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 第十七课:我们是谁(加4:21-31)

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阿门!今天的证道经文是加拉太书4:21-31,“21你们这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请告诉我,你们岂没有听见律法吗?22因为律法上记着,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使女生的,一个是自主之妇人生的。23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着血气生的。那自主之妇人所生的,是凭着应许生的。24这都是比方。那两个妇人, 就是两约。一约是出于西乃山,生子为奴,乃是夏甲。25这夏甲二字是指着阿拉伯的西乃山,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儿女都是为奴的。26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们的母。27因为经上记着,不怀孕不生养的,你要欢乐。未曾经过产难的,你要高声欢呼,因为没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28弟兄们,我们是凭着应许作儿女,如同以撒一样。29当时那按着血气生的,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现在也是这样。30然而经上是怎么说的呢?是说,把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因为使女的儿子,不可与自主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31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不是使女的儿女,乃是自主妇人的儿女了”。感谢神的话语。上两个主日我们分别谈到基督徒的新身份和教会风波,而我们今天要学习的加拉太书4:21-31,要我们在一切风波中,靠着真理,认识我们是谁;并靠这样的领受,继续把我们坚固在教会之中,天路之上。“我是谁”这“终极关怀”包括两方面的内容:我们曾经是谁,我们现在是谁(哥林多前书15:10)。今天的经文可以放在交叉结构中。22-23讲两个儿子的出生;24-27讲两位母亲;而28-31回过头来再讲两个儿子,重点讲他们的内战及其神圣的解决。这里面包含着一个很思辨的教义,就是神的拣选和预定:在两个儿子出生之前,他们的命运就被确定了。这并不导致宿命论,因为一方面,神不仅预定结果,也预定过程;而神的预定超越人的预定;另一方面,神是在基督里预定我们得救,也预定我们凭着应许、道和施恩之具得救成圣。因此我们今天重点要领受的功课是:我们不是靠律法和血气出生与成长,而是靠恩典和应许出生和成长。不过今天的信息建立在旧约的故事之上,这需要我们回到旧约中反复查考。愿那应许我们作儿女的神,与我们同在。阿门。

导言:律法主义(21)

21你们这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请告诉我,你们岂没有听见律法吗?

1、何为律法

21节可以看为导言,让我们知道,我们本是律法之下的人,换句话说,我们“不过是人”(诗篇9:20 以西结书28:2)。这是基督徒从始至终与所有异教徒和邪教徒的区别。然而神赐给人律法,将律法写在人的心里,不仅让我们靠律法认识自己不过是人,然后投向基督;也让我们不要成为律法主义者。人最大的悲剧是不过是人的人,却用律法吃人。所谓律法(τὸν νόμον),广义上指整本旧约(罗马书3:19),狭义上指摩西五经(罗马书3:21;路加福音24:44)。在某种意义上,犹太教就是律法主义者最好的代表。一方面,他们熟悉律法:使徒行传15:21,“因为从古以来,摩西的书在各城有人传讲,每逢安息日,在会堂里诵读”。另一方面,他们却不明白律法的精意(哥林多后书3:6)。律法主义者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方面,追求行律法或善工来赚取恩典和寻求得救;另一方面,用律法论断和审判他人。律法主义者总是有两种无知。一方面,不知道自己无论怎样行善,都不能满足上帝的要求。另一方面,律法主义者不知道自己对别人生命的控告是被神咒诅的,所有论断总是落到自己的头上。保罗这样讲论律法的功用,“19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20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21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22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23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24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简单说,一方面,律法使人知罪;另一方面,律法带领人因信称义。所以哥林多后书3:14-17这样说,“14但他们的心地刚硬。直到今日诵读旧约的时候,这帕子还没有揭去。这帕子在基督里已经废去了。15然而直到今日,每逢诵读摩西书的时候,帕子还在他们心上。16但他们的心几时归向主,帕子就几时除去了。17主就是那灵。主的灵在哪里,哪里就得以自由”。我们曾经是谁?我们都是律法之下的罪人,被神论断又彼此论断;如今我们是谁?靠着十字架,我们从律法的奴仆迁到神爱子的国里,成为自由人。

一、两个儿子(22-23)

1、使女与主妇

22因为律法上记着,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使女生的,一个是自主之妇人生的。

教会风波的根源,就是因为存在两个儿子,而两个儿子不断发生冲突。换言之,教会风波的本质是二子之争,冲突的实质总是“我做的比你好,因此应该比你更讨神的喜悦”。挑起战争的当然是大儿子。“律法上记着”,原文的意思是,“是这样书写的”。γέγραπται,it is written。保罗在讲圣经,这是清清楚楚的。这对我们很有帮助。大家可能注意到了,耶稣可以通过比喻和虚构故事,讲论天国的道理。因为祂就是神。但使徒要阐明一个道理,只能使用圣经上记载的真实故事。彼得讲道如此,司提反讲道如此,希伯来书的作者如此,保罗也是这样。我们曾经讲过,圣经是一本爱情故事:上帝要为祂的儿子找一位新娘。圣经也是一个父亲和两个儿子的故事,保罗这里讲的是其中一例:父亲亚伯拉罕、长子以实玛利、次子以撒。首先,父亲亚伯拉罕是共同的,也就是说,这两个儿子同出一源,是一样的罪人。基督徒并不比外邦人更无罪,或者更优秀,这是一个简单的常识。其次,这两个儿子有两个方面的特征,一方面从他们的生母来看,另一方面从他出生的过程来看。我们先说说第一个方面。我们知道亚伯拉罕是年迈得子,因为神应许他们如此。然而亚伯拉罕和妻子撒拉一度并不相信神,所以要靠自己的办法得子,于是撒拉将自己的使女埃及人夏甲给亚伯拉罕作妾,生了大儿子以实玛利,结果引起家庭纠纷,最后夏甲和以实玛利被赶出家门,以实玛利也就成了阿拉伯人的祖先(创世记16,21)。但神应许赐给了亚伯拉罕一个儿子,撒拉所生,就是以撒。事实上二子之争一直延续到今天的“巴以冲突”。当然我们要按属灵的意义来解读这两个儿子的含义。夏甲被称为“使女”,她有两个特点,一方面是埃及人,就是属世界的;另一方面,是使女,παιδίσκη,就是女奴,毫无尊严,是别人的奴仆,被人使唤的。撒拉是自主妇人,ἐλεύθερος,直译就是自由的女人,不受别人或律法的捆绑。从广泛的意义,也可以这样识别这两个女人。女奴就是天天沉湎于别人而且是别人那点破事儿的人;自主的妇人就是有正经事业的人。也可以这样说,两个儿子构成人类或人性的两个基本方面。一方面,人类就分成这两类人,文明、宗教、哲学不过如此。另一方面,即使是基督徒,这两种人格也同时存在——你首先是使女生的,然后开始成为自主妇人的儿女。

2、血气与应许

23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着血气生的。那自主之妇人所生的,是凭着应许生的。

第二个方面,以实玛利是按着血气生的,而以撒是按应许生的。前者重点在肉身成道,后者重点在因信称义。按着血气生的,κατὰ σάρκα,after the flesh。这个字也常常翻作“肉体”(哥林多后书12:7;参考加拉太书4:13-14)。肉体常常代表罪人的情欲、软弱、有限、不善和死亡;肉体是罪和死亡的奴隶,与圣灵对立(创世记6:3,12;申命记5:26;约伯记19:26,34:15;诗篇56:*,73:26,78:39;传道书5:6;以赛亚书43:6;马太福音26:41;罗马书3:20,7:5,14,18,25;8:3-13;哥林多前,1:29,3:1-3;以弗所书2:2-11;歌罗西书2:11-13,23;希伯来书7:16;彼得前书2:11;约翰一书2:16;犹大书1:19)。而肉体一直在呼求和等候神的怜悯、救赎与审判(诗篇65:2,84:2,136:25,145:21;以赛亚书40:5,49:26。66:16,;耶利米书25:31,32:27,45:5;以西结书11:19,20:48;但以理书4:12;约珥书2:28;路加福音3:6;约翰福音1:13;罗马书13:14;彼得前书3:21,4:6)。“以实玛利就是神听见的意思”(创世记16:11),属血气并靠肉身成道的人,总是生存在被驱逐和苦情之中,需要神的垂怜。这种苦楚我们是知道的,首先是自己无论怎样努力都活不出来;其次就是转变为论断别人没有生命或重生或蒙召的苦毒。凭着应许生的,διὰ τῆςἐπαγγελίας,by promise,基本意思是,我们相信神说有就有,祂说赦罪就一定成就。以撒就是嬉笑的意思。“撒拉说,神使我喜笑,凡听见的必与我一同喜笑”(创世记21:6)。一方面,罪人脱离律法的重担,因恩得救,因信称义。我们只有靠着基督,才可能与神和好;获得喜乐、平安和自由。换一句话说,人活着不单靠食物,也靠神口里一切的话。这是靠上帝话语而不是靠情欲生活的新人。另一方面,这重获平安的新人,去传基督的福音,神藉着传道将更多的人变成以撒。

二、两位母亲(24-26)

1、夏甲

24这都是比方。那两个妇人,就是两约。一约是出于西乃山,生子为奴,乃是夏甲。25这夏甲二字是指着阿拉伯的西乃山,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儿女都是为奴的。

旧约都是预表耶稣基督和祂的福音的,或者说,都是关于基督的比方。ἀλληγορούμενα,ἀλληγορέω,to speak allegorically or in a figure。一方面,旧约记载的是历史事实;但另一方面,旧约都是指向基督的。现在我们到了这段经文比较难解的部分了,就是夏甲和撒拉的比喻。保罗这里用夏甲和撒拉比喻为两约和两座城市。

首先是夏甲所代表的旧约。西奈山是上帝赐摩西律法的地方,换言之,使女夏甲代表人在律法之下作奴仆的关系。Σινᾶ,西奈,这个字正好是“有刺的”意思。即保罗说的有个刺扎在我的肉体上(哥林多后书12:7)。在教会历史上,对“夏甲”有不同的解读。“夏甲二字是指着阿拉伯的西乃山”,有人解读为,“夏甲”和“西奈山”是指同一个地方的,只是发音不同。不过我们看见,这里在夏甲前面有定冠词,τὸἉγὰρ,“夏甲二字”用以说明,夏甲不是指那个人,而是指她所代表的宗教文化。Ἄγαρ,有两个含义。在希伯来语中,הָגָר有flight或wanderer之意;大约相当于“御风而行者”的意思;同时也指流亡者,流浪者,在地上无家可归的人;“受困苦被风飘荡不得安慰的”(以赛亚书54:11)。在阿拉伯语中,这个字的意思是“石头”,就是根据律法打死人的常规武器。一方面,肉身成道注定失败;另一方面,肉身只能彼此扔石头完成自义。阿拉伯不仅指那个地方,更指阿拉伯人,即夏甲的子孙(历代志上5:10、19等)。或者说,夏甲人是阿拉伯人、世人的代表。阿拉伯Ἀραβία,desert or barren;即不毛之地,荒漠与旷野。当然,在避免过于“字义解经”局限的前提下,你可以这样领受:律法主义的世界就是一片荒漠。在那里,你看不到肉体对肉体或血气之间任何温情、理解、宽容和爱;只有肉身对肉身的麻木不仁、嫉妒羡慕恨,以及肉身相食,即肉身对肉身的攻击。在这样的人类中间,个体生命都在肉身的罪中有份,同时,对肉身的警惕和恐惧造成普遍的孤独。因此你行走在霾国人山人海中,如同走在沙漠里。“现在的耶路撒冷”就是指现在的犹太人或犹太教,这个宗教在本质上是夏甲人,及奴仆。事实上,伊斯兰教和犹太教以及全球文明都体现了律法主义的精神。当然,这地上的“耶路撒冷和她的儿女都是为奴的”,也是历史事实,他们是埃及、亚述、巴比伦、波斯、希腊帝国的奴仆,此时正成为罗马帝国的奴仆。耶路撒冷不仅被战争蹂躏,也常遭遇饥荒。同时,保罗也在批评从耶路撒冷来的假弟兄(加拉太书1:1,2:1,2:12)。生活在律法之下的人,任何人都可以践踏你;同时,律法主义之下的奴隶:自以为义、被神咒诅,彼此咒诅;怨气冲天,不负责任。

2、撒拉

26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们的母。27因为经上记着,不怀孕不生养的,你要欢乐。未曾经过产难的,你要高声欢呼,因为没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

然而基督徒的母亲是“在上的耶路撒冷”,或者说,属天的耶路撒冷,这应该是指着另外一个约即新约说的,更指向新约之下的国度,或真正的教会。值得注意的是,保罗用“在上的耶路撒冷”这个名词而不是撒拉来代表“我们的母”,转而强调两个耶路撒冷的对照。保罗强调的是这个国度,或新耶路撒冷、基督的教会有两个特征。一方面,她是“在上的”,即属天的,与属世的对立。在上的耶路撒冷成全在末世,虽然此生我们都在天路上,但有另外一个国度为我们存留,而我们靠着这份盼望活在地上如同活在天上(腓立比书3:20,希伯来书12:22;启示录3:12)。与夏甲所代表的旧约对照,神的教会是根据新约建造起来的(耶利米书31:31;希伯来书8:8,9:15);而主耶稣是用自己的血作教会的中保,建造者和保守者(马太福音26:28;路加福音22:20;希伯来书9:15;启示录1:5-6)。在上的耶路撒冷胜过魔鬼、世界和死亡。哥林多后书3:6特别谈到了这种属灵的胜利,“他叫我们能承当这新约的执事。不是凭着字句,乃是凭着精意。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精意或作圣灵)”。我以前强调过,这句经文绝对不支持“无知神学”等对圣经字句的轻视;而是说,律法或旧约的字句叫人死,而律法或旧约的精意叫人活——在基督里,我们与神和好。另一方面,这个新耶路撒冷是自由世界,是“自主的”。新世界里的人不再依附于任何他人,新人不将自己交给任何人或万人;新人也不受任何他人的控告和奴役,无论对方以什么名义,用怎样的律法规条。换言之,新耶路撒冷宣告人对人的审判是不法的。那么这国度的自由从何而来呢?完全出于神的恩典。加拉太书4:27引自以赛亚书54:1。这首先是在谈撒拉,并用她来代表基督徒的国度。创世记17:15,“神又对亚伯拉罕说,你的妻子撒莱(שָׂרַי,公主),不可再叫撒莱,她的名要叫撒拉(שָׂרָה,多国之母)”。撒莱不能生养,或者说,不能自己活出新生命来,而且自以为义;这是所有旧人的基本状况。而撒拉是神用话语创造的新生命,又成为选民的国度。当神说“她的名要叫撒拉”的时候,就是等于说神用祂的话语赐给撒莱一个新的生命。这恩典本是撒莱不配的,她本是“不怀孕不生养的”、“未曾经过产难的”;如今却成了“多国之母”。不过请注意“没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这句已经越过了撒拉,指向马利亚。当然也可以指向外邦基督徒,尽管他们在肉身上不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但他们将借着保罗这外邦人的使徒,作新耶路撒冷的居民。

需要指出的是,加拉太书4:27节在进一步解释加拉太书4:19,即“再生之苦”。换言之,保罗在说明,教会风波中的这个再生苦难是怎样完成的:是在教会里面,藉着上帝的话语重新建造。无神论者是无父的浪子;而没有教会生活的“基督徒”是无母的孤儿,他们拒绝再生之苦,只能永远作小孩子。

三、二子风波(28-30)

1、灵肉之争(28-29)

28弟兄们,我们是凭着应许作儿女,如同以撒一样。29当时那按着血气生的,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现在也是这样。

保罗在这段争辩和教导中,两次急切而亲密地呼喊“弟兄们”,提醒他们认识我们到底是谁;或者说,这个正在经历再生之苦的新人类,是何等样人。这新人有两个方面的特点。第一、以撒的降生。“我们是凭应许作儿女,如同以撒一样”。这涉及基督徒的基本定义,基督徒就是以撒(罗马书9:7-9)。以撒是靠神的应许和话语从无到有被创造而生的。换言之,基督徒因恩得救,因信称义。另一方面,以撒的意思就是“嬉笑”,这已经被神呼召和救赎的人,应该活在自由之中。但以撒的降生一定带来一场战争,就是以实玛利的逼迫。这个凭应许作儿女的人,这真正的基督徒,当他进入教会或世界的时候,会激起轩然大波,并遭遇逼迫。如同“以色列”在“阿拉伯世界”的包围中,必然引起战争和围剿。我们已经讨论了血气或肉体的含义,现在我们重点说说,为什么以撒要被属血气的逼迫,而且从来如此。首先,这是两个世界、两个国度、两种教会的冲突。世人或夏甲人的普世价值从根本上说,就是“律法主义”:自义并主张优胜劣汰。因此,世人及其价值观念对“应许之子”一定是深恶痛绝的。这是一种普遍的、不可遏止的仇恨。罪人因信被称义,这人和这事是“反人类罪行”,是天国或外星人对地球人的“野蛮入侵”。其次,大儿子的嫉恨。律法主义者是长子,他是律法原则的既得利益者,以撒的出生就是对以实玛利的挑战。犹太人有传统将创世记21:9展开,告诉我们夏甲母子怎样戏笑和攻击以撒;正如该隐一定要杀害亚伯一样。这是已经“戏笑”者对“一出生就喜笑”者的冲突(创世记21:1-10),“只有同行之间才是赤裸裸的仇恨”。

第二、肉体的胜利。人类一定聚集起来进行“自卫战争”,并且血气或肉体一方得胜。διώκω,逼迫,事实上这个字含义丰富。一方面,将人赶走,使之逃离;另一方面就是强追不舍,并使之陷入困境、苦海和死地。在二子相争中,属肉体的得胜。这至少有两个原因。一方面,多数得胜;世人都是“按着血气生的”,人多力量大(诗篇83:1-7)。另一方面,肉体对肉体战无不胜。首先,每个人都是肉体崇拜者,是服侍肚腹或情欲的邪教徒(罗马书16:18、哥林多前书6:13、腓立比书3:19)。肉欲不能满足则生出人肉炸弹;而肉体总得不到满足,于是肉体的恐怖袭击是必胜的持久之战。当然,肉体极为诡诈,甚至肉体自己都不能认知(耶利米书17:9;罗马书7:18;肉体的进攻总是打着属灵的招牌,这使肉体的攻击获得了邪教一样的激情、强度和迷惑力。其次,肉体的攻击总是针对肉体,而任何肉体都不堪一击。事实上,当亚当夏娃犯罪后遮蔽肉身的时候,当上帝为亚当夏娃作皮衣的时候,当上帝咒诅含对挪亚肉身的揭露的时候,已经告诉我们,肉身在神面前是站不住的;而上帝憎恨肉身对肉身的论断。这就是为什么上帝惩罚控告摩西的亚伦和米利暗,并降卑控告税吏的法利赛人。所有肉体对肉体的攻击都是伪善的。不仅如此,肉体的不堪一击还表现在,被肉体攻击的肉体一定起来进行肉体的自卫战争,结果双方一同沦为魔鬼的奴仆。因此,总是肉体得胜,而应许之子节节败退。

2、洁净圣殿

30然而经上是怎么说的呢?是说,把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因为使女的儿子,不可与自主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

在这样的灵与肉的残酷战争中,神一定介入。这也正如上个主日证道我们见证的,上帝站在摩西和税吏一边,咒诅和降卑了米利暗和法利赛人。这也是基督洁净圣殿的工作,这个工作是一场或不断的驱逐出境。一些人会被赶出去,但上帝的驱逐手段高过人的,不是谁有能力、有资格把谁驱逐出教会或神的圣殿;事实上更经常发生的是,上帝应许甚至激动“使女和她儿子”自我驱逐。动词“驱逐”和“逼迫”正好形成对比,ἐκβάλλω,to cast out, drive out——想靠肉体、律法和善工驱赶别人的人,被神根据预定、拣选和应许驱赶出去。但我们要正确理解“产业”或以撒的得胜。上帝赐给基督徒的得胜,不是世俗的得胜,而是耶稣死而复活那种属灵的得胜。也就是说,你继续坚持真理,从而获得属天的赏赐或产业;而常常不是上帝出手,欺负一下夏甲的将军和士兵,让你翻身得解放。我们看见,使徒们的得胜不是反过来囚禁和杀戮那些亲近和杀戮他们的人,不是夺过鞭子揍敌人。而且神让我们避免与属血气的争战,“因我们并不是与属血气的争战,乃是与那些执政的,掌权的,管辖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属灵气的恶魔争战。(两争战原文都作摔跤)”(以弗所书 6:12)。使徒的得胜是,即使在监狱和十字架上,我们坦然无惧地继续放胆讲论;同时,必有属天的冠冕为你存留。这就是保罗的见证,“我为这福音受苦难,甚至被捆绑,像犯人一样。然而神的道,却不被捆绑”(提摩太后书2:9)。

应用:远离邪教

31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不是使女的儿女,乃是自主妇人的儿女了。

1、使女派邪教

教会风波的实质,就是使女借着律法逼迫属灵的,让人作她的儿女。使女即女奴,她出生卑贱,或者一直在主妇面前自卑。这样的人一旦翻身解放,就会像夏甲一样不可一世。她的“重生”不是向罪死,向基督活着;而是向撒拉活着。换言之,一个一直自卑的人成为基督徒,会变得非常狂热,这是属灵的暴发户;她要在她认为以前给她带来压力的所有人面前,显派她手中天国的钥匙。对使女来说,这个信仰绝对就是鸦片,信仰就是女奴对人类的复仇。这绝对是一种邪教状态,毫无人性,残酷无情;正如无产阶级掌权对所有人都是暴政。作使女的儿女真的很惨,她追求的是让人作她的奴仆(加拉太书2:4)。一方面,“亚伯兰对撒莱说,使女在你手下,你可以随意待她。撒莱苦待她,她就从撒莱面前逃走了”(创世记16:6)。你根本受不了或满足不了撒莱苦待,你怎样做她都能以刁钻的苦毒待你(雅各书2:10)。因此最后,你只能作宝玉,逃之夭夭。另一方面,“14……夏甲就走了,在别是巴的旷野走迷了路。15皮袋的水用尽了,夏甲就把孩子撇在小树底下,16自己走开约有一箭之远,相对而坐,说,我不忍见孩子死,就相对而坐,放声大哭”(创世记21:14-16)。你若真成了使女夏甲的儿女,最后只能“在别是巴的旷野走迷了路”,你发下的七重誓言却毫无用处,同时,你携带的水也用尽了。刚刚出生的新生命面临夭折,你眼睁睁地无能无力,只能“放声大哭”。“使女派邪教徒”是我们高举改革异象所要与之分别的教会主流文化之一。“使女派邪教徒”使大部分“基督徒”沦为世界上最伪善、最能装也最无人性的伪君子、真小人和神经病;同时成为愤青、下三滥和杀人凶手。我没有说全部基督徒,我这里说大部分,是有圣经根据的(马太福音7:13,7:23,22:14,25:12)。这里也说,使女的儿女要被赶出去。这也意味着,教会里有大部分基督徒是假的,尽管没有任何人有权论断谁是假的。我们都是因为深深厌恶这种男女洪秀全,无论是耶稣的弟弟还是耶稣的妹妹,才被用来建造这小小的教会,愿神与我们同在。

2、重生派邪教

使女的翻身做主人靠什么呢?靠重生。基督里的重生本是罪人向神获得的属天福祉,但对使女来说,重生是向人获得属灵特权的超验根据。于是使女派邪教徒升华为重生派邪教徒。重生派邪教徒是当代的律法主义者:对自己讲福音宣告自己重生并已经完全;对别人讲律法论断别人的不义或没有重生。他们建基于加尔文主义的重生观。它的基本特点是:与保罗说的“我也是人”、“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我不是说我已经得着了”针锋相对,她认为自己已经得着了,这个得着不是我开始归信基督了;而是强调我归信基督之后,有一次触电般的经历,从此,我就圣灵内住而惊为天人。重生派是人类最古老的萨满教在教会中的卷土重来。萨满仪式的基本架构是:请神(献牲)、降神(脱魂)、领神(凭灵)、送神。萨满信仰融合佛教信仰成为清朝的国教,易言之,是中国基本的宗教精神。“送神”仪式在重生派身上表现为以结党、专在别人肉体上的荣耀为目的的福音传销活动。更具体地说,重生派邪教有四大特征:第一、可有可无、三心二意、吹毛求疵的教会生活,因为我已经得着了,我不再需要教会生活了。第二、邪教徒虚构教会里的监督特权。这个不经蒙召按立的小基督,在教会生活的唯一工作是,考察牧者是否蒙召,决定会众是否重生,监督教会是否纯正。而在社会中,她暂时不愿升天下凡在我们中间继续活下去的唯一目的就是拯救别人,用福音重生我们。而一切关于认罪悔改的信息,都是你们的事,不是我的事。而圣经将重生得救的审判权单归给上帝,并推迟到末日审判。第三、肉身攻击的自我强化。重生派主要借着律法对肉身的定罪,论断别人的重生与蒙召。这个攻击总是有、或总能编辑出“事实根据”,却与救恩真理针锋相对。耶稣来找的就是罪人和病人;邪教徒找的就是罪人的罪。不仅如此,这个邪教徒巴不得被控告者倒霉、有罪,甚至弯曲他人的蒙福,以便证明她的正确;因为邪教徒是不能失败的。第四、用重生许可证谄媚肉身,使邪教连续扩张。重生派总是在蒙恩的罪人中树立重生的榜样和标兵。一方面,“是我亲自用福音生了她”,因此可在这肉身上得荣耀。另一方面,任何被谄媚的肉身、特别是律法主义压迫下的使女,肉身都会在“我重生了”的幻觉中飘然欲仙。重生状也是投名状。这就形成了他们理解的福音复兴,正疯狂生长出一病二流三滥的国度:长子教会。

3、下半身邪教

向人重生是重生邪教的支柱。向人重生就是向人的肉体重生。一切邪教的灵界背景都是蛇。创世记3:14-15,“耶和华神对蛇说,你既作了这事,就必受咒诅,比一切的牲畜野兽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终身吃土。15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跟”(请注意创世记3:1,“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与创世记3:14,“蛇……受咒诅比一切的牲畜野兽更甚”的对照)。 基督徒为真理争辩,是伤魔鬼的头,攻击头脑里的思想;但蛇用律法主义集中攻击你的“脚跟”或下半身。一方面,最狡猾的受最重的咒诅;另一方面,被咒诅的特点就是用肚腹思考,为下三路兵痞,即通过专攻肉体在属灵争战中得胜。所以,基督徒一定是带着肉体的刺和脚伤进入国度的。蛇行千里,从教皇派到改革宗的重生派,从不休息。但万变不离其衷:“不过要借着你们的肉体夸口”(加拉太书6:13)。保罗在第一封书信即帖撒罗尼迦后书2:3-10中,就告诉众教会怎样分辨蛇在教会中的化身。这段经文告诉我们蛇的儿女或沉沦之子或邪教徒的这么几个基本特点,第一、不爱真理离道反教;第二、自以为神,同时决定他人是否得救重生和蒙召;基本逻辑是:我重生了,你们没有;我蒙召了,你没有;第三、无论自义还是控告,根据都是虚无缥缈和捕风捉影;第四、结局是自取沉沦都被定罪。同时我们也再一次看见,耶稣最恨的从来不是罪人,而是大罪人——大罪人就是专门论断攻击别人是罪人的人(马太福音9:13,23:1-39,路加福音13:1-5)。而方法就是肉身进攻肉身。人成为下半身邪教的目标,就像中国街头卖艺的可怜孩童,一方面,邪教徒要利用你的肉体卖钱;另一方面,你要靠苦待自己的肉身生存。但是,圣经彻底废弃了肉身成道的奴隶,在肉身苦修中根本没有救恩的出路。邪教徒是把人带到绝路,最后在那里再弃绝你。

4、大儿子邪教

靠肉身和律法,邪教徒要作我们中间的长子,于是有了大罪人。这个长子邪教的本质就是骄傲。大儿子的骄傲也表现为喜欢攻击别人骄傲。长子按血气或肉体和律法而生骄傲,他不能容忍次子按属灵的原则或恩典存在与上升;于是,只能反过来主张自己根据律法的特权,和次子肉身的不配。但圣经的属灵真理和这个肉身道理恰恰是对立的。于是,贯穿圣经始终的故事,就是救恩真理对长子邪教的胜利。从创世记开始,哥哥该隐就杀害了亚伯,而该隐的愤怒首先起源于长子的特权意识。以实玛利对以撒的逼迫,由于以实玛利的埃及血统,肉身的自卑使这个长子对以撒更为忌惮。以扫与雅各的故事更让长子文化觉得匪夷所思。救恩真理完全翻转了按律法和理所应当得救的那种属血气或肉体的道理,上帝要让卑贱的升高,让人知道何为救恩。并非上帝无视雅各的卑鄙,而是上帝更憎恶以扫的自以为是和对神的不敬(申命记9:5)。因同样的缘故,雅各的长子流便和犹大的长子珥,都为耶和华所憎恶(创世记49:3,历代志上5:1-2,创世记38:7)。为了这样的真理,创世记48:17-20告诉我们,雅各怎样将以法莲放在玛拿西之上,而约瑟对此都无法理解;尽管约瑟自己恰恰是靠恩典被视为长子的(耶利米书31:9)。更彻底彰显上帝对长子邪教的愤怒的,是祂在埃及所行的事。出埃及记12:29,“到了半夜,耶和华把埃及地所有的长子,就是从坐宝座的法老,直到被掳囚在监里之人的长子,以及一切头生的牲畜,尽都杀了”。以实玛利有一半的埃及血统。以色列人是从埃及出来的,这种长子邪教根深蒂固。民数记12章中米利暗和亚伦对摩西的控告正是出于这种长子文化,米利暗是姐姐,亚伦是哥哥,不平衡、嫉妒和精神控制的挫败,显然埋藏已久,肉身攻击不得不发。一直到耶稣来,祂自己向我们讲论了神对长子邪教的愤怒与怜悯,这就是路加福音15章两个儿子的比喻,我们看见,大儿子比小儿子失丧的更为彻底,他就是长子邪教的总结。请注意大儿子的控告:“但你这个儿子,和娼妓吞尽了你的产业,他一来了,你倒为他宰了肥牛犊”(路加福音15:30)。全是肉身的控告:性、钱和食物。马太福音20:1-16讲论了“红眼病”的故事,路加福音18:9-14讲了法利赛人和税吏的故事,道理是一样的。但是感谢神,为了将人从长子邪教的深渊中拯救出来,上帝让祂的独生子取代所有的长子,让基督在我们众弟兄之中作长子(罗马书8:29,希伯来书1:6),让我们这些次子在基督里作上帝的儿女。

5、拆毁者邪教

该隐要杀害亚伯,亚伦要控告摩西,大儿子要拆毁那场家筵,法利赛人要阻挡外邦人得救……长子不仅是要取代基督,要在我们中间作长子;长子一定以律法和肉体为武器,拆毁回家的浪子与基督的教会。长子的拆毁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将信仰消灭在红海之滨。像法老的追兵一样,他穷追不舍,反复用你在埃及的奴隶经历控告你,让你觉得你这个刚刚重生的人实际上还没有重生,或者,你怎样重生都是不够的;或者,你越是强调因信称义,她越攻击你“那是因为你行不出来”。蒙恩的罪人当然还在肉体中,或者仍带着肉身;更常见的例子是,你正在与罪争战,这埃及头生的牲畜就追赶过了红海。于是在这种连续打击中,你可能绝望了。第二、重生派对家庭和教会的拆毁。邪教把一个可怜的罪人变成假上帝,而假上帝就是一场战争、一场灾难。没有任何一个罪人能与假上帝一起生活。你如果接受她的恭维,你就必须在她面前或人前表演你如何属灵了,这是不堪重负的。而你如果被她控告了,你就会不断觉得基督根本没有拯救你;你只能用行为不断讨好这个巫婆,而她真正的动机从来都是无法填满的情欲和长子欲,因此你永远从她那里拿不到毕业证。她的信仰就是你的地狱,她也会把家庭和教会变成地狱。哈巴谷书[新译本] 1:7这样描述这些女洪秀全:“他们恐怖可怕,自以为义,趾高气扬”:希伯来文直译:dreadfu land being feared he from him judgment of him and dignity of him;(女李逵)太可怕了!太吓人了!他判断自己,高抬自己,勇往直前。

埃及就是世界,我们都曾是埃及人;一面是使女,一面是长子。夏甲和以实玛利构成我们的双重人格。使女自卑,长子狂妄。“第一炷香”的异教和“考试第一名”的世俗小学以及“我比你更重生”的假基督徒,这也是我们的老我。受洗就是被带进那个逾越节之夜,杀死我们里面的长子,从此让基督为首。这是我们一生的功课。这个功课包括称义和成圣两个连续的阶段。“我们不是使女的儿女,乃是自主妇人的儿女了”。一方面,在基督里认识我们是谁。我们不是使女的儿女,使女在我们身上的控告没有权柄,我们不作她的儿女。这就是说,我们靠着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流血和代赎,脱离魔鬼的权势,“乃是自主妇人的儿女了”。尽管我们一生都不可能完全,但靠着基督,我们自由了(加拉太书2:21,罗马书8:33-39)。另一方面,我们因信成圣(加拉太书6:17-18);即从今以后,我们靠施恩之具,胜过一切搅扰,渐渐更新。在成圣的道路上常常会落入更残酷的逼迫。有人觉得作基督徒毫无喜乐平安可言,甚至比不信还悲惨——因为你根本不可能活出圣经的标准来,而使女举着肉体和律法总是貌似有效、如影随形。怎么办?一方面,我们是向神重生和成圣,不是向任何人重生和成圣,而神是看人内心的。因此,只要你与肚腹相争,已经很努力了,而神必知道你的努力,你就可以靠神的怜悯大大地喜乐。另一方面,我们投靠施恩之具,既让我们不断返回洗礼和称义的起点,也让我们靠圣道和圣礼渐渐更新。当你觉得你活出来了,你就不再需要基督和祂的教会了。事实上正因为我们靠律法和肉体不能坚持到底,所以,神将我们里面的以实玛利驱逐出去,让我们在施恩之具中,靠恩典活着。这不是廉价的恩典,因为出于神的恩典总是带着重生的能力。而在恩典中的成圣,让我们永远将荣耀归主,远离邪教的假冒和凶残。所以我们的信仰总是:“主耶稣阿,我愿你来”(启示录22:20),阿门!

任不寐,201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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