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头回来了 [2011-01-13 10:38:38 AM]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赵氏孤儿这部电影。《趙氏孤兒》,元朝雜劇,作者為紀君祥。 此劇是一部悲劇,內容取材自春秋時代的晋国的歷史事件「下宮之難」。剧中描繪忠臣、義士、節婦、孝子,無不凜然如生;忠憤之氣,貫徹全篇。後來傳到法國,伏爾泰將其改編為五幕劇本《L’orphelin de la Maison de Tchao》(1735年出版),是中國最早傳至歐洲的戲曲作品。有人称赞《趙氏孤兒》為:“來自東方的《哈姆雷特》”。
把《赵氏孤儿》当做信史来读当然是浪费时间。不过《赵氏孤儿》对历史的任性“导演”不是从陈凯歌开始的,陈凯歌只是无知;骗局可以追溯到司马迁的舆论“导向”——赵家在历史上同样屠岸贾,却被“悲剧”成一脸正气,而这里的正气只能是“忠孝”。在人间没有善,罪人就虚构一个善,目的只有一个,把自己上升为可以论断善恶的上帝。可以举一个例子。一位萧“学者”定义他的一位朋友是“我们时代最真诚的人”——这里面有两个虚构或“不要脸”,第一,“他”是最真诚的人;第二、更重要的事,利用这个定义,显明“我”代表、“我”主持“真诚”。道德文章,人怎么样、人品等等,都是为这个假上帝事业服务的。这个事业有两种恶果——第一是吃人,我善必须找人作恶才行,因此必须践踏一个道具。我是赵武,必须有人作屠岸贾。第二是自我感动,说着说着,编着编着,演着演着,他还以为自己真“善”了,任何批评和反省对“演上帝”的人来说都没有劝勉的意义。正因为如此,演上帝是中国精神文化的本质之一,从教会到社会,无一幸免,总是一波未平,方兴未艾。圣经反对人论断人包括两个方面,一个罪人没有资格像上帝那样夸另一个罪人,也没有资格像上帝那样贬抑另外一个罪人;因为你自己也在上帝的审判之下。
伏尔泰搞不清楚自己在干什么,他对中国文化的无知和陈凯歌倒略有雷同。“祸祟电影”从张艺谋、冯小刚到姜文和陈凯歌,在2010-2011年间,充分展示了中国“文艺精神”的穷途末路。那些也被称为电影的孤魂野鬼只是显明了一个事实:中国的思想已经贫困到这种地步了:完全没有神经和灵魂,连导演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想表达什么。让子弹飞和赵氏孤儿讲了两个杀人的故事;这种“杀而无聊”的境界被想象为对文革之扁平的超越,但超越得如此无聊,导演的不自信表现的淋漓尽致。中国并不缺乏好的演员,但编剧和导演完全没有文化,没有思想;他们只是一群文艺动物却又自以为是。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的导演和编剧是真正的赵氏孤儿,他们三个父亲都死了,成了灵魂上“有娘养没爹教”的孩子。他们是靠文革后王朔资源和挖祖坟起家的,在文化冲突地带,碰巧到达了《活着》和《霸王别姬》的高度,然后就进入垃圾时代了。张艺谋先认贼作父,其他孤儿靠自己打拼,乞讨和拼凑着一些零食,穷的就只剩下钱了。不过这也不仅仅是中国电影的问题,好莱坞每况愈下,和哈弗东西相对,在西方领导着反上帝的事业。中西电影的区别仅仅在于:中国让流氓演上帝;在西方,上帝已经死了,流氓也活得越来越不耐烦。
“祸祟电影”在“真的很可怜”这方面,是成功的。因为陈凯歌比赵武更孤儿。但是责任不仅仅在陈凯歌身上。当代中国心灵沦陷于精神无父状态之中,无力为这些文艺孤儿提供必要的奶水。这还不仅仅是电影体制问题。可以把一个民族的文化三分天下,国家精神、民间精神和文艺精神。在中国,国家精神叫“和谐”——这是既得利益患得患失的恐惧。民间精神叫“和平”,这是要得利益又害怕成本太高的恐惧。一般来说,电影应该在国家精神和民间精神中寻找自己的精神资源,但显然,这两个地方只生产恐惧与假冒。于是电影便铤而走险。一方面,电影也不是什么好鸟,他要用同样的恐惧和假冒去搞钱。另一方面,在“和谐”与“和平”的夹缝中,他确实代表“人民群众”呼喊出“我们要杀人”。这种流民的愤慨有自己的恐惧,因此要在前两位大人面前显示自己“杀的”很痛苦,很雅。“让子弹飞”代表了对资源分配不公的暴力现实那种仇恨。而“赵氏孤儿”中有一句话,葛优对宣布“我没有敌人”的孩子说:“你竟敢骗你爹?!”这代表了对伪善现实的仇恨。总而言之,和谐、和平和杀人构成了“三家分晋”的文化拼盘,这是2010年三个赵氏孤儿的故事:嬉皮笑脸又冤气冲天地唯利是图;却发现,“利”父仍然不是父。
贞爱耶稣2011-01-06 10:57:28 说: 不寐弟兄: 你好。我有个事情想问问您,其实也困扰了其他姊妹。就是我们原来每周三都有祷告会,然后大家都是开口轮流祷告,然后大家“阿门”。后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换了个方式,就是“同声祷告”。这个祷告就是大家一起开口,自己凭感动祷告,大概差不多的时候,就停下来了。然后由一个人带领着祷告一次。 我和其中有个姊妹就很不适应这种祷告,觉得乱:一个是心乱,不能安静;一个是听到大家自己祷告自己的,有的大声,有的小声,可能还有的是默祷,我就觉得特别融不进去。觉得心里乱糟糟的。那个姊妹也是觉得根本融不进去,光听别人祷告了,然后跟着“阿门”! 我曾经跟带领祷告的说过我的感受,但是觉得大家都这样,然后先适应看看吧。到现在为止,有几个月了,导致我在这种祷告会的时候,我就会很大声的去祷告,心里面负担很多。不然我的思绪就会跟着别人跑了。但是觉得又会影响到其它姐妹弟兄的祷告。哎!我是觉得原来的那种祷告方式很好,很有力的。 我想请问下,这种祷告,是正确的吗?您怎么看这种祷告呢?希望您的建议能帮助疑惑的我们!愿主同在。
姐妹平安:圣经没有规定祷告的具体姿势和样式,不过我们的主耶稣教导了我们祷告的方法,就是主祷文。不过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主祷文的一些差别也告诉我们,使用主祷文祷告不是要我们死记硬背一字不差地朗诵那些话,而是学习其中祷告的真理。我们当知道自己是向天父祷告,因此,祷告的时候不应该目光看人。在你说的“同声祷告”中,一方面,人对人的搅扰可能破坏了这个原则;另一方面,你说的祷告不是“同声”,更可能是众人一起开口,却自说自话。既然这样,为什么不关起门来。自己向天父祷告,正如主所教导的。主导文有非常清晰的逻辑,所以我们祷告的时候,当知道自己要求什么,要清楚地把自己的想法表达出来。特别要注意的是,祷告不是一种群体演出。综合圣经的信息,绝大部分祷告是个人与上帝的关系,“同声祷告”是个别情况,为着特定的目的,有着一致的诉求。若非如此,勉强拼凑起来的“同声祷告”是毫无意义的,而且像完成任务,也像“歌咏比赛”。教会在这方面的“属灵表演”是深受“世俗小学”的影响。
任先生平安: 刚刚看到您新编发的主日证道(《产业是自由的基础》),开始觉得真遗憾,但后来又想这是主给我们的恩典,这样我们会更加珍惜和渴慕神的话语。一想到我们是一起承受这样的恶意攻击,也一起承受神的爱,真的是非常感恩。 这次写信还是想就女人讲道的问题向您请教。…… 我们的“女牧者”有一回援引圣经上的话说“末后的日子女子要护卫男子”、“传福音的女子要成大群”。我想这是她们刚强壮胆要讲道的原因之一。我没有找到圣经原文,但想来也不是空穴来风,我想请教您这几节经文出自哪里,该怎样理解? 还有,……我总想从女人的讲道中挑出毛病,但很多时候是挑不出的,她们不傻不笨,不会讲很多明显错误的道理。……主内 王辉 敬上
王辉弟兄平安:首先,圣经上没有这样的话。如果你引证的话是完全属实的,恰恰证明了这位“女牧者”在讲“明显错误的道理”。圣经上类似的信息与支持女人讲道、教导男人无关。耶利米书31:22,“背道的民哪(民原文作女子),你反来复去要到几时呢?耶和华在地上造了一件新事,就是女子护卫男子”。耶利米书31章是著名的“新约”篇章,先知在这里充分预言了新约时代或基督时代(注意31节)。31:22节的英译是这样:How long wilt thou go about, O thou backsliding daughter? for the LORD hath created a new thing in the earth, A woman shall compass a man(KJV)。联系上下文,daughter与后文的woman是相关的。事实上,这里先讲到了背道的男子、儿女,然后再讲女人,是在用文学的手法告诉我们,整个选民都背弃了神。而在新时代,选民将悔改回归。所以这节经文不是专门说女子将要如何。更重要的事,这里“护卫”一词实在翻译得很糟糕,因为一字与“保护”等含义无关;正相反,这个字是说将来女子要悔改,围绕男人,成为帮手。创世记2:11节“环绕”就是这个字。这个字还有“转向”的意思,就是那背叛的女人要转向男人(以西结书26:2)。不仅如此,圣经常用男人与女人的关系比喻耶稣与教会的关系,这里的隐喻是显而易见的。至于诗篇68:11,“主发命令,传好信息的妇女成了大群。”但问题并非这样简单,因为诗篇68:11中根本没有“妇女”一字。我们看英文的翻译。KJV的译法: The Lord gave the word: great was the company of those that published it。而NIV的译法则是:The Lord announced the word, and great was the company of those who proclaimed it。不仅如此,“一大群”这个希伯来字恰恰也是“阳性”的,尽管“阴性”名词在闪语这未必就代表女性。也正因为如此,“传好信息的(妇女)”这个动词分词,也未必一定要翻译成女人,虽然词尾是“阴性”。ESV是这样翻译的:The Lord gives a the word; b the women who announce the news are a great host;不过这里根本不是预言,不是说将要如何,因此ESV的神学家将之指向出埃及记15:20与撒母耳记上18:6中已经发生的事实。而且我们读圣经要区分哪些是个别事实陈述,哪些是关于教会的普遍规制。关于判断“女人讲道”对错。这不是根据我们的标准,而是根据圣经的标准。圣经的标准有两个,讲道的主体和讲道的内容。人不对,讲对了也是错。当然,我以前也谈过,这些问题有不同的边界,不能一概而论。
不寐:我的自我认同一直有问题,所以想问问你。信主以前,我跟人的关系非常疏离,也十分不理解为什么别人可以有那么多的情感需求。我觉得十分容易的事情,比如说抽象理论,别人都觉得很难;反之就是别人觉得很容易的事情,比如说交个朋友,应酬亲戚,我都觉得非常困难。单是认那么多的脸,记那么多人的名字就会把我整疯了。自己总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几乎自己就肯定自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一定是投错胎。我曾经认定自己是外星人,呵呵。直到后来信主以后,才慢慢意识到别人的存在,也才意识到人是有感情的,也才开始关心起人的存在状态。现在勉强可以跟普通人聊家常,可是用不久就很烦了。我自己一直觉得自己很不正常,根据你对人的认识,我是属于什么情况?某方面弱智?心理不健全?还是其他人也有类似问题?是不是每个人信主前都有点不知道自己是谁,身在何处的混乱?我人生的前三十多年几乎都在恍惚中度过,觉得人生就是一场荒诞的游戏。总之周围的人热衷追求的东西,我尝试后都没有兴趣。信主后找到了一点目标和方向,才真正踏实地去做一点小事情。别人是不是也是这样的?我知道你很忙,有空的时候才回答我这些荒唐的问题。一姐妹
姐妹平安:谢谢你的分享。首先,对基督徒来说,我与别人关系怎样不是最重要的事情,最重要的事情是我与上帝的关系。不仅如此,我们越是“搞好”了与上帝的关系,我们就越有智慧面对人际关系。就我个人而言,最有智慧的态度就是不要把人际关系看的那么重要。其次、你对人际关系的态度显示出你并非真的疏远人际关系,相反,你很愿意与人交往,只是恐惧这种交往不在你的控制和理想的范围之内。很多人是因为失望和恐惧远离人群的。说的坦白一点儿,其中有些酸葡萄心理。最后,也许需要反省自己的“敏感”。敏感常常是太注意别人对自己的反应,这是一种“罪”。其实“我”没有那么重要,别人怎么看我更不重要。一个罪人对一个罪人的看法有什么意义呢。最近有一位好心的人对我说:我希望你成为一个大慈大悲的牧者。其实,“你希望”有那么重要吗?这背后有一种法利赛人的情节。而“我”怎样有那么重要吗?你定义的“大慈大悲”就是“大慈大悲”吗?保罗临死前仍是罪魁,但他说,你们怎样论断我这是极小的事,我连自己也不论断自己。因为这根本没有意义。但基督永远是完美的。走基督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喜故 [2011-01-13 03:50:00 PM] 在2010年最后一个月,我也开始与“布道会运动”分道扬镳,这是我与改革宗神学划清界限之后合乎逻辑的结果。神学不是人学,真理不是道理。 ──探讨一下。从上下文看,你似乎表明,改革宗神学是人学,所以你划清界限了。如果我的理解没有错误,那请问任牧师,哪一种神学不是人学?是信义宗神学吗?谢谢。
谢谢您的光临。我读加尔文要义有两个感觉。第一、用人的逻辑、体系总括66卷书的启示真理,包含着很大的风险。我们必须明白,66卷书是神最满意的真理启示,而人的所有体系都是有局限的,都是“小于一”的;仅仅是一种“个人见证”。第二、其中有一些道理是人的理性主导的,比如加尔文关于圣餐的解释(参考我的相关文章和引述)。需要说明的是,“哪一种神学”都有人学的成分在内,因此我们必须保持警惕。在所有这些神学体系之中,越是组织严密、体系严谨、唯我独信、一统江湖、唯一正宗、不容异说、一说就跳的神学,越应该警惕。不仅如此,说加尔文几句就等于赞同路德,这个逻辑有问题。路德有路德的问题,但路德的问题不能掩盖加尔文的问题。最后,我还不是“任牧师”,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传道人。在我眼里,保罗是谁都是极小的事,加尔文那个蒙恩的罪人是什么也是极小的事。至于任不寐,更不在话下。什么时候我也不知天高地厚代表“归正”,更当被警惕。祝你平安。
任不寐2011年1月13日
附图:中国文学的心灵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