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记第七课:亚伯兰的正义战争(14:11-16)

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阿门。今天的证道经文是创世纪14:11-16:

11四王就把所多玛和蛾摩拉所有的财物,并一切的粮食都掳掠去了。12又把亚伯兰的侄儿罗得和罗得的财物掳掠去了。当时罗得正住在所多玛。

13有一个逃出来的人告诉希伯来人亚伯兰。亚伯兰正住在亚摩利人幔利的橡树那里。幔利和以实各并亚乃都是弟兄,曾与亚伯兰联盟。14亚伯兰听见他侄儿(原文作弟兄)被掳去,就率领他家里生养的精练壮丁三百一十八人,直追到但,

15便在夜间,自己同仆人分队杀败敌人,又追到大马色左边的何把,16将被掳掠的一切财物夺回来,连他侄儿罗得和他的财物,以及妇女,人民也都夺回来。

感谢神的话语。今天这段经文可以这样分成三部分:首先是罗得落难或被掳掠(11-12);其次是亚伯拉率队追赶和救援罗得(13-14);最后是杀败仇敌夺回弟兄(15-16)。首尾两部分对应的主题分别是掳掠与夺回。创世纪14:1-11记述了7场战争,是罪人之战,众王之战;而创世纪14:11-16记载的是第八场战争,正义之战,“圣战”——亚伯兰率队击败世界大战中得胜的四王联军,夺回了罗得和属于他的一切。最后的胜利属于基督和祂的教会。正如我们的主所应许的:

“17耶稣对他说,西门巴约拿,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18我还告诉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权柄原文作门)19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马太福音16:17-19)。阿门。

一、掳掠(11-12)

11四王就把所多玛和蛾摩拉所有的财物,并一切的粮食都掳掠去了。

12又把亚伯兰的侄儿罗得和罗得的财物掳掠去了。当时罗得正住在所多玛。

世界战争不仅争权夺利,而且掳掠上帝的儿女。借此我们可以看见11-12分别指向这两个战争事实:11节针对的是唯物主义的罪恶;12节针对的是政治的罪恶。

1、钱粮(11)

11四王就把所多玛和蛾摩拉所有的财物,并一切的粮食都掳掠去了。

众王之战始于权斗(奴役与背叛),终于掳掠(财物与粮食)。所谓财物:רְכוּשׁ,property, goods, possessions。这个字常常指动产,正如创世纪13:5所记:“与亚伯兰同行的罗得也有牛群,羊群,帐棚”。这个字出现在创世纪12:5和创世纪13:6——那些被夺走的财物不仅来路不正,而且是纷争的根源。这个字在创世纪14章中出现了4次(11,12,,16,21)。神允许了这场浩劫,叫爱神的人得益处。提摩太前书6:10,“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以弗所书5:5,“因为你们确实的知道,无论是淫乱的,是污秽的,是有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国里,都是无分的。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歌罗西书3:5,“所以要治死你们在地上的肢体。就如淫乱,污秽,邪情,恶欲,和贪婪,贪婪就与拜偶像一样”。

埃及送给亚伯兰和罗得的不仅是夏甲,还有财物和粮食的试探。粮食(אֹכֶל)这个字作为名词这是第一次出现,但作为动词(אָכַל),首先关涉人类始祖的犯罪,在创世纪14:11之前,这个动词出现了23次(创世纪2:16-17;3:1-3,5-6,11-14,17-19,22,6:21,9:4)。粮食不仅仅指向吃粮,也指向吃人。四王征服五王,一定有“可吃”的理由或意识形态,那就是吃人的道理。粮食危机所引起的人相食的政治罪恶,只能在圣餐中得到终极解决。

蛇正是藉着“好作食物”拆毁了亚当和夏娃,如今世界的王又藉着食物拆毁了亚伯兰和罗得。财物和粮食也引诱罗得沉陷到所多玛。正如经上所记:“因为底马贪爱现今的世界,就离弃我往帖撒罗尼迦去了”(提摩太后书4:10)。但这钱粮两大理想顷刻间灰飞烟灭了,正如经上所记:“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马太福音16:26)。又如经上所记:“19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地上有虫子咬,能锈坏,也有贼挖窟窿来偷。20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天上没有虫子咬,不能锈坏,也没有贼挖窟窿来偷。21因为你的财宝在哪里,你的心也在哪里”。当财物和粮食上升为宗教信仰,一方面一定有贼来偷,众王即贼;另一方面,你必然成为世界之囚,是为心囚。而财物和粮食是一切战争的原因,引发无数革命、改革、秩序和反腐。

当把一切粮食都夺走之后,从示拿那里入侵的列强表明了那个“属灵目的”:即使没有找到杀掉亚伯兰,也不给他留下一粒粮食。三光政策受害的不仅是外邦人,更是为了消灭教会;或者,试探教会进入食物战争,彼此消灭,同归于尽。

2、罗得(12)

12又把亚伯兰的侄儿罗得和罗得的财物掳掠去了。当时罗得正住在所多玛。

“财物”和“掳掠”两个词在11和12中平行出现。但这里强调了两个事实。

第一、罗得是亚伯兰的侄儿。בֶּן־אֲחִי אַבְרָם,Abram’s brother’s son。这可能也暗示我们两个事实。一方面,他拉侍奉偶像的罪可能祸及第三代(出埃及记20:5,民数记14:18);另一方面,凡和上帝选民有关联的亲友,都可能被世界仇恨。掳掠罗得也是因为没有找到亚伯兰之后采取的报复措施。列强本以为亚伯兰一定住在滋润的约旦河谷,正如东方的博士自以为耶稣必然降生在耶路撒冷,而非在伯利恒。但是当他们没有在约旦河全平原找到亚伯兰之后,就掳掠了罗得。他们没有杀掉罗得一家,可能主要不是因为想让他们作战俘和奴隶,更是为了作人质,诱捕亚伯兰。如果这个分析是对的,亚伯兰抢救罗得更是舍命相救,是面对孙子兵法大道直行的壮行义举。

第二、罗得的财物;当时罗得正住在所多玛;这表明罗得被掳掠责任在他自己贪财。如果你要平安,就离首善之区远一点——首善之区就是首恶之区。除非你去那里是为了传福音,而不是为了名利,先作三姓家奴,后从奴隶到将军。大都或巴比伦、所多玛是所有名利之徒的战场,更是墓地。

二、追赶(13-14)

13有一个逃出来的人告诉希伯来人亚伯兰。亚伯兰正住在亚摩利人幔利的橡树那里。幔利和以实各并亚乃都是弟兄,曾与亚伯兰联盟。

14亚伯兰听见他侄儿(原文作弟兄)被掳去,就率领他家里生养的精练壮丁三百一十八人,直追到但,

亚伯兰帅军去抢救罗得。这首先需要建立一支军队或精兵。耶和华的军队有两个组建原则,第一是寻找同盟;第二是用自己人作精兵。

1、联盟(13)

13有一个逃出来的人告诉希伯来人亚伯兰。亚伯兰正住在亚摩利人幔利的橡树那里。幔利和以实各并亚乃都是弟兄,曾与亚伯兰联盟。

这个“逃出来的人”,背景就是“其余的人都往山上逃跑”(10)。名词פָּלִיט翻作逃出来的人,也可以指寻求避难所和高台的人:refugee, fugitive, escaped one。在世界危机中,他逃向基督。他就是我们。他也是信使。不过我很难判断他的告诉(נָגַד,创世纪3:11,9:22,12:18)和报信的动机是什么。应该是作义人,通知亚伯兰去营救。但也可能是作恶人,要藉着分享这个新闻讨好亚伯兰,分享亚伯兰的幸灾乐祸。这在圣经上也有旁证(撒母耳记下1:1-16)。圣经没有告诉我们他与亚伯兰之间的对话,因此我们的分析也只能到这里为止。

这里有一个特别重要的信息,就是圣经第一次提到“希伯来人”:עִבְרִי,the Hebrew;Hebrew,one from beyond。一方面,希伯来人是寄居在迦南地而得名的,是迦南人对亚伯兰的称呼(另参创世纪39:14,41:12)。另一方面,这个名字的意思是大河那边的人,亚伯兰其实是列强的“同胞”:列强是为追杀他而来。另外,这个希伯来人亚伯兰却和当地人建立了某种同盟的关系。你们是世上的盐,使人和睦(撒迦利亚8:16;马太福音5:9;马可福音9:50;罗马书12:18)。实际上这是创世纪14章中第三类联盟。第一是四王联盟,第二是五王联盟。这两者都是军事同盟。但亚伯兰和3个亚摩利人的联盟应该不仅仅是军事同盟,而是非战同盟:互不侵犯,彼此和睦;也同仇敌忾。可以称之为四人联盟。

“亚摩利人幔利的橡树”应该翻作亚摩利人幔利的平原:the plain of Mamre the Amorite(KJV)。亚摩利人(אֱמֹרִי)已经出现在创世纪14:7。这里提到亚摩利人的三兄弟,或许刘关张。第一位是幔利,מַמְרֵא的意思是力量,已经出现在创世纪13:18.;起初人名常常就是地名。幔利应该是一家之主。其次是以实各,אֲחִי אֶשְׁכֹּל,brother of Eshcol。אֶשְׁכֹּל,Eshcol,cluster,群簇,“人多力量大”;或者bounch of grapes,葡萄枝。以实各也是希伯伦的一个山谷,盛产葡萄(民数记13:23-24)。第三位是亚乃,וַאֲחִי עָנֵר,and brother of Aner。עָנֵר,Aner,boy?后来是利未人的一座城(历代志上6:70)。也有学者认为是他纳(תַּעְנָךְ,Taanach or Tanac,sandy;约书亚记12:21,21:25等)。也可以这样“灵意”解释:这些外邦人连接到基督身上,才会有力量、生命并且像沙一样遍及地面。

“曾与亚伯兰联盟”这句话可能需要仔细翻译:וְהֵם בַּעֲלֵי בְרִית־אַבְרָֽם,and these were confederate with Abram。这里表示“联盟”的词组与前面四王五王的联盟都不同。首先是名词בַּעַל,在这里是复数(בַּעֲלֵי);这个名词的基本含义是:owner, husband, lord;主,首领,已婚男人,能作战的男人(创世纪20:3,37:19,49:23)。因此,这三位弟兄应该是三个地方或三个部族的领袖。其次是名词בְּרִית,这是圣经中很重要的一个概念,就是“约”,covenant, alliance, pledge(创世纪6:18等)。亚伯兰建立了一个“协约国”(另参创世纪21:22-34,23)。一方面与邻舍追求和平,另一方面,保持临战状态。这三个人的名词出现创世纪14:24,“只有仆人所吃的,并与我同行的亚乃,以实各,幔利所应得的分,可以任凭他们拿去”。显然,他们按着盟约与亚伯兰并肩作战。

2、出击(14)

14亚伯兰听见他侄儿(原文作弟兄)被掳去,就率领他家里生养的精练壮丁三百一十八人,直追到但,

这里没有提到阮氏三雄是否参战,只是聚焦亚伯兰的反应和他自己的军队。显而易见,亚伯兰的精兵是这场战争的中坚力量,是胜利的保障。我们首先感慨亚伯兰的反应。教会中弟兄关系的第一个方面是忍让软弱,亚伯兰做到了(创世纪13);现在我们看教会中弟兄关系的第二个方面:急危救难。由于人的罪性,罗得牧人的纷争和离开伤害了亚伯兰,这会试探很多受伤者在那不义之人倒霉的时候兴灾乐祸,落井下石,吃人自义。甚至用“上帝的公义和管教”表达自己的怨恨。但亚伯兰似乎什么话也没有说,马上出兵相救。这说明亚伯兰已经原谅了罗得,而且一直爱着罗得。这是基督里的爱(哥林多前书13:4-8)。当然这也不是滥爱,亚伯兰舍身抢救的是他侄儿罗得,而不是普天下众生和所有所多玛那些当灭之人。教会不要滥爱。

正因为如此,这里对亚伯兰和罗得之间的关系有一个新的定义,不再称侄儿或他哥哥的儿子,而是称罗得是亚伯兰的弟兄(אָחִיו,his brother)。这是强调两个人在基督里的弟兄关系。亚伯兰是在基督里爱罗得,是在基督里必须爱罗得。叫一声弟兄,劫波散尽,海阔天空。这一点可以参考使徒行传10:15,“第二次有声音向他说,神所洁净的,你不可当作俗物”;马太福音18:35,“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路加福音22:32,“但我已经为你祈求,叫你不至于失了信心。你回头以后,要坚固你的弟兄”。“被掳”在这里用了一个新的概念:שָׁבָה,to take captive(创世纪31:26,34:29)。这个字让我们想起巴比伦之囚。一方面,这个动词是被动语态,罗得不是主动陷入敌营的,而是强力所迫;另一方面,如果不拯救,他不能回头。

亚伯兰应该是听闻消息之后立即展开了军事行动。这也表明,他一直在备战。“率领”,רִיק,to make empty, empty out(创世纪42:35)。因此这个动词是指倾巢而动,毫无保留地出击。这是真爱,这是大爱(约翰福音15:13)。“生养的”,יָלִיד,born,“家里生养的”,这显示亚伯兰对仆人的爱:收留并且建造。很有可能,这些人是大饥荒和埃及之行中得到和收养的饥民、奴仆及其后代。这个词组也出现在创世纪17:12-13,23,27;利未记22:11,耶利米书2:14。这些经文显示,“家里生的”人也是家庭的一部分,而且是最可靠的人。“精练壮丁”,חָנִיךְ,trained, instructed, trained servant, tried, experienced;精心训练和装备过的战士。这个形容词在圣经中只出现这一次;动词חָנַךְ则出现了5次,基本含义是to train, dedicate, inaugurate。我们可以这样说,若非真理装备和献上,你不可能为主争战(申命记20:5,列王记上8:63;历代志下7:5;箴言22:6)。

根据一些古代文献,三百一十八可以标明这是一个正规的、有战斗力的军队(另参士师记7:6)。当然亚伯兰能养育这样大多的战士,也说明他已经非常富有和强大了。另外,按希伯来人的“数学”,大马色人以利以谢的名字就是318(创世纪15:2)。这可能是巧合。追赶(רָדַף)一词在14和15都出现了,而追赶的地点“但”和“何把”,可以统一解释。

三、夺回(15-16)

15便在夜间,自己同仆人分队杀败敌人,又追到大马色左边的何把,

16将被掳掠的一切财物夺回来,连他侄儿罗得和他的财物,以及妇女,人民也都夺回来。

最后我们看这场正义战争的结局。一般而言,战争结局总是包括两个方面:战败敌人,夺回弟兄。这正是15节和16节分别记述的两大战果。

1、境界(15)

15便在夜间,自己同仆人分队杀败敌人,又追到大马色左边的何把,

首先是战时的选择,夜间(לַיִל,创世纪1:5,14,16,18)。这是一场夜袭,(另参士师记7:19-23;撒母耳记上11;11)。这也是黎明前的战斗。我想起这样的启示:有晚上,有早上。而夜晚也必然是敌军放松警惕的时间。我们也可以这样说,耶和华的军队杀入黑夜,进入黑暗的世界。如果说13节可以使我们回想自己是世上的盐,那么15节让我们看见教会是世上的光。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于是有了属灵的争战。

其次,是战法,或排兵布阵。如同神的创造,这也是“分开”的工作。分工,分兵协作。חָלַק的用处是分开,分派任务。这个动词第一次出现,我们可以将之联想到保罗与耶路撒冷使徒的分开(加拉太书2:9)。而我们甚至可以将之应用到宗派、教区和地方教会。不过וַיֵּחָלֵק עֲלֵיהֶם לַיְלָה这个句子还可以这样翻译:他分派仆人到夜里。一方面,亚伯兰自己奋勇当先,独当一面;另一方面,参加夜袭的很可能只是亚伯兰自己的仆人。עֶבֶד(slave, servant)是一个新的概念,他们是绝对忠于亚伯兰命令之人。顺服是得胜的关键。所以那些联盟的人或自以为独立的人,只是天亮之后才参加了战斗。作战的方式同样是众王之战的那个נָכָה(5,7),基本含义就是灭绝。杀戮别人的将被杀戮,这是公义的。这也是主的教训: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当然,列强绝对没有想到他们也有今天。

最后我们看战场。有两个地名确立了这场战役的位置。首先是但,然后是大马色左边的何把。但,דָּן,Dan,a judge。但一直是应许之地的北界,与南界别是巴遥遥相对(撒母耳记下3:9,17:11,24:2,24:7,24:15;列王记上4:25;历代志上21:2;历代志下30:5)。但这个名字可以参考创世纪30:6,“拉结说,神伸了我的冤,也听了我的声音,赐我一个儿子,因此给他起名叫但(就是伸冤的意思)”。何把,חוֹבָה,Hobah,hiding place;应该位于大马色北边。大马色(דַּמֶּשֶׂק,Damascus,silent is the sackcloth weaver,大马士革)是圣经中一个重要的点名,亚述(叙利亚)帝国的首度,耶路撒冷向北205公里;大马士革也是保罗归正后第一处的禾场。这是大马士革第一次出现在圣经上,第二次在创世纪15:2,“大马色人以利以谢”。或许以利以谢是从这场战役中归入亚伯兰的,或者在这场战役中功勋卓著。

这场胜利也意味着亚伯兰将侵略者赶出了应许之地;这也是一种修理和看守。值得强调的是,亚伯兰因爱扩张了自己的境界。神早已经应许他说:“你起来,纵横走遍这地,因为我必把这地赐给你”(创世纪13:17)。亚伯兰自己可能也没有想到,他这样到了应许之地的北界。当然我们也可以这样说:爱使你扩张了自己的境界。

2、得救(16)

16将被掳掠的一切财物夺回来,连他侄儿罗得和他的财物,以及妇女,人民也都夺回来。

正义战争不是为了杀败仇敌,而是为了拯救弟兄;不是为了抢夺别人,而是将被掳掠的掳掠回来。亚伯兰从何把归来,也说明他并不越界。很多悲剧恰恰是因为人的贪婪,乘胜追击就成了滑铁卢。基督徒要学会节制自己的胜利。动词“夺回”(שׁוּב)在原文中出现了2次,他的基本含义是to return, turn back;也可以指归正、悔改等。在这个意义上,保罗是向大马色被夺回的罗得。

亚伯兰所夺回的战利品包括5个方面。第一、“将被掳掠的一切财物夺回来”。וַיָּשֶׁב אֵת כָּל־הָרְכֻשׁ,And he brought back all the goods,。这可以包括下面所有的项目,也可以特指这场世界大战列强从应许之地所夺去的一切财物。这些财物本不属于列强。这一幕也让我们看见世界战争的愚蠢:你在战争中所获得的一切都将恢复原状,包括土地。第二、连他侄儿罗得,וְגַם אֶת־לֹוט אָחִיו,and also his brother Lot。原文不是侄儿,而是兄弟。第三、和他的财物,וּרְכֻשֹׁו,and his goods。这当然指罗得的财物,亚伯兰爱罗得就爱他到底。夺回罗得的财物不是为了占为己有,而是还给(הֵשִׁיב)罗得。第四、“以及妇女”,וְגַם אֶת־הַנָּשִׁים,and the women also。这些妇女不仅仅是罗得的妇女(妻子、女儿和婢女);可能也包括其他被掳掠的妇女。这些妇女没有被消灭,乃是因为列强要用之享乐(另参撒母耳记下30:1-5)。这一幕也进一步显示了众王之战完全是一场罪恶之战,不义之战。今天,权斗和商战,文攻和武卫,不也是为了掳掠女人享用吗?教会起来传道不也是为了妇女解放、得救和自由吗。第五、人民也都夺回来。וְאֶת־הָעָֽם,and the people。人民也在战争中被抢掠,世界的王要他们作奴仆。这个世界就是通过偶像崇拜,甚至藉着学校教育,将人变成各种战争的奴隶。“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约翰福音8:34)。怎样拯救被权力、钱财和欲望掳掠的人民呢?“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翰福音8:32)。而妇女和人民以及财富夺回来,要好好建造。务要避免“东方明珠”的悲剧——你抢回来了,只是蹂躏成妓院和臭港。

罗得和妇女和人民得救,完全是恩典。因为在这场“挽救大兵罗得”的战役中,罗得和妇女和人民什么都没做。这是白白的称义。正如经上所记:“8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9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10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以弗所书2:8-10)。

应用:瓦姆比尔之死

新王打败救王,但夺走了所有财富、粮食、弟兄、女人和人民。这是现实。今天是圣餐主日,我们可以精明扼要。这是一个应用上的难题:面对我们被世界众王所掳掠的弟兄姐妹,我们是否应该像亚伯兰一样出手相救,甚至付诸军事行动?一般来说有两个平行的观点。第一是属灵基督徒的观点:这场救援只能是属灵意义上的。因为新约教会没有出兵抢救彼得和保罗,也没有为雅各报仇(启示录13:10)。但是,这是约的关系的见证(创世纪14:20),这是指向基督的(以弗所书4:8)。第二是政治基督徒的观点:基督徒应该积极参战,从事正义战争,正如亚伯兰所行的。我的观点是:教会应该顺服上述的属灵原则;教会不应该以恶抗恶;但基督教国家应该顺服上述的政治原则,可以用军事手段保护自己的公民。就后面这个问题而言,我们借此可以讨论最近两起事件:西朝鲜对本国公民在伊斯兰堡被杀;美国怎样面对瓦姆比尔之死。而我推崇以色列人摩萨德面对自己公民被害之后的反应。摩萨德继承的正是亚伯兰的传统。1972年天谴行动,1976年雷霆行动,是亚伯兰的夜袭行动。我委身教会,但我愿意生活在以色列。阿门。

任不寐,2017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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