著滚动,直到沉陷在白发苍苍的角落里化为虚无。
这是2002年的文章,今收集在博客里,也可以视为自己思想转变中的一个见证。此次发表时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