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虹飞:昆明小学生“卖淫”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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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搞照登,这是网友推荐的文章。云南昆明的小学生“卖淫”案首先涉及一个根本性的法律问题:即使存在未成年人所谓“卖淫”问题,未成年人首先是受害者,是法律保护的对象;不仅如此,未成年人“卖淫”的法律实质是成年人强奸,法律部门首先应当惩罚的对象是那些成年罪犯。我同意这样一种观点:“嫖宿幼女罪”这个罪名是整个国家的耻辱。其次,云南昆明的小学生“卖淫”案是一个政治问题。受害儿童及其家人反被打击,司法公器在“贵国”沦落为牟利工具之后,又成为报复手段。一方面,“扫黄”成为警方逐利渠道,另一方面,受害人的反抗导致不断升级的司法迫害。云南昆明的小学生“卖淫”案从政治本质上看是一起清楚的政治报复事件,对孩子父母的陷害及转移视线的拙劣作法是骇人听闻的。而事情之所以发展到如此地步,乃是因为从“最高恐惧”那里衍生出警察特权——作为“维稳”的精神象征,警察部门滥权被庇护;但由此造成警察部门依靠“维稳”可以践踏和无视一切“维权”行动,并利用“维稳”可以肆无忌惮地将一切司法对象转换为经济项目。当然,记者吴虹飞的“报告”也关切到宗教层面,她用很文学的方式展示了无神论世界人存在的悲惨命运。陀思妥耶夫斯基说过这样一句话:“我只担心一件事:我怕我配不上我所遭受的苦难”;这正是“贵国”绝对的历史悲剧。吴虹飞代表中国心灵最后的“道德挣扎”:“向大地洒下你的泪,并且爱你的眼泪”。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最后出路是夏日麦田的尽头,拉斯柯尔尼科夫和索尼娅仰望着神,他们的“主人公”身份从此消失。那是在西伯利亚的河边,那里如同加利利海那个清晨的倒影——“用爱获得全世界,用泪洗净全世界的罪恶”。那不是拉斯柯尔尼科夫,不是索尼娅。(任不寐2009年7月8日)

7月4号 中午12点多,我到刘仕华家的时候,他们家里警察正在搜查。说是要搜查物证。张安分和大女儿已经被带到了派出所。我看到了刘仕华。他看了一眼我。我想和他说什么,却没有办法说。我想进去看,警察不让。我说,你有搜查令吗?一个高一点,壮一点的胖子眼镜便衣,有点不耐烦:我们有也不会给你看。

邻居打开了门,探了下头,把门关上了。我在门口和一个便衣,深深对视,我就这么看着他,好象要看到他的心一样。我心里有很多问题要问他。他说,我们要对人民,对网友负责,现在的网友,素质很高。

我出去找他们的子女。他们呆在一个厕所的收费房子里,两岁的小女孩光着身子,在姐姐怀里扭来扭去。她这一次不缠着妈妈。她要糖吃。我试图和二女儿说话,但是她不大想说。每次记者来过,警察都要来。也许她觉得他们是一伙的。而上一次,我还在对她说,要她好好上学,长大后,父母就不会被人欺负了。然后我问他们,想不想去看变形金刚。

三岁的小儿子说,我要回家。我说,阿姨带你去看你爸爸吧。他一边吃着冰激凌,一边跟着我走回去。迈着小小的步子。我说,你快点,你爸爸回家了,阿姨带你回去看爸爸。我们走到了。我说,你快叫爸爸,叫啊,叫爸爸。

但警察和刘仕华已经走了。门已经锁上。我说,你爸爸走了。小孩子沉默了下,他对我哼唧了一声,手向上举了下,我听明白了,他要看家里。我抱着他(他第一次让我抱),让他从窗户看他自己的家。我帮他撩开了窗帘。屋子里空无一人。他这样看着自己的家,沉默了一小会,咕哝着说,灯亮。是的,警察们走了。他们忘了关灯。

国家机器的罪恶,在于它践踏穷人,把穷人交给穷人,继续践踏。他让兄弟相残.那些普通的人,家有母亲,儿女,但他们一穿上制服,他们就是不眨眼的恶魔.他们难以心存善念.这是人的恶,还是制度的恶?我想起了陀氏的小说:被侮辱和被损害的。

我并不是有着过度正义感的人,也就是说,我也不是一个什么特别优秀的“记者”准确来说,做这个事情,是出于我个人的一些原因。我只是看到了一个忤逆的青春期的少女,她的命运,她的善良和糊涂,她和世界沟通时,出现的种种不适。当然不可否认那群孩子打动了我,尤其是那个2岁的小女孩,象一个小男孩子,和她爸爸一个样子,倔强,不爱讨好人,脸鼓鼓的,瞪着我,我就想笑。小小年纪就难以收买,我觉得她非常摇滚。

大女儿从小父亲就去坐牢了,和爷爷奶奶一起长大,亲人过世,等她见到父亲她已经是一名少女。她和父亲难以沟通。然后从乡下来到了城里。在城里遇到了很好玩的朋友,她喜欢朋友,多过喜欢家里,所以有一段时间,她胡乱交了些朋友,还在外面租房子,和父母骗了些钱。但她是纯真和善良的人。情商很低。她不大懂事,父母也无法和她沟通。她喜欢带朋友来家里玩,在她心目中,朋友可比父母好玩,有趣,理解她多了。她确实没卖淫。但是,她小小年纪很早熟。又和些社会青年混在一起,又自己租房子,又和妹妹们明显这么不同,那么象一个妩媚的少女。种种迹象表明,也许她就是和那些孩子们不大一样。

她的父亲,也是一个单纯倔强的人。他为着自己的同居的女人,还得罪过人,可能那个人和派出所又有些关系。他们于是和派出所也有过矛盾。他们又住在一个三陪女很多的地方。混居在一起。不知道哪天,谁胡乱告发了。抓了一堆人,结果偏偏没抓到大女儿。抓错了。但是警方办案确实用了刑,于是,那个被大女儿带来的朋友,莫名其妙地被打成了“嫖客”。

这就是为什么警方相信他们家一定有人“卖淫”的原因,因为嫖客一直都存在。这是为什么警方一直不肯放弃这个案子。因为躲猫猫已经丢过人了,他们经不起再丢人。再丢一次,有人会丢乌纱帽。只能一错再错。更何况还有煽风点火的“网民”,让领导们压力很大。既然嫖客这么大的证据,而这家人的大女儿确实也是很蹊跷,她有许多的秘密和事情没有和父母说。父母太冤了,他们完全不知道大女儿的性格,惹来那么多事。

那么多的巧合,汇在一起,一个少女的孤独成长,疏离的性格,造成了城乡结合处的一系列误解,本来是一个简单的案子,又被警方的粗暴,上头的压力,变得越来越复杂。警方是不肯承认错误的。只有一错再错了。铁案因此会形成。所以我不会把他上升为国家机器和底层的对抗。而我也并非正义和良知的化身。本来只是一个偶然的滑稽剧,却要演变成悲剧了。而大部分的警察都相信大女儿卖淫了,却没想到的是,他们最初的证据,其实是因为刑讯逼供而成,是不成立的。基于这样的一个证据,加上一系列的巧合,加上一种死不认错的心理。后来一系列的偶然事件,旁支末节,使得简单的事情越来越复杂。

我更相信这是一个体制的问题,一个沟通的问题,父女的沟通,警察和民众,警察和媒体,和网络的沟通,外地人口和本地人的冲撞,惩罚票娼卖淫的制度,一系列问题,在一个少女身上,完全引爆了。

今天7月3号。今天大女儿又被普吉派出所带走。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未成年的她,又在一个手写的供词上签字。这已经是第二次,她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签字了。第一次是承认自己卖淫,而且,父亲容留卖淫。

我赶到普吉派出所,门口的人说,没这个人。然后他们建议我打刑侦中队长雷某的电话,那个写在墙上,放在框里的电话,是一个空号。于是我给派出所张所长打电话,我说我是她的姐姐,她是未成年人,需要有人在身边。所长带着口音不耐烦地说,你不是她姐姐。我说,我是她姐姐,她身边不能没有监护人。他极不耐烦地说,你不是她姐姐。我想,我确实不是他姐姐,我是他大爷。我也找了云南省公安厅的赵同志.赵同志反复说,我们是经得住法律推敲的。而且你看我们对未成年人是多么保护啊。我说那嫖客是否找到,他说那是刑侦的,不便说。于是他建议我去找公安部发言人郭处长.给了我一个北京的号码。我到了王家桥派出所,电话聂所长,所长很抱歉地说,他今天休息,今天不在。他建议我去找市公安厅找王副局长。我于是打车到了昆明市公安局。这是我第一次去公安局,我还是有些刘姥姥的感觉。我兴冲冲地赶到,却发现大门紧紧地关着。我想啊,衙门,青天,你总不能把百姓关在门外吧?青天是有眼的。我到了旁边传达室,要求见王局。电话不能接到王局本人,是甜美的秘书接的。领导今天不在,领导今天开会去了。但是你可以去见新闻办的李某。

于是我真的很高兴的样子说,好,我要见李某。于是开了个条,我进去了,竟然是我平生第一次进公安局,然后鸟语花香,一片和谐之气,我不免心下赞叹了几句:奶奶的啊!但是李某也不在(我不知道他的官职).办公室的人接待了我(但是没倒茶,没让座),一个长相还过得去的年轻人陪我聊天。他姓韩,他先问我是哪个媒体的,我如实告之.他说,你去看看云南公安局的通报就好了。我说我看过了。我开始问他问题,我说,陈艳(大女儿)说她没卖淫,他就回答:你还是去看通报好了。我不折不挠地问了几个问题,还说,大女儿卖淫 他父亲是否容留卖淫也是值得商榷的,这是2个法律上的事实。他就按照通报上很耐心地回答了几句,说,这个案子已经收尾了,你还是去看通报好了。我说,案子还没有经过律师在法庭上当庭辩论,怎么就定论了呢。他第四次建议我去看通报,我说那好,我们一起在网上找通报,一句一句地对……

和律师谈话数次。以下是我们认为的事实。

刘士华一家,3月16日被警察拘捕,受到刑讯逼供,被迫承认2个养女卖淫。一个13岁,一个14岁。张安分不相信自己读小学的女儿卖淫,被迫去医院做了处女鉴定。云南信息报记者报道此事,引起传媒关注。舆论哗然,偏向刘家。警方道歉,承认自己执法粗暴,并且抓错了人。事后刘仕华要求赔偿20万,激怒警方。警方一方面假意和刘的律师商谈赔偿,一方面暗中查出刘曾经有偷盗马匹服刑记录,令警方更为高兴的是,还查出他还有一个亲生的大女儿,曾经有被派出所罚款1300元的记录。警方到他们屋里强行搜走了被刑讯逼供的证据,如被打破的牛仔裤等。6月上旬被警察第二次拘捕,受逼供,诱供7天左右,被迫承认大女儿(16岁)卖淫。此后刘仕华被认为容留女儿卖淫。其大女儿被警方控制。警方发出通告,云南全部媒体采用通告,说刘仕华容留卖淫,掉包,欺骗媒体。记者们没有办法接触大女儿。张安分被放出的时候,因为其丈夫还在看守所,她怀疑来的记者是警方的人,对记者说的话,和被迫对警方说的一样,承认大女儿卖淫。

大女儿前几日,首次对记者说,她没有卖淫,但是她确实在社会上交友,并且有性行为。她从小没父母,和爷爷奶奶长大。2个老人去世,她十几岁才第一次见到父亲。她是一个早熟的女孩子。而她的1300元的罚款,也是被迫的。警方有了第一次的罚款,第二次自然就容易了。刘士华容留亲生女儿卖淫,在情理上,有很大的存疑。他怎么会挣钱让2个养女去读书,反而让亲生女儿卖淫呢?刘士华身体不好,所以他做土石方,是他作为小包工头,雇佣工人去干活,他在被拘捕前,有3万元存款,很难相信,他会因为经济问题唆使女儿卖淫。

大女儿因为到昆明不适应,孤独,交了些社会朋友,刘非常反对,还打过女儿。可见他管教女儿,怎么会允许她卖淫呢?

警方在说大女儿卖淫上证据不足。首先,根本没有抓到嫖客。另外,他们分明做错了人,并且逼供。目前,刘仕华羁押在看守所,不日即将被逮捕,此案将会作为死案。一旦这样,他被保释就医的可能性就很小。只能坐牢。无辜地坐牢。如果他的肺结核在狱中复发,他将九死一生。就因为他为自己的女儿的尊严,反抗过。就因为警察憎恨这样的“刁民”。

我知道这样的案子很多,性质比这个严重的多的,更黑暗的,还有很多。但是,这个案子浮出了水面,是因为那2个倔强的、大字不识的农民不肯放弃为人的尊严,不肯放弃女儿的尊严!

昆明小学生卖淫案,已经被昆明警方定性为其父刘仕华容留女儿卖淫。昆明警方护国有功,前一阵子号称破获去年8月两起公交爆炸案,说是一个白痴爆炸未遂临死前自己承认自己炸了去年的公交。估计没一个人信,还有那个著名的躲猫猫的案子,也是云南警方干的好事。如果你们愿意相信这样的愚蠢的国家机器,就相信吧。我和律师却是不大信的。那个律师同样不相信三鹿奶粉没有毒死孩子,所以他参与了起诉三鹿奶粉,为孩子维权。不久后我会在报道中告诉大家他的名字。

刘仕华,张安分一家,曾经在老挝等地做土石方,几年攒下了三万元。他们被2次警方拘捕,被说成是袭警,卖淫,欺骗,被拿走了6000元。而且刘家为了维护女儿名誉,不但身陷囫囵,而且把3万员已经消耗乃尽。而且在刑讯诱供之下(必须说女儿卖淫,一家才可放出,其母心疼2岁孩子,不得不在7日逼供后承认,放出后第二日记者赶到,她是不识字的农村妇女,因此以为记者是警方派来的,按照警方要求的,对记者说同样的话,所以才有了“承认卖淫”的报道。而刘士华本人被关在西山看守所,前日会见律师(我在场),说,他不知道大女儿卖淫,是“听警察说的”。新京报记者前些日子发稿他们一家困顿,而我看到的也如此。

大女儿不到17岁,看起来依然象幼女,幼稚温顺,乖巧甜蜜,穿白球鞋,白T恤,脸上,我看不到风尘气。没一个记者见到过大女儿,当时她被警方控制。如见到,我相信他们多半不会相信警方的措辞。目前为止,警方虽然没有任何证据,却一口咬定大女儿卖淫。没一个人第一个控诉大女儿卖淫。连街边的站街女,也都是“听说是警方说,说她卖淫。”

我又跑去和他们一家人吃饭。单独采访时,小女孩子们轻轻跟着VCD唱歌,我竟然他妈地掉眼泪,一直在笔录,一开始只是沉默,后来我就那样了。

今天我骂了一个D报的。她太恶心了。她竟然不守规则,解职我的一个朋友。我非常愤怒地问她,结果她说,我们媒体同行。。。。我说你妈逼知道什么是媒体吗,你这个D刊也配叫每体?你懂采访吗?她说同学。。。。我说,我可是哪哪哪毕业的,你好意思叫我同学,你疯了吧?啪一声把电话挂了。我承认我太激动了。把D报的人骂了,现在我很害怕。我完全是疯了,才会去闯派出所。(网友注:以伍皓为首的云南宣传部掀起了一场抹黑刘世华一家的舆论宣传运动。不仅刘世华一家身陷囹圄且经过六天六夜的刑讯审问后被迫签字画押,而且《云南信息》报采写《小学女生“卖淫”案调查》的记者马某也被迫“休假”,假期40天。据了解,与马某一起“休假”的还有另外两名记者,他们都一起参与了处女卖淫案的采访和报道)

我为什么要去试图帮助别人?是因为我知道,我已经帮不了我自己。我努力很久。可是我知道,我的能力太有限了。我多少是有些绝望了,因为目前中国现实,对社会现状的报道,这对意志的摧残,对人的敏感的摧残,应该是一流的。虽然我尽量说了实在的话,但我还是难以接受我的职业,当我因为现实而妥协的时候,我也丧失掉了我的自由和激情。

我与他们一起吃的晚饭。叫串串香。旁边就是普吉派出所。

一个女人和5个孩子。16岁,14,13,3岁,还有一个2岁的小女孩子。围着桌子喝汽水,吃饭,说说笑笑。闭上眼睛,听到小孩的说话声,笑声,撒娇,嗔怒,啊,仿佛天使在人间。

5个孩子,一个是丈夫和前妻的孩子,2个是妻子和前夫的孩子,还有他们共同生下的2个,最小的。他们恩爱,相亲相爱,全无芥蒂。多么美好的孩子,多么美好的孩子。女孩子都有着一双向上扬的眼睛。妩媚。也许长大了,忘记了阴霾,就是幸福美好的女人。大女儿个子却还不高,竟然还象一个孩童,白色T,牛仔裤,白色球鞋,圆脸,白白的,少女肥,她声音软软的,爱笑,笑起来,有2个酒窝,很深。他们是爱开玩笑的。他们是孩子,再大的愁苦,他们也还是要笑出声的。你听过孩子们的私语,呢喃和玩笑吗?如果你们听不到,你们就不会把她们监禁,并且掌掴他们的母亲,脚踢他们,审讯7天,逼他们招认,辱骂他们,说他们的女孩子卖淫了。

11年前,母亲因为前夫虐待,并逼着她把刚生下的女儿抛弃,她心一横,买了一块多钱的挂面,吃完了,就抱着2个女孩跑了出来。她要跑多远才能到达昆明,那个年轻的女人。为了自己的骨肉。而她的女儿却被人说是卖淫了。我也怀着无比的耐心,期待他们的父亲,刘士华有一天安全返回家中。他是一个有个性的人。他相信自己的女儿.他说,只要我不被判死刑,我出来后,我还要到北京去上告.

啊,北京!你是圣地吗?大家以为它是古代的开封,那里住着一个安徽籍的青天,包公。穷人家的尊严,这么不值得被维护吗?

附录1

凤凰中文台:昆明小学生“卖淫”案真相调查(视频)

http://phtv.ifeng.com/program/shnjd/200907/0703_1612_1232869.shtml

附录2:多好的昆明警方:1300罚款和所谓安排工作(音频)

http://music.360quan.com/u/c2cba3/mutiplay/?playlist=5162016

http://music.360quan.com/u/c2cba3/mutiplay/?playlist=5158486

附录三

新华社、中新社2009年7月7日消息:刘仕华被捕。7月7日下午,昆明市公安局召开新闻通报会称:两名小学女生并无卖淫相关行为,但是两人的父母刘仕华与张安芬(二人系同居关系)唆使刘仕华的另一女儿刘艳(化名)卖淫。此前一日,刘仕华已被检察机关提请逮捕。同时,警方警告不要片面炒作。对于网民要求公布该事件嫖客个人具体情况以及陈艳被非法控制和强迫劳动等问题。公安机关表示,嫖客虽是违法行为人,但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

云南宣传部副部长伍皓现象简评

1、网络自由和开放的世界充满着诱惑,“向西方那样”对中国所有官吏也未尝不是一种梦想。因为基本人性普遍一致。羞耻灼伤过每个人。把“放风”的片刻想象为释放,一如把亲民秀成民主,这在心理平衡上是绝对必要的。总问“你有孩子吗”,不是办法。“是的,我有孩子”,也许能人性执宣一次可出奇制秀。

2、但对记者人品入手的批评,首先暴露了宣传的传统。记者可以犯那样的错误,在信息绝对被垄断的背景下,抓住那样的错误回避刘家悲惨的命运则是宣传的传统,不是新闻。可以提供信息与古道热肠无关,乃源于信息特权。记者的求真在进一步查明案件的真相,但宣传的求真将这个方向转向记者本身。有关部门同时封锁了记者进一步求真的可能。作求真高姿态,预设了“我真”的虚假前提,“导向”说真实在是贼喊捉贼,恶人先告。

3、进一步将警察的犯罪反复说成错误,并各打五十,这是宣传的进步。问题的实质是,刑讯是犯罪,且极为普遍,与记者失误性质完全不同,尽管两造皆因垄断。更重要的是,“刑讯错误”乃整个案件的根源,后期发展,仍然以警察“错误”习惯为支撑。在警察继续犯罪的同时,当“强奸”正在进行,所谓“错误”之结论可谓天良丧尽。

4、”官民沟通很难”是一个绝对的假问题。当合法性、特别是程序合法问题完全颠覆的大前提之下,一贯封锁是真,偶然沟通只为“亲善”。“沟通很难”的根本原因是:皇军的沟通实质上只能是“被沟通”。你占了我的村庄。并绝不退让,你的沟通是在这个前提下的沟通,我此时也无法接受“被沟通”。这与逢官必反无关,甚至与伍无关。此外,我可以与你沟通“敏感字”问题么。真正的法律精神与沟通精神无关。

5、前部长戈先生说:真正有力量的宣传,不是全部说假话,而是将部分真话参进假话里面,听众因接受了那部分真话,而将假话也接受了。倘若再给占领区一点“平等姿态”上的甜头,加上历史上的慈祥传统,伪造一些正面的回应,更可以“现象”了。但是,此时此刻,热闹中,刘家还在水深火热。犯罪在继续,宣传鼓噪,记者无言。

200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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