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兄弟,我相信,我们相识绝不是偶然的。旧约圣经上有一个故事:耶弗他是一位有名的士师,他曾许愿说,谁先出来迎接他,他就把谁献给神。你们在神的国里或是有份的,因为神要我与你们分享基督的爱。既然光已经照耀我们,我想以最近的邓玉娇案件来解释一下什么是基督的爱。这是神的爱,不是我的爱;我不过是蒙恩的罪人,性情和所有人一样。惟愿神与我这无用的仆人同在。
新约圣经关于神的爱有一句很经典的话:“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 16)。首先神就是爱;这是十字架告诉我们的。其次,神的爱普及每一个人。一方面,神按牠的形象造了我,造了邓玉娇,也造了你们,我们本同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神不偏待人,你我她并无不同。另一方面,我们也同是亚当的后裔,基督为你我她而死,并无不同;每个人在因信得救上也是“平等”的。
我们一同被神爱着,这一信仰构成了我们彼此相爱的先验根据或神圣基础。基督徒关心别人的苦难,不是出于政治目的,更不是因为“吃饱了撑的”,而是因为爱。关心邻居把我们人和动物区别开,因为只有动物只关心自己“吃饱了撑着”的幸福,邻居的眼泪对它毫无意义;它对邻居的“关心”只是为了夺取和报复。然而基督徒活着不仅靠食物,更靠神口里一切的话。神说:你们要爱人如己,因为我先爱了你们。你隔壁发生悲剧的时候,你不能无动于衷或袖手旁观。谁是我们的邻居呢?耶稣用了一个非特别的比喻,让我们把这个问题升华为“我是别人的邻居”。一方面,邓玉娇是我们的邻居,我们应该爱她;另一方面,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是邓玉娇,我们都需要被爱,需要邻居——神要我们意识到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是邓玉娇,这样的看见,使一切冷漠及其强制都成了愚昧。
与此相关,基督徒对“个别事件”的看法与你们不同。因为,在神眼里,没有一个个体是可以忽略的;没有一个人、一滴眼泪可以借口“个别事件”而逃离神的照管,无论是审判,还是怜悯。耶稣用1只羊和99只羊的比喻告诉我们,那1只羊在神的的眼里是至为宝贵的。这个道理和我们受到的文化教育针锋相对。我们用“多数”来回避邓玉娇。这乃是魔鬼的欺骗。首先,对邓玉娇来说,她的遭遇就是100%,而不是什么个别事件。其次,我们每个人自己若遇到苦难,哪怕邓玉娇是你的亲人,你就绝不会坚持那不幸仅仅是“个别事件”。最后,每个人的存在都是“个别”的,按那魔鬼的道理,历史和社会中的任何悲剧都不需要关切。这样一来,撒旦就可以在世界为所欲为了。然而,神的儿子已经胜过了魔鬼和世界,又将爱的新命令赐给了我们。
所以,亲爱的朋友,在分手的时候,我盼望你们能关注和介入邓玉娇案件。我相信,你们一定有能力帮助一个可怜的孩子,这对你们维护的“国家形象”和“国家利益”也是特别重要的。其实,只有“国家”自己才可能“危害”自己,而“国家”若知道“自爱”、甚至爱人如己,则是邦国之福了。以爱的热情胜过历史性或习惯性的敌意敏感——敌人意识才是吃饱了撑的——我愿意继续为此祈祷。因为这是我的神所吩咐的。愿神祝福你们。
任不寐2009年9月13日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