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是人生和人类历史真正的目的。圣经、特别是加拉太书,将真正的自由启示给我们:第一、真自由是与神同在;第二、真理叫人得自由——这真理就是基督并祂钉十字架,人因信这真理而称义,而得自由。基督救恩和因信称义是加拉太书的核心真理,因此这一书信在保罗时代,先将基督教从犹太教中彻底剥离出来;后在路德时代,将基督教从罗马教会中独立出来;同时,也将基督教与世界一切文化、哲学和宗教区别出来——因为所有的人类文化,究其本质,都是关于行为成义、“属世的双重预定论”和肉身成道的文化。在某种意义上,加拉太书告诉你,基督教是什么。
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是从他的《加拉太书注释》开始的。正因为如此,路德才说:“加拉太书是我自己的书信,我已与她情定终生,她就是我的凯蒂”(Katie von Bora,即路德之妻,参见Table Talk, LW, 54, 20,“The Epistle to the Galatians is my epistle. To it I am as it were in wedlock. It is my Katherine”)。加拉太书因此也是我们每个基督徒的书信,一方面,它是写给我们的;另一方面,它是我们要转发给世界的。因为我们负有这样的使命,就是在遍地宣告自由——这封书信是真正的自由宪章或独立宣言(The Charter of Freedom或Magna Carta of spiritual liberty;the Christian’s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Merrill C. Tenney)。
我们学习加拉太书不仅因为它有如此重要的历史意义,更因为他具有现实意义。加拉太书中的真理,及其所针对的问题,具有永恒价值,因为这是神说的。加拉太书所要处理的问题就是各种叫人继续做奴仆的人类文化。起初,法老追赶以色列人到红海,目的就是不想让他们得自由;在加拉太书中,犹太教的人追赶基督徒,从巴勒斯坦到小亚细亚,又到欧洲,本是出于同样的目的。今天,那“空中掌权的”,继续追赶和阻挡人类的真自由,于是,加拉太书将我们带到红海之滨,重申逾越节羔羊的代赎和神的爱,坚固我们与基督同死同生的福音。这是我们要领受的真理,这是我们要坚守的自由。
加拉太书无疑是保罗最早的书信(或之一);并是圣经正典最早收录的新约文献(或之一)。这两个最早在某种程度上显示了加拉太书独特的历史地位。
公元160年马吉安(Marcion)开始编制新约正典,包括保罗的十封书信及删改过的路加福音;其中,加拉太书被置于使徒书信的首位;德尔图良在这一点上没有反对马吉安,他称加拉太书为反犹太教的第一书信(the primary episle against Judaism,Adv. Marc.5.2.)。其后,教会开始新约编制工作,保罗书信最早集成。公元367年,亚他那修(Athanasivs,亚大纳削、阿塔拿修,298年-373年)拟定新约正典27卷,为现今新约之基础,同样确立了加拉太书的正典地位。正因为如此,一些古老的圣经抄本都包括加拉太书在内,如西奈抄本、亚历山大抄本、梵蒂冈抄本第1209号、厄弗冷叙利亚重叠册式抄本、伯撒册式抄本、切斯特•贝蒂纸莎草纸抄本第2号(P46)等。第三世纪希腊文七十士子译本(Septuagint,也称Deuterocanonical Books,即第二正典,增加了“第一正典”Protocanonical Books,即巴勒斯坦希伯来文旧约圣经没有的一些篇章)和第四世纪拉丁文译本(Vulgate,天主教圣经正典,46卷。宗教改革后,新教返回希伯来文旧约,重订为39卷)都将加拉太书放在显要位置。
圣经正典形成以后,第四、第五世纪的教父们多有关于加拉太书的诠释,尽管专门著述比较罕见。最早可上溯到伊里奈乌斯(Irenaeus,St.,120/140~200),亚历山大的克雷芒(Clemens Alexandrinus,约150一约215)、德尔图良(Tertullianus,150-230)和奥利金(或译俄利根,Origen;约185—251)等,均曾在他们的著作中指名提及加拉太书。希腊教父方面,相对重要的是奥利金的著作,按耶柔米(Saint Jerome, 347-420)的说法,奥利金撰写了15本关于加拉太书的小册子,迄今只存个别拉丁残本(Origen,Op. IV. P.690, Delarue)。接下来比较重要的人物是Joannes Chrysostomus(347–407,Benedictine edition of Chrysostomus’s works x. p. 657)和他的同时代人Severanus和稍后的Theodorus Mopsuestenus(?-429)。拉丁教父方面,重要人物包括C. Marius Victorinus(约360),Marius Victorinus’ Commentary on Galatians,在2005年已经出了最新英译本。不过lightfood曾抱怨过,Marius Victorinus的注释比较费解。
总的来说,从五世纪到宗教改革期间,加拉太书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有关加拉太书的研究几乎是一片空白。这确实有其中的道理,因为新教之前的教会,特别是中世纪以来,教会不断偏离加拉太书的真理。因为同样的原因,路德领导的宗教改革,加拉太书成了改革的纲领,成了圣灵的宝剑。路德的《加拉太书注释》有3个不同的文本,分别出版自1519年、1523年和1535年。天路历程(The Pilgrim’s Progress)的作者约翰•班杨(John Bunyan, 1628-1688)这样评价路德的《加拉太书注释》:除圣经外,这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这显示了路德作品对基督教的深远影响。从路德以后,基督教会此起彼伏地贡献了一系列相关的神学成果,这在我例举的参考书目中可见一斑。
不过,由于《加拉太书》自身没有记载写作的时间和地点,这造成了释经学历史上浩如烟海的观点。Abert Barnes(1798–1870)在其所著的加拉太书之导言中列举了19世纪众说纷纭的观点,在他的名单里,参与讨论的神学家包括Tertullian、Epiphanius、Theodoret、Lightfoot、Chrysostom、Lewis Capellus、Witsius、Wall、Pearson、Grotius、Mill、Dr. Benson、Lardne、Macknight、Hug、Mr. Locke、Paley等等。不过,既然圣经没有直接把这个问题启示给我们,显然,这个问题与救恩真理并无重要关系;或者说,圣灵关切的是加拉太书超越时空的永恒真理。
如果一定要我接受一个写作时间,我倾向于Martin H. Franzmann的观点。即雅各书为第一封使徒书信(约成书于45年),保罗的加拉太书是第二封使徒书信(约成书于48年)。这个神学上的链接很重要。雅各书是写给犹太基督徒的(雅各书1:1),宗旨是吩咐犹太信徒按摩西律法悔改,向耶稣基督重生。这已经开始了基督教与犹太教的分离;加拉太书进一步将基督信仰和犹太信仰区别开来,开始了基督教脱离巴勒斯坦地方宗教、进入全球的历史进程。Tertullian最早持这种观点(Lardnet, vol. vi. p. 7. ed. London. 1829);Chrysostom的观点类似,同情这一观点的还包括Bruce、Longenecker、Donald Guthrie等人。
与写作时间密切相关的是收信地点——根据使徒行传提供的相关线索,加拉太书可能写给“北加拉太”(可能是保罗第二次行程中在那里建立的教会),也可能写给“南加拉太”(可能是保罗第一次行程在那里建立教会,使徒行传13:14-14:26);相对来说,如果是前者,写作时间就较晚,如果是后者,写作时间就较早。这就是加拉太神学历史上著名的“南北战争”。我不想详细介绍并介入这场迄今为止仍然没完没了的争论,不过值得一提的是,所谓北加拉太,主要是在种族传统意义上讲的,那里居住着“加拉太人”,因为那里曾是古加拉太王国;而所谓南加拉太,主要是指政治地理意义上的,其中很多居民在血统上并不是“加拉太人”,尚未被“凯尔特化”。不过在保罗时代,整个罗马帝国的加拉太省,实际上包括了南北两部分,北起黑海,南到地中海。18世纪以前,北论主导。这在某种意义上是因为教父传统,因为教父时代,加拉太省已经缩小集中在北加拉太。但18世纪以来,特别是一些法国学者(Georges Perrot,1832-1914)开始提出南论,由于加尔文也是法国人,因此在加尔文主义阵营里,支持南论的大有人在。尽管B.C.Light重新捍卫了“北论”观点,一些德国学者也继续声援;但从W.M.Ramsay(1851-1939)迄今,南论开始占上风(Donald Guthrie,1990)。
这里面有一个很有趣的原因,就是涉及加拉太人的种族渊源及保罗对加拉太人的批评。加拉太人在希腊语中称Κελτοί,Κέλται和Γαλάται,在拉丁语中称Celt,Galat和Galli。现在中文翻译为凯尔特人或高卢人。按罗马历史学家李维的记载,高卢人是欧洲的“中国人”(公元前2000年居住在欧洲中心地区),后来向今天的伊比利亚半岛和英伦诸岛以及小亚细亚半岛流散。由于法国人在某种意义上也曾被称为高卢人,而保罗以及很多历史学家都谈到了高卢人的迷信、野蛮、好战、轻信、轻慢、内斗、多变、醉酒,荒宴等等特征。这让法国教会大大不爽。因此他们其中有人,宁愿相信加拉太书的收信者是南部非宗族意义上的加拉太省人。
关于加拉太人的特征,可以对照加拉太书1:6;3:1;5:21;6:7;5:15等信息,以及关于亚洲凯尔特人的权威著作,如Polybius(波里比阿),v. 77-78;iii;xxii.16-24;Livy(提图斯•李维)xxxviii. c. 16;Strabo(斯特拉博) xii.p.566sq.等;也可以参考Themistius Or. xxiii;Casar Bel(恺撒)l. Gall. i-vi;Joseph(约瑟夫). Antique. xvi.,xxii;Cicero(西塞罗) de Div.i-ii;Pliny(普林尼), Hist. Nat. 5. 146, 147;Memnon(曼农),διανειμαντε. Fragg. Hist. Grc. Ed. Didot. III536,Justin(查士丁), lib. xxiv. 4; xxv. 2; xxvii. 3.,Diod.Sic(西西里的狄奥多罗斯).V.26,27,28等。这些作者几乎在保罗同时代或者很近,他们的文字,特别是希腊文方面的记载,和保罗在加拉太书中对加拉太人的表述有着惊人的吻合。
欧洲的凯尔特人大约前278开始向亚洲宣战,进入小亚细亚半岛的中心(Livy Hist. 38.18.3-9)。在希腊化时期,小亚细亚半岛上的加拉太人称为“高卢希腊人”(Gallogrecians,Livy, Hist.28 17.9),并溶入地方宗教。前64年,这里成为罗马皇帝庞培宗主下的王国;前25年,在奥古斯都统治下成为罗马行省——事实上,使徒行传中彼西底的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及特庇都在加拉太境内;因为保罗时代的加拉太省,已经从黑海的本都延伸到地中海的旁非利亚,因此南北皆有可能。不过加拉太省居民种族复杂,但多少都受到了加拉太文化的影响。加拉太人严格来说不是一个种族(race)或部落集团(agroup of tribes),而是一个语言集团(a language group)。另外,加拉太人崇拜当地的神“众生之母”Agdistis和希腊神宙斯(参见使徒行传16:6;18:23;哥林多前书16:1;提摩太后书4:10;彼得前书1:1)。不过凯尔特人的古代宗教以德鲁伊德(Druid,源于dru,意即“槲树”)教而著称;而曾经流行于欧州的钟形杯文化和战斧文化(Bell-Beaker and Battle-Axe Culture,约公元前3000年中期—约公元前2000年初)据知也与凯尔特人有关。凯尔特人的游牧传统,以及对宗教仪轨本身的追求,无疑更容易受到犹太教的影响。这就是保罗所要面对的复杂局势。
现在我们要从福音历史的角度重新审视加拉太书的历史地位。使徒行传1:7-8中,基督对门徒有一个伟大的应许:“耶稣对他们说,父凭着自己的权柄,所定的时候日期,不是你们可以知道的。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我们可以把这一使命成为“地极计划”。按神这样的旨意,福音从耶路撒冷启程,经过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又以安提阿为中心,进入小亚细亚半岛,再进入欧洲,开始了传遍地级的历史。人类的历史在这种意义上就是福音史。我们可以简单回顾一下这一历史进程。
起初福音大举向西进入“众海岛”,这在旧约中已有预言。以赛亚书24:15说:“因此你们要在东方荣耀耶和华,在众海岛荣耀耶和华以色列神的名”(一并参考以赛亚书49:1;60:9)。这里所说的众海岛,可能是指巴勒斯坦以西的众海岛。打开欧洲地图我们看见,从东向西依次排列的海岛包括:小亚细亚半岛(包括前面的塞浦路斯岛)、希腊诸岛、意大利半岛、伊比利亚半岛、英伦诸岛,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保罗和其他使徒首先“征服”了小亚细亚半岛(包括前面的塞浦路斯岛)、希腊诸岛、意大利半岛,甚至包括伊比利亚半岛(如果初期教会历史关于保罗最后到达过西班牙的记载属实的话;一并参考罗马书15:23)。这是地极计划的第一波,在世界历史上是罗马帝国时期。第二波是宗教改革,福音中心从罗马北移到德国的威登堡,向西进入英伦半岛,在那里形成圣公会;向北进入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在那里,路德教会成为“国教”。与此同时,加尔文主义在日内瓦和荷兰聚集力量,连同其他新教,开始了进入新世界和远东的旅程。在世界历史上,这对应着罗马帝国的崩溃,民族国家的诞生和英帝国的崛起。连同小亚细亚半岛(包括前面的塞浦路斯岛)、希腊诸岛、意大利半岛,目前福音历史处于第三波,就是整个新大陆被福音化;同时,旧大陆,特别是在阿拉伯沙漠和太平洋之间,开始出现了福音化浪潮——地级计划接近尾声。
保罗时代,福音在欧洲有三大战役,或者说,福音要征服欧洲的三大文明,这三大文明分别以三大半岛为中心,第一是希腊文明,屹立在希腊半岛。第二是罗马文明,盘踞意大利半岛。第三就是凯尔特文明,它一度是欧洲的中心,然后散落在伊比利亚半岛和英伦诸岛;它的前锋就在小亚细亚半岛,并且在这里,凯尔特文化和犹太文化联合起来,形成了最坚固的防线。因此,加拉太书所要解决的,是最残酷的争战。我们当注意,当保罗要从耶路撒冷进入欧洲中心的时候,曾盘踞欧洲中心的凯尔特文明,已经占据了小亚细亚半岛的中心。这实在是两个中心的对撞。
但什么是教会争战的武器呢?就是神的道,因为神的话语就是圣灵的宝剑。这话语在使徒时代就表现为使徒书信。神是用书信征服了整个世界。起初,神的话语在旧约时代,分两个阶段:当人口很少且人的寿命很长的时候,神用口头语言临到人;当人类繁衍众多,且人的寿命缩短,从摩西时代开始,神的话语采取了书面形式。但是,到了新约时代,由于福音要进入全球,先知的书卷就转变为可以如实流通的书信。使徒书信基本上是围绕三大半岛的。我们说过,雅各书是第一封书信,开始正视犹太文化的纠缠,结果保罗的加拉太书,将基督教和犹太教的决战,一并与欧洲凯尔特文化的决战,引入小亚细亚半岛。事实上,由于小亚细亚上争战的至关重要,以弗所书、歌罗西书、腓利门书、彼得书信和约翰书信,基本上都围绕这个地区展开。其次是希腊半岛。这里的书信包括帖撒罗尼迦前后书(马其顿首府,希腊第二大城市),哥林多前后书(亚该亚首府),腓立比书(位于两大洲接壤地带);当然,也包括使徒行传17章,保罗在欧洲文明中心雅典的宣告。最后是意大利半岛,这就是著名的罗马书。不仅如此,罗马书15:23还展望了西班牙的前景:“但如今在这里再没有可传的地方,而且这好几年,我切心想望到士班雅去的时候,可以到你们那里”。
此外,保罗的三封教牧书信也与此相关。提摩太前后书的对象是提摩太,提摩太是什么人呢?使徒行传16:1告诉我们:“保罗来到特庇,又到路司得。在那里有一个门徒,名叫提摩太,是信主之犹太妇人的儿子,他父亲却是希腊人”。然后我们再看提多书,加拉太书2:3说,“但与我同去的提多,虽是希腊人,也没有勉强他受割礼”。我们在这里看看圣灵为福音西进在人才上的预备。首先,保罗是大数人,大数在安提阿以西,实际上处于巴勒斯坦和小亚细亚的中间点上。保罗在那里不仅受到了严格的法利赛的教育,而且也深受希腊文化的熏陶,并了解西方多民族的文化习性。然后神预备了犹太-希腊混血的提摩太,最后给保罗预备了纯粹的希腊同工提多与医生路加。
在这种背景下,让我们再对比以赛亚书49:1(众海岛阿,当听我言。远方的众民哪,留心而听。自我出胎,耶和华就选召我,自出母腹,他就提我的名)与加拉太书1:15-16(然而那把我从母腹里分别出来,又施恩召我的神,既然乐意将他儿子启示在我心里,叫我把他传在外邦人中,我就没有与属血气的人商量)。我们还能说什么呢?“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他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踪迹,何其难寻,谁知道主的心?谁作过他的谋士呢?谁是先给了他,使他后来偿还呢?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阿们”(罗马书11:33-36)。当然,我并非说,圣经一定要这样解释、而且更不是说我的解读是唯一真理。这仅仅是一个见证的角度。
1517年,路德将自己的名字Luder改为Luther(这个名字来源于希腊词ελευθερο,意为“被解放的人”,“自由人”)。这确实很有象征性。很多人,特别是慕道的朋友,很难理解“因信称义”教义的重要性。事实上,“因信称义”是基督徒自由的基础。所以路德说,“因信称义”使“我们的宗教与一切其他宗教相区分”;如果我们失去这教义,就会失去上帝(WA50,199;BC,292;WA30i,133;BC,365)。圣经把自由放在真理的根基上,这真理包括三部分内容:“本乎恩”,“也因着信”,“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以弗所书2:8)。这就是路德会四个唯独的信条(Foue solas):唯独圣经(sola scriptura)、唯独恩典(sola gratia)、唯独信心(sola fide)、唯独基督(solus Christus)(“唯独荣耀上帝”因更强调、或结局只能是更强调人在地上荣耀神,尽管这一条可勉强追溯到路德95条之37章,但未列入路德宗的信条)。加拉太书在这四重真理的基础之上,定义了人的新自由。所以我们可以将加拉太书划分为两大主题:真理与自由;也可以进一步将真理主题一分为四,然后将加拉太书划分为五重主题。在这方面,我并不赞同Lightfoot和Bruce等释经者的观点。他们都坚持认为,加拉太书包含这样的双重主题:第一,保罗为使徒身份的自我辩护;第二、真理问题。事实上,第一个主题完全是错觉,因为保罗的“自我辩护”并不是目的,乃是为真理的见证。圣经不是“保罗说”,而是“圣灵说”或“神说”。
加拉太书将唯一的真理和真正的自由启示给我们,这自由是在基督救恩里的自由,是以基督的十字架献祭为根据的。整个人类如同四处迁徙的加拉太人,他们到处在寻中真理和自由;也如跨越千年守望救恩和解放的犹太人;但当真理、自由和拯救临到的时候,他们并不认识祂;反而抵挡祂。这世界抵挡受膏者的哲学,源远流长。起初,这哲学就是“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创世记3:5);人骄傲的结果却是自由的失丧,沦为羞耻和恐惧的奴隶(创世记3:7-10),并且彼此践踏(创世记3:11-13)、漂离(创世记3:14-24)、杀戮(创世记4:8)、奴役(创世记4:19-24)和死亡(创世记5)。但这一切,导致了人加倍以骄傲来对抗神,接下来就是“伟人文化”或“英武有名”现象(创世记6:1-4),与之相应的是更大的死亡,就是大洪水。高潮是巴别塔事件,人要“塔顶通天,为要传扬我们的名”;结局是全地的流散。从“眼睛明亮”、“英武有名”到“塔顶通天”,这就是加拉太书要对付的人类历史,就是要带领人从这种绝对奴役之下解放出来。这正是犹太教的问题,也是所有人类文化的问题。
人类的一切犯罪,或者说所有的奴役和死亡,都是在“眼睛明亮”、“英武有名”和“塔顶通天”的旗帜下进行的。以赛亚书将这一命运的属灵背景揭示出来:“明亮之星,早晨之子阿,你何竟从天坠落。你这攻败列国的,何竟被砍倒在地上”(以赛亚书14:12)。“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在教会释经传统上乃指魔鬼。到了使徒时代,圣灵更清楚地告诉我们,这“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在教会里就是“那大罪人,就是沉沦之子”;“他是抵挡主,高抬自己,超过一切称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神的殿里,自称是神”(帖撒罗尼迦后书2:4)。人类史和思想史都是为此做见证的:人骄傲,自以为神;并必然以某些人自以为神,且通过践踏别人自称是神为必然结局。换言之,人类犯罪史包括两部分,第一步是人的崛起;第二步是某些人在别人身上崛起。前者表现为无神论,后者表现为特选论(选民、优秀种族、双重预定、先进代表等);两者奉行共同的历史乐观主义,以此取代圣经对人绝对的悲观论断及末世论;他们根据对人的乐观主义、特别是对“选民”行为成义的“信心”,宣称人神合作或人的独立工作,可以在地上荣耀上帝,甚至建立人间天堂。
加拉太书中,保罗要对付的犹太主义,是一种根深蒂固的“明亮之星”的思想。在当时的犹太人看来,外邦人存在的唯一价值就是做地狱的柴火,而他们靠行律法为上帝唯一的选民。这种思想(行为称义和排他被选或排他预定)变相地成为了中世纪的教皇主义,不过是以“使徒统绪”(apostolic succession)的名义。遗憾的是,这种思想并没有随宗教改革而终结;正相反,行为成义和排他预定论反而以各种形式,支配了人类近代史和现代史。我们可以粗略地整理这个脉络。首先是15世纪的文艺复兴,在那里,人类离开教会离家出走,人类宣告自己面对上帝开始独立和崛起(参见Oratio de hominis dignitate,by Giovanni Pico della Mirandola, Giovanni,1463年2月24日-1494年11月17日)。然后是16世纪的加尔文主义(包括左右两翼的灵恩运动和人神合作说,以及各种版本的“日内瓦现象”),理性反过来从社会入侵教会,武装一批属灵伟人和上帝特选的优秀族群,与他们相对的是上帝的弃民——犹太人关于“外邦人是地狱之柴”的思想,在这里“深化”为“被神预定下地狱的人”。17世纪是教会和世界彼此作王同时又密切合作的世纪,展览着日渐“成熟”的理性主义、巴洛克文化与自然法思潮;这一时代天国在人间(无论是在教堂还是在学院),上帝被等同于自然法则——东西方思想一同分享了这种荣耀。18世纪是启蒙时代,人已经“成熟”为上帝,无神论和怀疑主义登堂入室,大行其道。19世纪,“上帝死了”,人成为上帝的同时也成为野兽;一方面是达尔文主义的自然多重预定论,另一方面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双重预定论——他们不过是从另外的场域重演了加尔文选民-弃民的二元论。这两种思潮携手进入20世纪,以极权主义的形式,以选民对弃民的专政和灭绝,在建造人间天国的同时建造了人间地狱;同时东方思想参与了合作,使信仰进入虚无之境。
关于加尔文预定论思想以及所谓路德和加尔文不分彼此的调和论,值得多说几句。首先我们要追溯问题的起源。从神学思想史上看,我们要回到奥古斯丁关于人的原罪及人全然败坏(human worthlessness)的教义。不过奥古斯丁在与伯拉纠以及俄利根争论的同时,援引了柏拉图关于神的完全与不变的定义,这为以后理性入侵教义以及相关纷争埋下隐患——完全的神与祂所创造的有罪的世界之间,存在张力。12世纪安瑟伦(Anselm of Canterbury)和13世纪阿奎那(Thomas Aquinas)都提出返回奥古斯丁,但并没有解决这个矛盾。于是文艺复兴要人自我解放;路德改革要完全依赖上帝的怜悯。教皇制和新教一些宗派实际上奉行的是中间路线。其中特别微妙的的争吵,不是发生在伊拉丝模(Erasmus)与路德之间,而是发生在路德与茨温理和加尔文之间。在当下的语境之下,路德和加尔文之间的分歧尤其值得重新审视。这两方面争论的中心议题之一,就是对奥古斯丁那个难题给与了不同的答案。
我们先讨论一下圣经启示的救恩论。1、因亚当犯罪,众人都成为罪人。2、人靠遵行律法对拯救无济于事。3、因此,拯救只能是神的作为,是神的恩典。4、所以基督来了,祂就是神,祂为罪人死,要救人脱离罪恶和死亡。5、人因信称义。基督的救恩(saving grace)就是福音真理。基督救恩有三个特点:第一,救恩是基督的救恩,除祂之外并无拯救。第二,救恩必是普世救恩(unversal grace),基督要拯救万人。第三、神的救恩是有功效的。我们知道,第二和第三点之间存在一种张力:既然神的救恩是有功效的,且神要每个人都得救,为什么结果却仅仅部分人得救?这个“矛盾”是造成路德神学和加尔文神学分道扬镳的原因之一。
加尔文的解决办法是gratia particularis:神并不是要万人得救,只是预定一部分人得救,另一部分人按预定不能得救。这就是加尔文的“双重预定论”(“我们称预定论为神永恒的谕旨,神藉预定亲自决定了每个人的命运。因每个人受造的命运并不相同,所以这人被预定得永生,那人被预定受永死。每一个人都是按这二个目的之一受造,所以我们说,人被预定得永生,或受永死。”参见Instit.,III, c. xxi,v,or,24,12,“For they are not all created with a similar destiny; but eternal life if foreordainrf for some and eternal dammation for others. Every man, therefore, being created for one or the other of these ends, we say, he is prestinated to life or to denth”)。这样一来,加尔文主义必须重新解释“万人”。双重预定论包含着一个理论假设:神的“愿意”必定成就;“结果”若非如此,必定神不爱所有世人,基督不要拯救每个人,圣灵不愿归正所有人(Instit, III, 23-24)。加尔文认为上帝主动地预定部分人进地狱和犯罪,这一观点导致他在荷兰的追随者分裂为Supralapsarians和Infralapsarians两派,似乎加尔文和前者都倾向于认为,上帝因自己奥秘的旨意发行了这个诅咒(Instit., III, c. xxi, xxiii, xxiv);而后者则认为原罪是上帝主动诅咒的动因。不过这两派都否认普世救恩(亦可参考Westminster Confessionof Faith)。
我们再来看看路德的答案。首先。路德坚持,圣经启示的救恩绝对地、清清楚楚地指向万人、所有的人,每个人;甚至包括那些被诅咒的人;这就是路德教会的“普世救恩论”(Trigl. 837,17ff)。以下是相关经文:提多书2:11;提摩太前书2:4;约翰福音3:16-18;约翰一书2:2;彼得后书3:9;以西结书3:11;18:23;哥林多前书8:11;罗马书14:15;彼得后书2:1-2;马太福音23:37;罗马书14:15;马太福音23:37;路加福音7:30;使徒行传13:46等等。所以F. Pieper批评说,加尔文主义关于“万人”(all men,the world,the whole world)的解释是私意解经(all sorts of mem, the elect, the church)。因此路德会根据圣经弃绝了有限救恩论(limited grave, particularism)。
当然,路德的麻烦并没有因此解决,“那么,为什么,结果,只有一部分人得救呢?”路德神学实际上给出了两个答案。
第一、圣经已经显明的真理:人的自由意志。与加尔文主义针锋相对,路德神学根据圣经强调,人拥有拒绝恩典的权柄(gratia resistibilis)。换句话说,当神在人身上工作的时候,人可以不顾、违背甚至践踏神的心意。事实上,这方面有非常清楚的圣经根据:马太福音11:28; 23:37(耶稣说,“我愿意……但你们不愿意……);但是,当最后审判之时,人的拒绝不再有效(马太福音25:31-32)。如果这一立论成立,加尔文主义gratia particularis的立论基础就被推翻了。当然,路德神学必须面对另外一组容易引起争议的信息,就是神使人心刚硬,使人眼瞎,使恩典对某些人掩藏,如约翰福音12:40;马太福音11:25-26;13:14-15;23:38等等。不过路德神学将这些信息放到具体语境中解决,即,这些诅咒的前提是那些人的抵挡和不信在先,这之前,神的话和神迹都临到了。这正如使徒行传7:51中司提反所见证的:“你们这硬着颈项,心与耳未受割礼的人,常时抗拒圣灵。你们的祖宗怎样,你们也怎样。”这一切审判和警告,恰恰证实了救恩的普世性。
第二、圣经没有显明的旨意,我们不知道。在“既然神愿万人得救,为什么结果只有部分人得救”这一难题中,加尔文的理性说我知道答案了;路德说,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两件事:任何人得救,都是因为神的恩典(类似“拣选的预定”,在救恩预定上,可以说路德教会不反对这个预定);任何人不得救,则是因为他自己(约翰福音8:44,“他说谎是出于自己”)。所以F.Pieper宣布:德教会拒绝回答这个问题,因为那完全属于神的奥秘,人的理性完全不能测透;任何试图靠理性回答这个问题的神学都是幼稚可笑的(Christian Dogmatics II, p.33)。因此路德神学勉强接受这种概念的区分:神的旨意分为voluntas revelata与voluntas signi,即显明的旨意与隐藏的旨意;这一区分毕竟是有圣经根据的:申命记29:29;哥林多前书2:10,16;罗马书11:23,33-36)。人试图“知道”自己根本不知道的东西,是愚蠢的;我们寻找真理只有一条道路,就是完全依靠基督和祂的福音。
我们知道神的预定以及神怎样预定,与我们不完全知道神的旨意,这不同的神学造成了对真理不同的见证模式。我们可以举几个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按神的全能和预知,伊甸园里的两棵树放在那里,神“应当预知”亚当、夏娃会选择犯罪严重;但神并没有因为“爱”阻止悲剧的发生,尽管祂用话语预先作了警告。这个问题,路德来回答,就是“我不知道”。加尔文的回答是:我知道,这是预定,而且是双重预定,由此展开人类历史,直到终局,神要在其中荣耀自己。
另外一个例子是圣餐论。耶稣说,“这是我的身体”;加尔文说,“耶稣实际上说……”(何等明显的“谋士”心态!)路德说“阿门”; 加尔文说,“How”;路德说“神在说What”;加尔文说“我知道,按理性耶稣的身体不能这样存在”(Instit. IV, ch. 17,19,29);路德说,“我不知道”。是的,“道成肉身”,这按理性怎么可能呢?这样也是“隐喻”了!“神说要有光就有光”难道也是比喻了?凡是比喻,圣灵岂没有告诉我们吗?耶稣就是神,祂说有就不能有吗?“忽然耶稣不见了”(路加福音24:31),这理性怎么有资格论定这不可能呢?神的身体服膺你的理性法则和物理时空吗?有一次我应邀参加一个加尔文主义的教会,观摩圣餐礼。牧师每次走到信徒面前,都说一次:“主耶稣说,这是我的身体;这饼是耶稣身体的预表”。耶稣没有说“这饼是我身体的预表”,这话是牧师说的。现在有多少教会如此明目张胆、肆无忌惮地“加添”神的话呢?!(启示录22:18)也许有些加尔文主义者在圣餐论上采取“敌人拥护的我们就坚决反对”的逻辑,但实在说来,路德教会的圣餐论和天主教完全不是一个概念。不过,有些极端的路德教会也未能免俗。我曾听见一位路德宗的牧师在圣餐礼上这样说:“This is the very body of Jesus Christ; This is the very blood of Jesus Christ”。耶稣没有说“very”,是你自己说的。虽然这位路德教会的牧师更接近真理,但仍然没有完全顺服真理。“那你是什么观点?”他问。我说,我根本不care什么变质说,临在说,模棱两可说等等,我的观点是“耶稣说”——任何在“耶稣说”之上加上“人说”,都是胡说。因为你说的你根本不知道。不知道你说你知道,就是说谎的。这就如神说的:“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马太福音5:37)。
去年,一位慕道的朋友遭遇了几位改革宗信徒的“布道”;他们告诉他,在传教士到达之前,数千余年中国历史上所有的人都要下地狱。这位朋友寡不敌众愤然离席,乃至一病不起。后来他心有余悸地问我这个问题。我告诉他,根据路德神学的传统,我的答案是,我不知道。因为十字架是历史事件,也超越时空的局限;尽管我完全反对天主教为死人举行圣礼(路得记2:20;马太福音22:32;27:52;彼得前书4:6;罗马书14:9;约翰福音5:25;路加福音20:38)。一方面,圣经没有告诉我;另一方面,我相信神是全能至善的,一定按祂高于我的旨意,用最“好”(神的标准)的方式,最公正、最怜悯地——这是圣经清楚启示的——对待我们的先祖。但那将是什么方式,我完全无知;那不是我们这个世界的理性可以知道的。基督教的改宗旗帜之一就是“返回圣经”,“唯独圣经”。我们还在回家的路上,或者矫枉过正。“归正”是归向圣经。
与此相关,有些加尔文主义者在和批评者之间进行辩论的时候,有一个习惯:一方面,他们由于“知道”,急不可耐、争先恐后地将福音信息编辑成自己的“新概念”,在繁殖了大量的新概念之后——这些半生不熟的新概念显示了加尔文主义对理性哲学王国的贪恋和偷情,实如“神的儿子们看见人的女子美貌,就随意挑选,娶来为妻”——他们将这些人的发明或属血气的产品等同于福音真理,然后这些“伟人”自己居住在这些概念及其子(子孙孙)概念共同建造的金字塔里面;另一方面,他们论断所有不赞成他们观点的人,一定没有读过他们的“新概念福音”,或者不可能读懂他们的新概念——这在某种程度上是真的,因为他们自己也不太知道自己所“知道”的,而别人根本没有必要像学圣经一样学习他们的语录——没有资格批评他们的主义。因此,他们能够有资格、有机会永远与“英武有名的人”同列,或,“你不懂就等同于我们是真理”。事实上,很多热情的加尔文主义者自己完全没有认真读过加尔文的著作——更不了解路德神学,所以往往把路德的观点来修补为加尔文的观点,再宣告两者实际很接近——乃至别人批评了才去翻找,竟然发现他们自己一直批评的“异端”竟然是加尔文本人的发明。很多批评者比这些“合群的自大”者能真正客观、深入、全面地看待加尔文和他的神学。如果一位加尔文主义者足够诚实,他应该承认,教皇制中对人的偶像崇拜,即教皇无误论,已经完全复辟为加尔文无误论。“人算什么”(诗篇8:4),“我也是人,性情和你们一样”(使徒行传14:15),对加尔文主义者来说,加尔文在这真理之外。造成了唯独圣经与唯独加尔文的恒等;彼得可以软弱否认主,但加尔文绝不会。这种迷信产生一个司空见惯的后果:为捍卫自己正确,亚当要把矛头转给夏娃。任何对加尔文的批评,马上回激起“但路德也有缺点”的“凡事结党”的地步(腓立比书2:3);为此不惜进行非神学性的控告或人云亦云,甚至回归“人情高于真理”的灾民理性逻辑和滚刀肉式谦卑的东方智慧。尽管路德有自己的缺点,而且说过一些极端的话,这是路德神学自己经常谈论的;但加尔文主义应当承担歪曲路德神学的主要责任。这一幕就像生活中我们看见过的:中国人权报告要引出一份美国人权报告。然而圣经怎么说呢?“因为人的怒气,并不成就神的义”(雅各书1:20)。别人的不义,不能成就你的义。我们并非不能容忍别人出错,“可错性”本是人的基本状况;我们不能容忍的是,可错的人却一定要把自己打扮成神,打扮成完美无缺,人成了真理化身,爱的天使和真话英雄。
神爱每一个人,和神只爱某些人,这不同的神学造成的伦理后果是极端严重的。在某种程度上,“双重预定论”与加拉太书中“神只爱遵行律法的犹太人”那个犹太主义思潮,如出一辙。这种思潮也类似佛教的“业”与“因缘论”,在实践上,造成了爱的无根状态和半途而废——如果某些人注定被弃,爱他们就可能与神的旨意相悖。于是双重预定论——无论在理论上不得不恍兮惚兮,悬置在太虚幻境——在实践上难免两个后果,第一是选民的骄傲,这导致抢占代祷有利地形和好做师傅语重心长两种精神习性;第二是将非我族类想象为弃民,并对这些弃民麻木而冷血,甚至利用弃民的犯罪和重生——选民之义在于展览弃民的不义以成义。在某种意义上,加尔文在日内瓦的异端审判与他的神学思想有关。他觉得自己是在执行神的旨意。加尔文主义者为加尔文日内瓦审判的所有辩护,是当代最骇人听闻的文化事件之一。指责茨威格说谎不是完全有说服力的,真相是,茨威格基本上说的是事实。不仅如此,加尔文主义与批评者的争论轻易会上升为辱骂对方和“跺脚而去”的极端境界。因为在他们看来,爱是有“原则”的,有界限的——如同我们熟悉的那种意识形态,爱只给人民(选民),不给敌人(弃民)。
双重预定论很难在实践中始终如一地坚守因信称义的信仰,选民对弃民在智力和道德上的双重优越感、以及选民之间的普遍控告根本不可能避免——一些加尔文主义的牧师和教师似乎都本能地觉得自己比别人更正统,唯独信心就演变成惟我独信。申命记9:4-8节将这种选民的自我荣耀感彻底根除了。“耶和华你的神将这些国民从你面前撵出以后,你心里不可说,耶和华将我领进来得这地是因我的义。其实,耶和华将他们从你面前赶出去是因他们的恶。你进去得他们的地,并不是因你的义,也不是因你心里正直,乃是因这些国民的恶,耶和华你的神将他们从你面前赶出去,又因耶和华要坚定他向你列祖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所应许的话。你当知道,耶和华你神将这美地赐你为业,并不是因你的义。你本是硬着颈项的百姓。你当记念不忘,你在旷野怎样惹耶和华你神发怒。自从你出了埃及地的那日,直到你们来到这地方,你们时常悖逆耶和华。你们在何烈山又惹耶和华发怒。他恼怒你们,要灭绝你们”。所以先知预告说:“必有万军耶和华降罚的一个日子,要临到骄傲狂妄的,一切自高的,都必降为卑”(以赛亚书2:12)。加尔文主义的骄傲实在已经令人有审美疲劳了。我们当记得,这骄傲不仅是“摩押人”的(以赛亚书16:6),也是“以色列人”的:“耶和华如此说,我必照样败坏犹大的骄傲和耶路撒冷的大骄傲”(耶利米书13:9)。骄傲已经是奴役,自我奴役并奴役别人,将人从中解放出来,这正是加拉太书所要完成的使命之一。
我们最后简单讨论一下加拉太书的结构。一本书的主题贯穿于该书的结构之中。Martin H. Franzmann说,加拉太书包含“三重主题”:犹太信徒攻击保罗的使徒身份、恩典教义、信与行为的关系(什么是新自由);保罗相应地作出的回应。因此,Martin H. Franzmann这样将加拉太书划分为三部分:1:1-2:21,这里围绕第一个主题;其他两个主题分别在3:1-4:31和5:1-6:18。在很多同类研究中,我比较喜欢这个结构分析。不过,以往加拉太书的注释者(其他书卷也一样),都是按拉丁、德文、法文、英文或中文的行文结构来划分的,Franzmann也不例外。但希腊文和希伯来文常常使用的交叉结构,破碎了这种线段式的结构模式。加拉太书也一样。
这卷书首尾有严谨的呼应关系,将神学重点放在了中间部分。首先,1:1-10对应6:11-18,这是讲“我是谁”,根据是“我与基督的关系”。其次,1:11-24与6:1-10对应,讲“我与教会”的关系;前面讲保罗归正之初与教会的关系,后面讲“你们”归正后在教会里的关系。再次,2:1-10对应5:16-26,前面讲众使徒与保罗在圣灵里彼此接纳,后面讲“你们”当在圣灵里怎样行。第四,2:11-21对应5:1-15,保罗为真理而战对应真理教我们得自由。第五、3:1-14对应4:21-31,信心与律法对应撒拉与夏甲。最后是加拉太书的双重核心或主题,3:26-4:7对应4:8-20;前面讲“神的儿子”即“基督中心论”,后面讲“我们”。不仅如此,保罗在核心部分将首尾激烈的言辞溶化在爱里面,那些所谓“加拉太书是最激烈的一封书信”的观点,实在也是因为不了解这个结构的缘故。他们也无法理解,保罗在讨论基本教义的同时,为什么突然又插进这么一段,来谈论他和加拉太人之间的问题。事实上,保罗在核心部分重新解释了他与加拉太人的彼此相爱的关系。换一个角度,3:26-4:7与4:8-20也分别对应着两条“最大的诫命”。
我仅举一个例子来说明认识这样的交叉结构的意义。在4:20与4:21之间,两段经文之间缺乏连续性,因此在“线段式”的结构分析中,我们就会觉得保罗或其代笔者行文非常突兀,圣经好像是絮语杂拼在一起的。但在交叉结构里,你看见了如此完美的艺术圣殿。有一些释经者常说,保罗的书信,特别是加拉太书,是在“情急之下”写成的,因此,必然显出这种不顾文法和结构的样式来。这几乎是不信者的观点了。对于基督徒来说,圣经真正的作者是圣灵,圣经绝对不是人慌不择路的意气之作。圣经是神的旨意,是神的智慧。
任不寐,200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