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 第十二课:十字架(加3:6-14)

6 正如,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7 所以你们要知道那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8 并且圣经既然预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9 可见那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10 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11 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12 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13 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受原文作成)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14 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

从加拉太书3:6开始,保罗从基督徒个人生命的见证(从他自己到加拉太人)转向圣经来论证因信称义的真理。换句话说,基督徒所谓的个人生命见证,必须有圣经作为真理基础,而不仅仅是一篇动人的文学作品或“属灵的感动”。圣灵要带领我们回到圣经,回到基督。这9节经文可以按交叉结构来理解:6节联系上下文,也同时是7-14以及3-4章的“标题”。换句话说,加拉太书3:6-4:31可以视为一篇关于“亚伯拉罕与因信称义”的论文。需要强调的是,这篇神学论文的目的不在亚伯拉罕是谁,而在因信称义是什么——亚伯拉罕不过是圣灵用来带领我们进入因信称义真理的瓦器。7-9节,主题是以信为本蒙福,构成交叉结构的“上联”;10-12节,构成交叉结构的“下联”,主题是全人类在律法咒诅之下。13-14节,将“上下联”之间的逻辑冲突归结到基督并祂钉十字架予以最后的解决;这个“横批”将因信称义的真理归向十字架真理:基督的十字架是“信”的主体内容,是称义的事实根据,告诉我们,我们信的是什么,我们凭什么称义。

一、第六节

6καθὼς Ἀβραὰμ ἐπίστευσεν τῷ θεῷ, καὶ ἐλογίσθη αὐτῷ εἰς δικαιοσύνην.

正如,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

保罗这句话语出创世记15:6,“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圣经的真正作者只有一位,前后一贯的。值得一提的是,在马克安(Marcion)的版本中,加拉太书3:6-9被删去了,理由好像是这位自以为是的神学家觉得保罗太罗嗦了。不过圣灵的智慧不是马克安所能界定的。事实上,保罗正踏着司提反的血迹重读旧约,继续他所加害的司提反未完成的事业。对比使徒行传7:2-5,你会发现保罗不过在重复司提反用血所写的关于亚伯拉罕的论文而已。那时候保罗是“捂着耳朵”中的一位,那时候他还是“一个少年人”;他喜悦司提反被害(使徒行传7:55-60)。不仅如此,事后“扫罗却残害教会,进各人的家,拉着男女下在监里”(使徒行传8:3)。但是,就是从那一天开始,司提反遇难的场景和所说的话,针一样扎进了保罗的心,让他永远难以忘怀。今天,归正的保罗在谈论亚伯拉罕的时候,一定想起了司提反,他要用自己的生命去接替司提反。这是圣灵的工作。当然,保罗不是简单的重复,他从司提反的叙述中将真理抽象出来了。

首先我们要明白,保罗不是让我们定睛看亚伯拉罕,而是看亚伯拉罕因信称义。所以不要把亚伯拉罕或什么名人或其他任何人作为聚会崇拜的中心;无论这个人故事何等传奇,他的话语何等引人入胜。让我们疏远亚伯拉罕这类英雄和个人自我感动的一切奇思妙想,只为专心仰望为我们的信心创始成终的耶稣。教会里的很多纷争都源于我们看亚伯拉罕,而不是仰望亚伯拉罕所见证的真理。如果我们把注意力放在人的身上,我们就会发现亚伯拉罕必然有很多的缺点,结果就忽视了因信称义的真理,转向为彼此的缺点互施拳脚。如果亚伯拉罕可以靠自己的好行为称义,就不需要基督和祂的十字架了。一个自己不需要十字架的基督徒或教会,一定要钉别人的十字架。很多时候,我们越是靠自己的行为称义,我们就越愿意定睛看亚伯拉罕的缺点。一方面,我们需要亚伯拉罕的缺点来衬托自己的优秀,另一方面,我们需要让别人看亚伯拉罕的缺点,来转移自己缺点所引起的不安和焦虑。因此,圣灵在这里不是让我们看亚伯拉罕,而是让我们看他后面的基督。在某种意义上,恰恰是因为亚伯拉罕是个罪人,有各样的缺点,他才是因信被称义的。相反,如果我们认同人是因信称义的,我们就可以真正在基督里彼此相爱,彼此建造。

以亚伯拉罕为例,应了培根一句名言:“读史使人明智”。神在历史中掌权,他也知道我们的软弱,所以用一些历史上的人物为真理作见证,使我们不明白的时候可以从那里学习到具体而生动的功课。这一点也反对无知神学——我们对圣经历史知识知道的越多,越可能坚固我们对真理的信心。加拉太人偏离了真理,也是因为他们对这真理的历史很无知。

从上文我们知道,亚伯拉罕的信是指“听信福音”(ἐξ ἀκοῆς πίστεως)。所以我们看见,保罗的思想是一贯的:信道是从听道来的。人若说自己信神,首先要听到神的话语,然后相信。在创世记15:6之前,有5节经文(创世记15:1-5),主要是神对亚伯拉罕所说的话,亚伯兰是因为相信这些话才被称为义的。在创世记15:6和创世记15:5之间,有一个连词וְ,表示信和道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所以不听道更不相信和不顺服神的话语的“信”,一定是假信。连信的是什么都不清楚的属灵,只能是自欺欺人。希伯来文的那个信字是אָמַן,to support, confirm, be faithful。这个字的字根与“阿们”一词是完全一样的(אָמֵן,民数记5:22等)信是十字架的道路,你要常常否定自己的是,从自以为是,转为承认神说的一切都是“是”(出埃及记3:14)。这个过程很多时候都是痛苦的。靠我们自己,我们根本不能服,正是从这个意义上,信乃是圣灵在我们里面的工作(以弗所书2:8)。另外,我们信的是神的话,不是人的话。所以教会聚会是以神的话为中心的,不是以人的话或行为为中心的。所谓“信神”乃是בַּֽיהוָה,就是“住在神里面”(约翰福音8:31-32),介词ה代表完全的进入神里面,没有“半信半疑”的余地。“只相信一部分和我一致或让我舒心的”,这种信仰不是真信仰。

“这就算为他的义”,在“信”和“算”之间,树立着基督的十字架。“算”,原文是חָשַׁב,to think, plan, esteem, calculate, invent, make a judgment, imagine,count。希腊文的“算为”一字是λογίζομαι(to reckon, count, compute, calculate, count over),乃是“计算”,被动语态。这个字的字根是λόγος,就是“太初有道”的“道”。“为义”的希腊文是αὐτῷ εἰς δικαιοσύνην,字面的意思是,“把他归入义的里面”。路德曾说,所谓信仰就是接受(接纳)基督的接受(接纳)。这个字告诉我们,我们在基督里称义,绝对是我们不配得的,因此称义完全是神的恩典。神凭什么把不配得的义归给我们,完全是因为耶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的罪死了,因此把基督的义归给了我们。被算为义的真理,一方面阻拦了所有基督徒的骄傲和伪善——我们并不比世人更义,我们被称义乃是因为神的恩典。另一方面则阻拦了魔鬼以过去的不义对我们的控告——我们本就是不义的,所以才被称为义。所以耶稣来找罪人和病人,不找那些自以为义,自以为比保罗义的君子。耶稣首先是罪魁的救主,不是“正人君子”的救主。不是基督不爱“正人君子”,乃是因为“正人君子”已经以为自己就是基督,要审判别人,为别人上十字架,在道德狂妄中弃绝了神的救恩。“正人君子”甚至不屑“被算为义”——我本来就是义的,用不着你算。“正人君子”是人类的巴别塔文化,是人类“争闹”,是“万民”所“谋算虚妄的事”;是“世上的君王一齐起来,臣宰一同商议,要敌挡耶和华,并他的受膏者,说,我们要挣开他们的捆绑,脱去他们的绳索”(诗篇2:1-3)。人在神面前被算为义,这是圣经的数学,等候基督来最终结算。

二、第七节

7 Γινώσκετε ἄρα ὅτι οἱ ἐκ πίστεως, οὗτοι υἱοί εἰσιν Ἀβραάμ.

所以你们要知道那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

加拉太人接下来的一个问题必然是:你说亚伯拉罕,那与我们有什么关系呢?亚伯拉罕不过是给后人作镜鉴,叫我们像他一样因信称义。这是神的计划。正如祂在创世记12:1-3中所应许的;神也要进一步藉着亚伯拉罕使地上的万族得福,这是7-9节特别告诉我们的。创世记12:1-3中神说:“我必叫你成为大国,我必赐福给你,叫你的名为大,你也要叫别人得福。为你祝福的,我必赐福与他。那咒诅你的,我必咒诅他,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犹太教很难解释,“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是如何可能的。7-9节构成一个小单元,我们将看见,神在旧约中的应许,怎样一步一步在基督里应验。我们在肉体上根本不是亚伯拉罕的后裔,那么我们如何才可能领受神给亚伯拉罕后裔的祝福呢?于是(ἄρα,therefore);只有一个答案:我们在“信基督是主”上与亚伯拉罕一样,因此在属灵的意义上,我们可以看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

但这样的真理我们是不知道的,所以圣灵将带领我们进入这一切的真理,让我们知道。与创世记中始祖因自己想知道而犯罪不同;现在是圣灵主动让我们知道。Γινώσκετε(γινώσκω),这个动词是祈使语气。“让我们知道”,而且是“让我们持续不断地知道”。主语是神,“我们”是受动者,动词则是不断地听道而知道。这里面有一个很深刻的真理,就是没有一个人能够持续不断地秉持因信称义的真理,由于我们在罪中与神隔绝,我们很难持续不断地仰望神,因此总是不断地看自己和人,转向看人的行为。教会也是如此,在最火热的时候,在某个教会大会期间,我们可以靠神的怜悯认同因信称义的真理,但很快,人又成了教会事务的中心。信心伟人和教会坏人总是比基督耶稣更经常成为教会话语的中心。正因为如此,保罗这里提醒教会,我们要持续不断地回到圣经,回到因信称义的真理上来,免得我们因看人的行为陷入论断的罪中,或因看人、看自己而陷入绝望。

神让我们知道什么呢?“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这样答案就很清楚了,我们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是因为我们也是“以信为本的人”,与亚伯拉罕一样。在我们作孩子的时候,可能都问过这样一个问题:我们真的是爸爸妈妈亲生的吗?特别是受委屈的时候,我们怀疑自己是不是捡来的孤儿。这种“孤儿恐惧症”有两个原因,第一是我们在灵魂深处知道我们有一位天上的父亲,有一个完美的天家,我们却与他远隔重洋,又不知道怎样回去。另一个原因就是我们不相信父母对我们的爱,因为我们常常做的不好,觉得父母不再爱我们了。后面这一点与这里的道理很相近。我们要知道,我们成为神的儿女不是因为我们有多好,多讨神的喜欢,只是因为神无条件的爱我们;而只要我们相信这份爱,我们就是祂的儿女了。“以信为本的人”的原文是“οἱἐκ πίστεως”,直译为“that they which are of faith”。注意这组词在这篇“神学论文”中将反复出现。介词“ἐκ”在这里的作用很重要,它告诉我们一种起源上的意义,我们与亚伯拉罕一同得福,不是因为种族、肉体和血缘关系,也不是出于我们的好行为、我们的身份、地位、长相或学问;而是因为出于信仰或信心;这信心又是从神来的。这一点,颠覆了“唯物主义”的谬论,“物质”不再是“第一性”的;正相反,圣经将属灵的事视为生命的真正根基。因此,人与人之间如果有区别,不再是因为任何世界上的标准,而是因为是否有“信”。“就是”一词乃是οὗτος,these,the same。意思是,因信,我们与亚伯拉罕的后裔是一样的。

这也使我想起我们生活里的嫉妒。我们总觉得别人家的饭更好吃,总觉得神偏爱亚伯拉罕;但今天,神让我们看见,你也一样被神所爱着,只要你有亚伯拉罕一样的信心。“亚伯拉罕的子孙”,υἱοίἈβραάμ,sons of Abraham,应该是“亚伯拉罕的后裔”(seeds of Abraham)的同义词。我们注意保罗在这里也从根本上铲除了种族主义的藩篱,人因信在上帝面前平等。很多人批评圣经说拣选亚伯拉罕是上帝偏心,但今天,我们就可以看见神更深刻的公义与爱了。这既是对犹太主义的否定,也是对反犹太主义的否定。不仅如此,我们当记得谁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呢?马太福音1:1,“亚伯拉罕的后裔,大卫的子孙,耶稣基督的家谱”——这里的就是υἱοῦἈβραάμ,即the son of Abraham。从这里我们知道,我们是靠基督这一位后裔而成为亚伯拉罕的众位后裔的。让我们不断地知道,耶稣不仅为亚伯拉罕死了,也为你我上了十字架;因此我们可以靠着基督坦然无惧地成为神的儿女。

三、第八节

8προϊδοῦσα δὲ ἡ γραφὴ ὅτι ἐκ πίστεως δικαιοῖ τὰ ἔθνη ὁ θεὸς προευηγγελίσατο τῷ Ἀβραὰμ ὅτι Ἐνευλογηθήσονται ἐν σοὶ πάντα τὰ ἔθνη.

并且圣经既然预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

加拉太人总觉得自己是“捡来的”,因此就想,如果我们做的没有犹太人一样好,比如,像犹太人那样行律法,神就不会喜悦我们,接纳我们。从根本上说,他们不明白神的心意。事实上,神在很久以前,更准确地说,在创世之初,就已经为加拉太人,为我们所有人,预备好了回家的道路——让我们像亚伯拉罕一样,离开本地、本族、本家,因着信,进入祂的国度,就是归入基督。作为外邦人,我们以为神不再管我们了,或者,神要我们靠自己摸索着、跋山涉水地回到家里。但注意这里的两个用词:“预先”、“早已”;神一直对我们有一个拯救的计划,神从始至终都是爱我们的,而且为我们预备好了一切。因此,现在的问题不是神是否爱我们,而是我们是否接受神的爱。

那么,保罗是怎样知道这一点的呢?乃是因为圣灵在他面前重新打开了圣经(ἡ γραφὴ)。换句话说,保罗重新认识这样的真理,不是自己苦思冥想的结果,而是因为“圣经预先看明”。我们从这里学到的功课是如此宝贵,“唯独圣经”。一方面,我们越是不断回到圣经,我们就越能坚固地相信神对我们的爱。另一方面,我们越是回到圣经,我们越有力量战胜我们里面的恐惧与不信。我觉得这里的连词δὲ,不宜翻译成为“并且”,也就是说,7节与8节不是并列关系,而是递进关系或类似于因果关系。“预先看明”,προοράω(to foresee),这个作动词分词使用。接下来连词ὅτι(that)引出“预先看明”的对象。不过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圣经”一字完全“拟人化”了,仿佛成了有生命的主体。在3:22中,用的是同样的修辞方法。不仅如此,在γραφὴ前加上定冠词ἡ,也有“某条圣经信息”之意——整本圣经都是指向耶稣的,除了路加福音24章特别说明这一点之外,约翰福音5:39也说,“你们查考圣经。(或作应当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圣经是神的话,是有生命的(约翰福音6:63)。

ἐκ πίστεως,“出于信”、“因信”,是7节重复。δικαιοῖ τὰἔθνη ὁ θεὸς,“神要叫外邦人称义”。从这里我们知道,信是从神来的,是“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以弗所书2:8)。因信称义是神的计划,是神的恩典。“早已传福音”是一个合成字,προευαγγελίζομαι。这个字给我们很大的震撼。也许很多人以为旧约是律法,没有福音。但保罗在这里明明地告诉我们,神在旧约已经开始向人传福音了。这福音的内容就是(ὅτι,中译“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Ἐνευλογηθήσονται ἐν σοὶ πάντα τὰἔθνη)。从上节课我们知道,这福音记载在创世记12:3,原文是“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这里的“因你”原文是“在你里面”(ἐν σοὶ)。这个词组应该是引起争议的中心——既然要在亚伯拉罕里面赐福,那外邦人怎样在亚伯拉罕里面呢?对犹太人来说,这个词组有种族意义;但对保罗来说,只能回到“信”上面去才有可能。因为3:6节已经说明就连亚伯拉罕自己,也是因信被称为义。从这里我们也能看见保罗和犹太教的分裂:对犹太人来说,上帝对与亚伯拉罕签约,仅仅是与亚伯拉罕的种族之约并指向弥赛亚;但对保罗来说,亚伯拉罕之约不仅指向弥赛亚,也指向所有像亚伯拉罕一样因信称义的人。

“外邦人”,τὰἔθνη,原意是“nations”,“万国”、“万族”。但在教会传统里,则一般翻译为“外邦人”(the Gentiles),与犹太人相区别。保罗这里还引出一个新的证据。一方面,外邦人不仅在血缘上不是亚伯拉罕的后裔,而且在宗教上,也不在摩西律法之下,因此也无法通过守律法称义。当然,保罗还将进一步说明:即使有了律法的犹太人,他们自己——包括亚比拉罕在内,都无法按律法称义。“外邦人”一字将神对全世界的爱展示出来了,从起初我们就在神的心意里面。每个民族都想往“幸福”,都在企盼这“好消息”或“福音”;这是因为神为我们预备了这样的福分,知道基督到来的时候,这福分就临到了我们。请你重新瞩目看门上的大红“福”字,重新思想,这福到底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我们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欲望和权力,你何曾有过你所要追逐的幸福?为什么?

四、第九节

9 ὥστε οἱ ἐκ πίστεως εὐλογοῦνται σὺν τῷ πιστῷ Ἀβραάμ.

可见那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

这句通过小品词ὥστε(so that, insomuch that;so then, therefore, wherefore)引出结论:“以信为本的人”之所以也能和亚伯拉罕一同得福,只有一个原因,他们都是因信称为义的。一方面是οἱἐκ πίστεως(那以信为本的人),另一方面是πιστῷἈβραάμ(believing,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信是唯一的共同媒介。介词σὺν意思是“与……同在”,因信,我们与亚伯拉罕在神面前同在。更具体地说,我们因此也是神的朋友了。我们很清楚地看见,出于信,或“以信为本”一组词,ἐκ πίστεως,在7、8、9节相应地重复了三次。我们说过,3这个数字在犹太文学中代表完全,一方面,保罗到这里已经完全了他的论证;另一方面,人因信称义是圣经完备的真理,不需要人的行为参与称义的合作。动词“得福”εὐλογοῦνται(εὐλογέω)在语法上很重要,Tense: Present;Voice: Passive;Mood: Indicative——现在持续式,被动语态,陈述语气。

这里回答了人类苦苦思想的问题:我们怎样过幸福的生活。现在圣经让我们看见,我们以往靠行为追求幸福的道路竟然完全错了,幸福不是出于人自己的追求或奋斗,而是来自你的信心,就是对神的爱的接受。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方向,有些像失之交臂的两列火车——上帝的列车载着幸福迎面驶来,我们却往相反的方向去寻找幸福。走了很远的道路,我们在远方找到了什么呢?远方除了遥远以外一无所有。我们找到幸福了吗?迄今为止,我们所矜夸的不过是劳苦愁烦,和转瞬即逝的肉体欢愉。我们越是仅仅依靠夜半时分或无人的时候通过回忆过往那片刻“幸福”来安慰自己,越是证明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如此的不幸、空虚和苍白。我们在靠回忆走向死亡。是的,幸福不在我们的追求里面,幸福在我们接受神对我们的接受。如果我们相信神爱我们,正如我们相信耶稣在登山宝训上所说的“八福”,我们就蒙福了。这不是“心理作用”或“心理暗示”。你将在“神爱我了”的新生命状态里,过一个完全不同、真正蒙福的人生。所谓追求幸福的人生,就是指控神为什么不爱我的怨气冲天的人生。现在,我们要过一种“神已经爱我了”的新的人生,一种“我已经在幸福中”的人生,然后我们去爱别人。我们信,所以我们幸福着——就是在患难中也大有喜乐(雅各书1:2)。这就是从“求福”到“得福”的转变。

最后需要注意9节与7节之间的平行关系或重复,主要的不同是用“得福”取代了“子孙”。事实上,这也是一种解释的关系,所谓“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就是指“和亚伯拉罕一同得福”。我们为什么要成为“亚伯拉罕的子孙”呢?因为我们也要领受和亚伯拉罕一样的福分。显然,7-9节存在一个交叉结构,中心概念是“圣经”、“神”、“福音”——因信称义是神的旨意。另外,那个重要的词组“以信为本”,ἐκ πίστεως,为引出下文与之对应的词组“以行律法为本”,ἐξ ἔργων νόμου。同时,9节中的被祝福εὐλογοῦνται,也与10节中的被咒诅ὑπὸ κατάραν形成严格的对应关系。圣经把人类划分为这两大类,并给出两种截然不同的结局。没有一个人能从这两个国度独立出去,因此,正如箴言书上特别显明的那种对立叙事结构(“平行体”),我们必须在非此即彼中作出选择。

五、第十节

10ὅσοι γὰρ ἐξ ἔργων νόμου εἰσίν, ὑπὸ κατάραν εἰσίν• γέγραπται γὰρ ὅτι ἐπικατάρατος πᾶς ὃς οὐκ ἐμμένει πᾶσιν τοῖς γεγραμμένοις ἐν τῷ βιβλίῳ τοῦ νόμου τοῦ ποιῆσαι αὐτά..

10 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

律法是上帝对人说不。所有人都活在上帝的“不”之下,所有的生命都是被“不”掉的生命。于是被咒诅的生命有三个特点:1、因被神说不,就转向对所有人、所有事说不;因被审判就审判别人。这是否定人格。2、矫情:怎么都不行,怎么都不好;翻来覆去找岔子。“你这个人有缺点”;“那个人也有缺点”。3、丧失了悔改的能力;只负责“为别人的悔改”祷告。与此同时,被咒诅的人生无法接受神的祝福,这种拒绝在某种意义上是对十字架救恩的咒诅。被咒诅的人不要“得福”,要自己追求幸福。

人靠自己追求幸福,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想通过行律法蒙神的奖赏。但“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这里揭示了我们追求幸福却总在不幸中的超验根源。“艰苦奋斗”的人生,原来是被咒诅的人生。但由于我们的罪性,越是被咒诅,我们越是艰苦奋斗,所谓不屈不挠,所谓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毛说“其乐无穷”。若这罪中之乐真令人满足,就不会如此炫耀了。毛真的其乐无穷吗?晚年陪伴他的不过是庾信的《枯树赋》而已:此树婆娑,生意尽矣。至如白鹿贞松,青牛文梓;根抵盘魄,山崖表里。桂何事而销亡,桐何为而半死?……昔年种柳,依依汉南;今看摇落,凄枪江潭;树犹如此,人何以堪!——“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事实上,我们不过是在用一种倔强的姿态,绝望地走向永死而已。总有一天,我们在生命的尽头会发现,我们奋斗的一生,不仅是犯罪的一生,而且从来没有幸福过——一个以追求幸福为目标却从来没有幸福过的人生,这就是被咒诅的人生。在这样的世界里,佛教和犬儒哲学都看明了人生的真相,于是狄奥根尼钻进木桶,释迦牟尼离开王宫——他们从“艰苦奋斗”的人类劳改营里罢工了。但他们没有找到去处。

我们刚才说了,保罗在7-9节中正面辩论了“以信为本”的真理,现在则要批驳与之相对的“以行律法为本的”。从前两章我们知道,这“以行律法为本的”,就是那些传假福音的人。靠行为获取幸福,那并不是“真的好消息”。于是同样出于爱,出于神要将我们所有被咒诅的人解放出来的旨意,圣灵差遣保罗在真理上极力地与假弟兄争辩,这是10-12节的主要内容——保罗在这里没有给他们留下任何余地,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我们中间。当然,保罗批评的对象不仅仅限于这些人,律法主义是人间对抗福音的普遍势力。需要说明的是,保罗的批评与私人报复无关,乃是完全出于真理。如果保罗在真理上说“造就”谬误之人的温和话,他就真的不是基督的仆人了;神的爱也就无法向我们显明了。所以我们看见神的爱不是讨人的喜欢,神的爱高于我们的爱。而我们人的爱不过常常是市恩讨巧而已。与此同时,这里的“论断”如此斩钉截铁,使我们完全仰望在神的公义与圣洁面前。“和稀泥”和“滚刀肉”不能做基督徒。不过保罗的“苛刻”与中国文人形形色色的牙尖嘴利或怨妇传统不同,他不是要自己得胜或恨恨不已,他只想让真理得胜,并让神的光照耀所有黑暗的角落。

代词ὅσοι(as great as, as far as, how much, how many, whoever),“凡是……的人”,“所有……人”,这描述了人类的普遍命运。与此同时,这个字用来引出“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ἔργων νόμου,行律法,这是两个名词构成的,the works of the law。“被咒诅”,愿意是“在咒诅之下”。ὑπὸ κατάραν,under the curse。注意系动词εἰσίν,是一般现在式,而不是一般过去式。在某种意义上,所有的宗教信仰和人类的哲学都是“行律法为本的”。所以我们常听说,“所有的宗教都是劝人学好的”,就是说都是全然遵行律法的。但是基督教在这里完全不同,她告诉人,只是没有一个人可以做得好。因此最后,她的结论是:只有神的儿子耶稣基督,为我们将一切都做好了,并将祂的好分给我们。所谓所有人都在咒诅之下,至少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理解。一方面是在生命的意义上,所有的人都是要死的,都在魔鬼和死亡的权势下面。另一方面,是在生活意义上——所谓被咒诅的人生,就是一个想做得好却怎么做都做不好的人生。也许可以用“琼瑶现象”来象征性地说明这一点。琼瑶的全部小说都在讲这两句道理: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想好,却怎么好也好不了。这般“矫情”的人生就是被咒诅的人生,曹雪芹看的更通透些,于是一个死了,一个出家。这是咒诅的极致,是对咒诅的咒诅。我一直想续写红楼——宝黛完婚,结果在油盐酱醋和人老珠黄中磨碎了一切情爱与敏感,最后彼此厌恶,分道扬镳。这就是被咒诅的人生。这样的人生之所以是“不对”的,不是“命运弄人”,乃是我们这个人“不对”——罪人无法靠有罪的行为过属天的生活,享受属天的幸福与安宁。

这方面的真理,也是出于圣经的。γέγραπται,经上记着,it is written。动词γέγραπται的语法构成如下:Tense: Perfect;Voice: Passive;Mood: Indicative。我们上节课也谈到,神给我们的约是书面的,让我们有章可循,有话可信,又无可推诿。所以我们再一次看见保罗“唯独圣经”的态度。这次保罗引用的圣经经文是申命记27:26,这是摩西吩咐以色列人将在以巴路山上宣布咒诅的话:“不坚守遵行这律法言语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圣灵在这里把旧约的话进一步展示在我们面前。通过原文我们知道,“经上记着”的第一个字是“咒诅”,这个字不是动词,乃是形容词,ἐπικατάρατος(ἐπικατάρατος),这个字在“咒诅”一字(καταράομαι)上又加了一个介词ἐπά,这个介词的意思是:upon, on, at, by, before等等。这个合成字有这样的含义,“将咒诅加于……”(约翰福音7:49)。13节里,这个字又重复出现——只是基督承担了我们的咒诅。这个形容词的主语是πᾶς,each, every, any, all, the whole, everyone,每一个人,所有的人。在语意上,这个字与前一个“凡是”重复。这是圣经上的“两个凡是”。一方面,所有人都想靠律法称义;另一方面,没有一个人能靠律法称义。通俗地说,每个人都想“做好”;但没有一个人做得好。这就是上帝眼里的人。

代词ὃς引导一个定语从句修饰“每个人”:“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如果我们能明白动词“去行”的含义,我们就能明白这个咒诅是如何严重的。ἐμμένει,Tense: Present;Voice: Active;Mood: Indicative。这个动词有三方面的含义:1) to remain in, continue;2) to persevere in anything, a state of mind etc.;3) to hold fast, to be true to, abide by, keep。翻译过来,律法要求人要“一直地、持续不断地遵守”(希伯来书8:9);“从心里到外在都要遵守”(马太福音5:28);“要全面地、严格地遵守”(雅各书2:10)。后面又一个πᾶς,是说“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然后重复另外一个字γρὰφω——这些律条写的清清楚楚。正是因为这样,保罗在11节才说,“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这个句子将全人类都覆盖在上帝的咒诅之下,正如旧约最后一句经文所启示的。一方面,没有一人能行全律法,另一方面,所有追求行为称义的都被咒诅。而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那些所有宣称行为称义的思想,在上帝面前都是谎言。既然行为称义本是走投无路,律法最后就将人引向因信称义。从后文我们知道,这是律法真正的功用了。神把所有称义的大门都关闭了,为要世界知道,耶稣基督是唯一的道路、真理和生命。这不是圣经“霸道”,而是因为圣经诚实。

六、第十一节

11ὅτι δὲἐν νόμῳ οὐδεὶς δικαιοῦται παρὰ τῷ θεῷ δῆλον, ὅτι ὁ δίκαιοςἐκ πίστεως ζήσεται•

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

如前所述,这句是保罗推演出来的结论。“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ἐν νόμῳ οὐδεὶς δικαιοῦται,原意是no man is justified by the law。οὐδεὶς,no one,nothing,一个也没有,绝对没有,这是一个非常决绝的否定。称义一词δικαιοῦται是被动语态,主词自然是神。因此后面的介词结构为παρὰτῷθεῷ“在神面前”,in the sight of God。这个词组对挑剔的慕道者也许有启发性,圣经对人的行为提出如此严苛的要求,不是基督徒或教会的要求,乃是上帝的要求——上帝是圣洁的,在祂毫无黑暗。从根本上说,是“上帝的属性”规定了人靠行为来讨神的喜欢是完全不可能的。介词παρὰ有from, of at, by, besides, near——这个标准是从神来的,没有人能靠自己到神的面前。δῆλον,形容词,clear, evident, manifest,明显的。这个字也有责备之意——如此明显的道理,加拉太教会的人竟然无法明白。人类的愚昧绝对超过人类自己的想象;而正是这样愚昧的人类,妄想靠自己愚昧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

当然了,这个标准也具有排他性,所谓罪是在神眼里,而不是在人眼里——因此人,无论他如何认为自己属灵、有生命,都无权论断别人,因为罪无权论断罪。这也是我一直强调的,只有生命的主才有权论断别人的生命。注意大卫的痛悔诗这样说:“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这恶,以致你责备我的时候,显为公义。判断我的时候,显为清正”(诗篇51:4)。所以教会要小心,不要搞文革式的公开认罪,捆绑示众那一套——没有一个人,包括所谓的“神的仆人”(天主教用一个很厚颜的名字叫“神父”;后来基督教用“师母”与之争奇斗艳了)有资格作为个人悔改认罪赦罪的对象。大卫在这里是真心的悔改,但他只是向神悔改,此外没有一个人配。这也是约翰福音第8章的故事。愿人们、特别是神的教会告别两种无耻:一方面是绝不认罪死不悔改只是控告他人责备别人悔改;另一方面总是当审判者,喜欢倾听、欣赏、传讲和“赦免”别人的罪。我们不过是尘土,每个人自己面对神。我们不需要向任何人交账,因为只是基督为我死了,又重生了我。

接下来我们第三次看见保罗怎样回到圣经:“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这句经文是引用哈巴谷书2:4,“迦勒底人自高自大,心不正直。惟义人因信得生”。我们已经知道,迦勒底正是亚伯拉罕所要离开的社会,也是每个基督徒要离开的世界;迦勒底文化的主要特点就是“自高自大,心不正直”,这是巴别塔文化,其主要的信仰就是人靠行为自义。“自高自大,心不正直”是因信称义最大的敌人,一方面,这种人认为自己可以靠行为称义,因此就蔑视信心;另一方面,这等人为了显示自己出于行为的义,必然要攻击别人的行为;又由于他们不可能真的靠自己的行为称义,他们就靠彰显别人不义的行为来成就自己的义。但神对“义人”的定义完全不同。ὁ δίκαιοςἐκ πίστεως ζήσεται。义人,ὁ δίκαιος,The just。ἐκ πίστεως,“以信为本的”。义人是以信为本的人,只有这样的人才可能免除迦勒底人必死的命运。ζήσεται(ζάω),Tense: Future;Voice: Middle Deponent;Mood: Indicative;将要活着。这个动词最早出现在马太福音4:4,“耶稣却回答说,经上记着说,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这个“活着”,特别是当这个字与“信”联系在一起使用的时候,主要是指向神活着,归入永生。保罗在罗马书就此有更广泛的论说,请参考罗马书1:17;8:6,10,11,13; 10:5等。

七、第十二节

12ὁ δὲ νόμος οὐκ ἔστιν ἐκ πίστεως, ἀλλ᾽ὁ ποιήσας αὐτὰ ζήσεται ἐν αὐτοῖς.

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

到这个时候,加拉太人和保罗的对手可能会反驳说:行律法也是本于信心,这有什么区别吗?保罗的回答是:“律法原不本乎信”。“律法原不本乎信”,ὁ δὲ νόμος οὐκ ἔστιν ἐκ πίστεως,我们首先看见“以信为本”ἐκ πίστεως再次出现,因此这句话的原意应该是,律法不是以信为本的。大致可以说,这句话的意思乃是:律法不是以信心为基础的,不是我们心里真的阿门这些律法,正相反,我们心里排斥这些律法。换一句话说,律法是以“恐惧”为基础的:“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如不能行,则被咒诅。我们是因为害怕不得不努力遵守律法。要明白这一点,我们要回到出埃及记20:18-21,当律法赐下来的时候,“众百姓见雷轰,闪电,角声,山上冒烟,就都发颤,远远地站立。对摩西说,求你和我们说话,我们必听,不要神和我们说话,恐怕我们死亡。摩西对百姓说,不要惧怕,因为神降临是要试验你们,叫你们时常敬畏他,不致犯罪。于是百姓远远地站立,摩西就挨近神所在的幽暗之中”。

不仅如此,律法的要求也带来更大的恐惧。因为律法要求人要全部“活出来”才可以“活着”,正因为如此,在耶稣之前,没有一个守全律法,因此没有一个人永远活着。这句经文引自利未记18:5,耶和华对摩西说:“所以,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我是耶和华”。这句话的主语是ἄνθρωπος,the man,这个人。而后有一个定语从句修饰“这个人”,ὁ ποιήσας αὐτὰ,that doeth them,行这些事的,就是“守我的律例典章”的。动词仍然是ζήσεται,“将要活着”。ἐν αὐτοῖς,在这些律法里面。但是,根本没有一个人能行出来,因此结局很清楚,每个人都必须死。每个人都活在死亡的咒诅之下,就是在这种绝境中,圣经把我们引向了基督。因为只有基督最后成全了律法,并把祂的复活因信分享给我们。

正因为如此,中译把ἀλλ᾽翻成“只说”,我以为把这句话真正的意思翻转了,或者遮蔽了。这个字的意思就是“但是”,有非常强烈的转折含义。这句话本意当是:律法不是出于信,但是,行这些事的那个人,必在其中活着。这也是KJV的译法:“And the law is not of faith: but, The man that doeth them shall live in them”。这里的“这个人”就是指基督。或者一方面是泛指,同时,另一方面指向基督,祂成了人的代表,作了万人的赎价。因为只有耶稣为我们行全了律法。否则的话,12节与13节之间就没有关联了,而13节中“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的出现就显得非常突兀。换句话说,律法不是出于亚伯拉罕那种信,而是要指向一个人。在这种意义上,我们再来读哥林多后书3:4-8,“我们因基督所以在神面前才有这样的信心,并不是我们凭自己能承担什么事,我们所能承担的,乃是出于神。他叫我们能承当这新约的执事。不是凭着字句,乃是凭着精意。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精意或作圣灵)。那用字刻在石头上属死的职事,尚且有荣光,甚至以色列人因摩西面上的荣光,不能定睛看他的脸。这荣光原是渐渐退去的。何况那属灵的职事,岂不更有荣光吗?”。

目前有一种思潮就是蔑视圣经的,用“圣灵”的名义、甚至“亵渎圣灵”(马太福音12:31)说,我们可以靠着圣灵脱离圣经,因为圣经的话是叫人死的;而精义是叫人活的。这种谬论对这段经文实在很无知。一方面,即使从字面我们也知道,若离开字句,就根本不存在什么精义;因为精义也是字句的精义,离开字句的精义只能是信口开河或胡说八道。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这里的字句根本不是指圣经或神的话——耶稣说祂的话就是生命——而是指旧约的律法,特别是写在石板上的十诫。不仅如此,这里所谓的叫人死,乃是指基督为成全律法上十字架,为救赎我们脱离律法的审判;而我们在信中向律法死了,可以使我们向神活着。这里的字句叫人死,不完全是负面的意义,乃是归入十字架上的真理,向罪死,然后在基督里重生。也就是说,字句叫人死,是有目的的,目的是使人信精义从而复活。对基督徒来说,没有死,就不可能新生。没有淹死经历的新生不过是谎言。

八、第十三节

13Χριστὸς ἡμᾶς ἐξηγόρασεν ἐκ τῆς κατάρας τοῦ νόμου, γενόμενος ὑπὲρ ἡμῶν κατάρα• γέγραπται γάρ, Ἐπικατάρατος πᾶς ὁ κρεμάμενος ἐπὶ ξύλου,

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受原文作成)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

当正反两方面,即信心和律法两方面的论述结束之后,我们被带向基督。一方面,圣经应许我们因信得生;另一方面,我们又在律法之下,而又无法靠律法得生,那么在律法咒诅之下的我们,如何因信得生呢?换句话说,我们因信称义,那我们的罪怎么办?就需要两个步骤。第一,需要一个人,为我们守全律法,祂可以因此活着。第二,祂把信心赐给我们,我们靠着对祂受死、复活的信心,与父神重新和好,也在祂里面活着。由于这样的缘故,神看我们不是在我们的行为里看我们,乃是在基督里看我们。总而言之,因律法,基督要代替我们成为诅咒,把我们从律法的咒诅中解放出来;同时,因信心,我们靠基督得生——这就是基督并祂钉十字架的真理了。

现在基督出现了,而且和“我们”并列:Χριστὸςἡμᾶς,基督-我们。基督是主语,我们是受词。动词是ἐξηγόρασεν,Tense: Aorist;Voice: Active;Mood: Indicative,“已经救赎了”。基督已经救赎了我们;12节是从过去向前仰望十字架,“将要活着”;我们现在是回望十字架,“已经分享了基督的复活”。“救赎”有“用重价买回”之意,即所谓“代赎”。基督已经为我们的“幸福”付出代价了。然后是状语:“从律法的咒诅之下”:ἐκ τῆς κατάρας τοῦ νόμου。那么基督是怎样将我们从律法的咒诅之下救赎出来的呢?动词分词γενόμενος(γίνομαι,Tense: Second Aorist;Voice: Middle Deponent;Mood: Participle,to become, be made)引导一个原因状语从句,γενόμενοςὑπὲρ ἡμῶν κατάρα,“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原意是,being made a curse for us,“为我们成为咒诅”——我们的一切不幸都归给祂了。这句经文将基督教的信仰非常简要地表明出来。慕道者一直不太理解十字架的意义,这句经文就是“标准答案”了。注意γενόμενος这个字不是被动语态,而是关身语态:一方面基督顺服父神的旨意进入世界,另一方面祂也是三位一体中的一位,主动钉在十字架上。这个字最早出现在马太福音1:22,“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应验主借先知所说的话”。基督成为咒诅,不是因为祂也是罪人,而是因为我们,ὑπὲρ,in behalf of, for the sake of,“为了”。最后,“我们”再次重复。

基督钉十字架也是圣经预言的,在神的救赎计划之中。于是我们又看见保罗再度返回圣经。“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γέγραπται γάρ,与10节完全重复,“因为经上记着”。只是这句经文引自申命记21:22-23,“人若犯该死的罪,被治死了,你将他挂在木头上,他的尸首不可留在木头上过夜,必要当日将他葬埋,免得玷污了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之地。因为被挂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诅的。”因此我们知道,为什么耶稣在十字架上的身体最后被约瑟放在自己的坟墓里了。ἐπικατάρατος πᾶς,这也与10节重复,Cursed is every one,只是这里,every one被耶稣取代了。“挂在木头上”,“木头”一字是ξύλου,这个字有两种含义,木头,或者树。这里当然是指十字架。有解经家不断从这里返回伊甸园里的两棵树,不是没有道理的。

九、第十四节

14ἵνα εἰς τὰἔθνη ἡ εὐλογία τοῦἈβραὰμ γένηται ἐν ΧριστῷἸησοῦ, ἵνα τὴν ἐπαγγελίαν τοῦ πνεύματος λάβωμεν διὰ τῆς πίστεως.

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

很清楚,“亚伯拉罕的福”是“在基督耶稣里”(ἐν ΧριστῷἸησοῦ)临到外邦人的,基督是唯一蒙福的中保。“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使徒行传4:12)。既然“在基督里”,就不可能再有别的地方可以找到真正的幸福。因为只有耶稣代替我们上了十字架。耶稣已经代替我们钉在十字架上了,我们的咒诅就被去掉了,咒诅就变成了祝福。正是藉着基督并祂钉十字架,上帝应许给亚伯拉罕的福分(ἡ εὐλογία τοῦἈβραὰμ),才可以临到外邦人(εἰς τὰἔθνη,进入外邦)。这分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神在基督里的祝福是给整个人类的。但另一方面是,“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只有信基督的(“我们”指基督徒)才可能得着永生和永福。前者使我们反对双重预定论,后者使我们与普救论相区别。

那么亚伯拉罕的福分是什么呢?“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ἵνα,that, in order that, so that,这两个连词并列,表示耶稣钉十字架的目的和果效:使我们重新成为人。一方面,我们得到圣灵是“因信”,不是因为我们的行为,仅仅是因为我们信基督。另一方面,信对我们的重要意义是:神在信中重新创造我们,重新将灵赐给我们。创世记中讲到,人本是泥土,因被造而成了“有灵的活人”(创世记2:7)。但由于犯罪,我们就与神隔绝,成了灵里瞎眼的罪人。结果“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创世记3:19)。创世记1-2章所展示的生机勃勃的场面不见了,从此死亡和罪笼罩了人类历史。根本原因是:“耶和华说,人既属乎血气,我的灵就不永远住在他里面。然而他的日子还可到一百二十年”(创世记6:3)。从此以后,人神隔绝,中间是不可逾越的死亡之海。人类使用过无数的努力,想穿越这中间的鸿沟,巴别塔是外在的努力,内在的努力就是向心寻找,盼望重新与神同住。这一切的努力都是徒劳。

于是基督来了,并用信将两个世界连接起来。神是藉着我们的信心重新将灵赐给我们。事实上,人若没有对神的信心,就成了没有灵的死人,或者动物,或者行尸走肉。因为没有信心的人,就和永恒断了联系,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无头苍蝇。但是,信在神和人之间建造了一座桥梁,使我们可以穿越那条无法逾越的鸿沟。不是理性和冥想,而是信心,使我们到达彼岸。正是靠着信,圣灵将我们和神重新联系在一起,使我们毫无意义的生命有了意义。所以正是靠着为我们舍命的好牧人,“祂使我们的灵魂苏醒”,重新使我们成为“有灵的活人”。我们的一切不幸源于我们不认识神。今天,神要将真正的幸福赐给我们,使我们可以靠着信心分享神的同在。灵代表复活的生命,与永生相关。信基督使我们彻底脱离了死亡的咒诅,获得了生命的自由。因为有基督在我们里面活着。哥林多前书15:45对理解这样的真理至关重要:“经上也是这样记着说,首先的人亚当,成了有灵的活人。(灵或作血气)末后的亚当,成了叫人活的灵”。我们不仅从中看到三位一体的启示,也知道,是因为基督,我们才可以重新永远活着。

当然,ἐπαγγελίαν τοῦ πνεύματος更指圣灵。这可参考路加福音24:49,“我要将我父所应许的降在你们身上。你们要在城里等候,直到你们领受从上头来的能力”(一并参考使徒行传1:4-5;2:33;26:6;希伯来书9:15等)。正因为这样的缘故,尽管原文只是“灵”,中译本仍翻作“圣灵”。而圣灵本是耶稣升天之前应许给教会的。这个应许当然也应该追溯到创世之初。尽管我们本是泥土,但神的爱从来没有离去。诗人说,“因为你向我发的慈爱是大的。你救了我的灵魂,免入极深的阴间”(诗篇86:13)。“以后,我要将我的灵浇灌凡有血气的。你们的儿女要说预言。你们的老年人要作异梦。少年人要见异象”(约珥书2:28);“因为我要将水浇灌口渴的人,将河浇灌干旱之地。我要将我的灵浇灌你的后裔,将我的福浇灌你的子孙”(以赛亚书44:3)。这些应许指向一个特别的日子,“在那些日子,我要将我的灵浇灌我的仆人和使女”(约珥书2:29);“这是照着你们出埃及我与你们立约的话。那时,我的灵住在你们中间。你们不要惧怕”(哈该书2:5);“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你们就要活了。我将你们安置在本地,你们就知道我耶和华如此说,也如此成就了。这是耶和华说的”(以西结书37:14)。

各位弟兄姐妹,各位朋友,你们如今因信基督都成了蒙大福的人。但基督教所谓的蒙福绝对不是寄生在神的福分里面。所以我们从诗篇23篇里知道,我们享受了青草地和水边的安息之后,我们还要起来,继续前面的道路。我们要行过死阴的幽谷,为要到达前面的筵席,进入永生的殿堂。蒙福的人生更是得胜的人生。一方面我们要进入争战中,走十字架的道路;另一方面,神将得胜的能力又赐给我们——神藉着“灵”与我们同在。所以神差遣先知告诉我们这些走天路的人:“他对我说,这是耶和华指示所罗巴伯的。万军之耶和华说,不是倚靠势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灵,方能成事”(撒迦利亚书4:6)。这是基督徒的“幸福奋斗”:“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使你们顺从我的律例,谨守遵行我的典章”(以西结书36:27)。“以马内利”,这是我们从此生、到永远的大福。

任不寐,201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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