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第二十五课:弃绝与饶恕(18: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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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阿门。今天的证道经文是马太福音18:15-35,

15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16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17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

18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19我又告诉你们,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么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20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

21那时彼得进前来,对耶稣说,主阿,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22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23天国好像一个王,要和他仆人算账。24才算的时候,有人带了一个欠一千万银子的来。25因为他没有什么偿还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儿女,并一切所有的都卖了偿还。26那仆人就俯伏拜他说,主阿,宽容我,将来我都要还清。27那仆人的主人,就动了慈心,把他释放了,并且免了他的债。28那仆人出来,遇见他的一个同伴,欠他十两银子,便揪着他,掐住他的喉咙,说,你把所欠的还我。29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说,宽容我吧,将来我必还清。30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监里,等他还了所欠的债。31众同伴看见他所作的事,就甚忧愁,去把这事都告诉了主人。32于是主人叫了他来,对他说,你这恶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33你不应当怜恤你的同伴像我怜恤你吗?34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给掌刑的,等他还清了所欠的债。35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

感谢主的话语。马太福音18:15-35几乎是该福音书独有的一段经文(另参路加福音17:3-4),涉及教会内部纷争的处理。这段经文可以交叉结构分析:第一、15-17,对得罪我却不肯悔改者的弃绝;第三与之呼应,21-35,对得罪我但祈求宽容者的饶恕。这是教会内部纷争的两个基本方面,不可偏执一端。而教会之所以需要或者能够胜过内部撕裂,根本原因是主耶稣在教会中掌权,这是第二:18-20。不仅如此,中间这段经文还可以进一步分成三部分内容,其中第18节向上平行15-17;第19向下平行21-35节;而第20节强调基督的同在——祂与同时行使钥匙权和见证合一的教会同在。

需要强调的是,在马太福音18:15-35这个交叉结构中,首尾呼应包含着两种弃绝:15-17,弃绝犯罪却不悔改的人——教会是有公义、有是非善恶的圣所。21-35弃绝不饶恕人的人——教会是有怜悯有恩慈有更新的军队。但是无论哪一种弃绝,都弃绝了“一次永远”这样的教义:那些曾经得救的人,最终仍然可能因为坚持犯罪而不悔改,或因别人悔改自己却不饶恕,而最终被弃绝,与神国无分。

马太福音是唯一一部论及“教会”这个概念的福音书,第一次在马太福音16:18,第二次则在马太福音18:17。前者针对的是教会与阴间的外部关系,后者转向教会内部的关系。前者在建立教会,后者在教会成长,或者得胜。得胜意味着同时胜过内外试探,而且这两场胜利相辅相成——没有内部合一,对外在仇敌的胜利是不可能的;如果教会并不对外行使钥匙权,教会即使合一也是撒但一会。除以弗所书,这也是启示录七封书信的基本主题——呼喊教会要得胜。“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应当听。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生命树的果子赐给他吃”(启示录2:7)。阿门。

一、弃绝假弟兄(15-17)

15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16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

17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

教会内部会有纷争和罪。面对“得罪”( ἁμαρτάνω,to wander from the law of God, violate God’s law, sin),主耶稣教导我们依次走三重程序:第一、个人面对个人(15);第二、同工面对个人(16);第三、教会面对个人(17)。这三重程序显示了教会纷争的敏感性,需要谨慎处理。但与此同时,教会并非藏污纳垢、没有原则的乡愿之地——最终不肯为伤害而悔改的人,可以被视为外邦人和税吏。更极端的情况参见哥林多前书5:2,“你们还是自高自大,并不哀痛,把行这事的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哥林多前书5:13,“至于外人有神审判他们。你们应当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这个视若外人的最终处理,就是一种“论断”(指错:ἐλέγχω,to convict, refute, confute,to find fault with, correct;路加福音3:19,约翰福音3:20,8:9,8:46,16:8;雅各书2:9,启示录3:19等),也是钥匙权在教会内部的使用。

需要强调的是,“两三个人的见证”,参见民数记35:30,“无论谁故杀人,要凭几个见证人的口把那故杀人的杀了,只是不可凭一个见证的口叫人死”;申命记17:6,“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将那当死的人治死。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将他治死”;申命记19:15,“人无论犯什么罪,作什么恶,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才可定案”;约翰福音8:17-18,“17你们的律法上也记着说,两个人的见证是真的。18我是为自己作见证,还有差我来的父,也是为我作见证”。哥林多后书13:1-3,“1这是我第三次要到你们那里去。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要定准。2我从前说过,如今不在你们那里又说,正如我第二次见你们的时候所说的一样,就是对那犯了罪的,和其余的人说,我若再来必不宽容。3你们既然寻求基督在我里面说话的凭据,我必不宽容。因为基督在你们身上,不是软弱的。在你们里面,是有大能的”; 提摩太前书5:19,“控告长老的呈子,非有两三个见证就不要收”。希伯来书10:28-29,“28人干犯摩西的律法,凭两三个见证人,尚且不得怜恤而死。29何况人践踏神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你们想,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

这样的原则也适用于裤裆党人,他们急于根据单方面的控告就给人定罪,乃是因为他们是撒旦之子。而有人以马太福音18:20为借口,反对教会生活并拆散教会:“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然而第20节的语境是第16节:主耶稣强调的不是教会限于两三个人的规模,而是强调,在两三个人作见证而处理上述纷争的时候,主在场。

圣经对教会或基督徒的评价是极为诚实的。第一、基督徒也可能继续犯罪,因此需要持续更新。所以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那得罪弟兄的弟兄,当然是个罪人。“基督徒不再犯罪”的教义是轻率的:约翰一书2:1,“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约翰一书3:6,“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约翰一书3:9,“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约翰一书5:18,“我们知道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有古卷作那从神生的必保护他),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第二、曾经得救的人,还可能失去救恩,因此离开教会。正因为如此,有基督徒最终会被视为外邦人:“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因此,加尔文主义的“一次永远”、“圣徒永蒙保守”的教义,是完全违背圣经的。相关争辩和我的回应,可以参见下面几则推文:

【回网友:“你难道比所有宗派领袖都高明?”】你们又来了:不看我说什么以及所说的是否符合圣经,偏偏查己知人控告我的动机。这种控告只是表明,你们是何等在乎“比别人高明”,并且何等恐惧我真的比别人或你们高明。只是我不关心自己是否比谁高明,只害怕自己讲得是否符合圣经。

【回网友:“你比所有宗派领袖都高明?”(续完)】我在圣经面前比所有用“教义”总结圣经的教父和宗派更知无知和羞耻。从信经开始,他们怎么敢?圣经是唯一一本越读越厚的书。愈发后悔碰上这本书;但不碰上更后悔。天主教东正教基督教圣公会路德宗改革宗,诸般教义,太混账了。(马太福音的学习再一次让我们看见:我们自以为最熟悉的一卷福音书,却好像第一次来到她的面前……这样的经验没有止境。神的话深不可测,无边无际。人要有多么狂妄,读过几遍就要“基督教要义”并建立一个宗派?!我们都可以归纳讲道,但这与创建教义完全是两个问题。再打开协同书,细思极恐。)

“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这至少有两种含义:第一、他不再是弟兄,不再是基督徒;在神国中无分。第二、但这不是终审判决,因为“外邦人和税吏”仍然是福音的对象,仍然有悔改的可能。“外邦人和税吏”相当于“罪人和税吏”,参见这些经文:马太福音5:46,“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赏赐呢?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行吗”;马太福音9:10,“耶稣在屋里坐席的时候,有好些税吏和罪人来,与耶稣和他的门徒一同坐席”; 马太福音11:19,“人子来了,也吃,也喝,人又说他是贪食好酒的人,是税吏和罪人的朋友。但智慧之子,总以智慧为是”; 马太福音21:31,“你们想这两个儿子,是那一个遵行父命呢?他们说,大儿子。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税吏和娼妓,倒比你们先进神的国”;马太福音21:32,“因为约翰遵着义路到你们这里来,你们却不信他。税吏和娼妓倒信他。你们看见了,后来还是不懊悔去信他”; 路加福音15:1,“众税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稣要听他讲道”;路加福音18:10,“说,有两个人上殿里去祷告。一个是法利赛人,一个是税吏”; 路加福音19:2有一个人名叫撒该,作税吏长,是个财主”。

二、基督在教会(18-20)

18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

19我又告诉你们,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么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

20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

我们已经将这三节经文视为“综合结构”:20节(主同在,主在教会中)总结或支配了教会的双重见证:第一、外部审判(18),第二、内部合一(19)。其中19、20两节经文连同第16节,连续三次聚焦“两三个人”在处理教会纷争中的作用。

1、审判(18)

18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

这个问题我们讲过了,需要复习一下:福音书中有三次平行宣告了钥匙权:马太福音16:17-19,“17耶稣对他说,西门巴约拿,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18我还告诉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权柄原文作门)19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约翰福音20:21-23“21耶稣又对他们说,愿你们平安。父怎样差遣了我,我也照样差遣你们。22说了这话,就向他们吹一口气,说,你们受圣灵。23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了”。我们这里需要强调四个问题。第一、以第17章基督登山显荣和驱逐鬼魔胜过试探为中心,16章与18章两次论及教会真理和教会权柄,前者对外,后者对内。第二、第18章中的钥匙权同时涉及教会处理内部纷争的权柄。第三、彼得那个第二人称单数,在这里变为第二人称复航。第四、对内的钥匙权再一次推翻了“一次永远”这个邪教教义。

2、合一(19)

19我又告诉你们,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么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

教会内部合一,首先表现为同工之间的“同心合意”( συμφωνέω,to agree together;to agree with one in making a bargain, to make an agreement, to bargain;20:2,13;路加福音5:36,使徒行传5:9,15:15),特别是在“弃绝”事件中的共同一致,避免“中间人邪教情欲”或一口两舌,这是教会得胜的重要功课。约翰福音在基督为教会祷告中,大范围地展开了这个重要论题:

约翰福音13:33-35,“33小子们,我还有不多的时候,与你们同在。后来你们要找我,但我所去的地方,你们不能到。这话我曾对犹太人说过,如今也照样对你们说。34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35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翰福音15:12,“你们要彼此相爱,像我爱你们一样,这就是我的命令”;约翰福音15:17,“我这样吩咐你们,是要叫你们彼此相爱”; 约翰福音17:11,“从今以后,我不在世上,他们却在世上,我往你那里去。圣父阿,求你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叫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一样”;约翰福音17:21,“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来。22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23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他们完完全全的合而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来,也知道你爱他们如同爱我一样”。

另参约翰一书3:11,“我们应当彼此相爱。这就是你们从起初所听见的命令”;约翰一书3:23,“神的命令就是叫我们信他儿子耶稣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赐给我们的命令彼此相爱”;约翰一书4:7,“亲爱的弟兄阿,我们应当彼此相爱。因为爱是从神来的。凡有爱心的,都是由神而生,并且认识神”;约翰一书4:11-12,“11亲爱的弟兄阿,神既是这样爱我们,我们也当彼此相爱。12从来没有人见过神。我们若彼此相爱,神就住在我们里面,爱他的心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了”;约翰二书1:5,“太太阿,我现在劝你,我们大家要彼此相爱。这并不是我写一条新命令给你,乃是我们从起初所受的命令”;以弗所书4:3,“用和平彼此联络,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 罗马书13:8,“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等等。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弃绝假弟兄,往往成为教会撕裂特别是同工撕裂的巨大试探,会成为魔鬼拆毁教会的机会。魔鬼深谙人性的伪善与险恶。通常情况是,一旦牧者得罪、责备或弃绝假弟兄,教会中必有人起来表演自己比传道人更有爱心,或者中间调停斡旋,小三天使(第三方道德高人),或“我们私人关系仍然很好”……结果毒疮借着邪情私欲越烂越大。可称之为加拉太现象:

“4因为有偷着引进来的假弟兄,私下窥探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要叫我们作奴仆。5我们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没有容让顺服他们,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们中间。6至于那些有名望的,不论他是何等人,都与我无干。神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并没有加增我什么……11后来矶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责之处,我就当面抵挡他。12从雅各那里来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饭。及至他们来到,他因怕奉割礼的人,就退去与外邦人隔开了。13其余的犹太人,也都随着他装假。甚至连巴拿巴也随伙装假。14但我一看见他们行的不正,与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众人面前对矶法说,你既是犹太人,若随外邦人行事,不随犹太人行事,怎么还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呢”(加拉太书2:4-14)。

显而易见,在大是大非基本清楚的前提下,任何不问是非、实际上又偏袒一方、凌驾双方的所谓中间斡旋的和平使者、和平宣言、和平立场,都是两边通吃的淫妇, “这也不足为怪。因为连撒但也装作光明的天使”( 哥林多后书11:14)。

但是无论魔鬼如何狡猾,无论人心怎样诡诈,注意这里“地上”和“天上”的对比:“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么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天是的权柄一定胜过地上的人心,包括人多势众制造的大面积分争。教会在风波中,哪怕只有两三个人同心合意为教会祷告,天上的父也会为他们成全。教会必胜。

3、祂在(20)

20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

天父对教会钥匙权的支撑,以及对教会合一的成全,最终表现道成肉身的基督在教会中间,耶稣与教会同在,特别是与上文反复论及的那两三个人同在。但是长期以来,几乎所有的撕裂者,特别是“小三”,常常乱用这节经文去支持他们对教会的撕裂:“基督与传道人同在,但也与我们这些撕裂的人同在”,这是典型的魔鬼式引经。因为这里很清楚,“两三个人”从始至终指向的是留在教会中的同工。动词聚会συνάγω的基本含义是:to gather together, to gather(2:4,3:12,12:30等)。这个动词应该是上文“同心合意”的同义词,不是指在教会之外另外在建立一间小教会。若真如此,没有教会可以存在;而且你们岂不是说基督是拆毁自己建立教会的仇敌了。但主怎么说呢:

“25耶稣知道他们的意念,就对他们说,凡一国自相分争,就成为荒场,一城一家自相分争,必站立不住。26若撒但赶逐撒但,就是自相分争,他的国怎能站得住呢?27我若靠着别西卜赶鬼,你们的子弟赶鬼,又靠着谁呢?这样,他们就要断定你们的是非。28我若靠着神的灵赶鬼,这就是神的国临到你们了。29人怎能进壮士家里,抢夺他的家具呢?除非先捆住那壮士,才可以抢夺他的家财。30不与我相合的,就是敌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31所以我告诉你们,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32凡说话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25-32)。

不仅如此,道成肉身,以马内利,对所有希律都是噩耗:“6我听见有一位从殿中对我说话。有一人站在我旁边。7他对我说,人子阿,这是我宝座之地,是我脚掌所踏之地。我要在这里住,在以色列人中直到永远。以色列家和他们的君王必不再玷污我的圣名,就是行邪淫,在锡安的高处葬埋他们君王的尸首,8使他们的门槛挨近我的门槛,他们的门框挨近我的门框。他们与我中间仅隔一墙,并且行可憎的事,玷污了我的圣名,所以我发怒灭绝他们。9现在他们当从我面前远除邪淫和他们君王的尸首,我就住在他们中间直到永远”(以西结书43:6-9)。约珥书2:27,“你们必知道我是在以色列中间,又知道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在我以外并无别神。我的百姓必永远不至羞愧”。撒加利亚2:10-11,“10锡安城阿,应当欢乐歌唱,因为我来要住在你中间。这是耶和华说的。11那时,必有许多国归附耶和华,作他(原文作我)的子民。他(原文作我)要住在你中间,你就知道万军之耶和华差遣我到你那里去了”。

三、饶恕真弟兄(21-35)

21那时彼得进前来,对耶稣说,主阿,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22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

23天国好像一个王,要和他仆人算账。24才算的时候,有人带了一个欠一千万银子的来。25因为他没有什么偿还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儿女,并一切所有的都卖了偿还。26那仆人就俯伏拜他说,主阿,宽容我,将来我都要还清。27那仆人的主人,就动了慈心,把他释放了,并且免了他的债。

28那仆人出来,遇见他的一个同伴,欠他十两银子,便揪着他,掐住他的喉咙,说,你把所欠的还我。29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说,宽容我吧,将来我必还清。30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监里,等他还了所欠的债。

31众同伴看见他所作的事,就甚忧愁,去把这事都告诉了主人。32于是主人叫了他来,对他说,你这恶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33你不应当怜恤你的同伴像我怜恤你吗?34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给掌刑的,等他还清了所欠的债。

35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

又一次是彼得,我们继续看神如何建造这块磐石。首先必须说明,这里的饶恕对象指的只是真弟兄。正如第7章中关于禁止论断,也限于弟兄之间。其次,在耶稣的比喻中,祂将自己定义为“王”,将彼得定义为“仆”;耶稣对彼得的这番教导,可以让我们明白后来彼得所说的王和仆到底是谁:“13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14或是君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15因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们行善,可以堵住那糊涂无知人的口。16你们虽是自由的,却不可藉着自由遮盖恶毒(或作阴毒),总要作神的仆人。17务要尊敬众人。亲爱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18你们作仆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顺服主人。不但顺服那善良温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顺服”(彼得前书2:13-18)。最后,教会中冲突的根本原因,并非什么教义之辩,乃因“十两银子”。只是假冒为善的律法主义者或恶奴才,常常性丑闻别人来报复名利恩怨。

第21节与第15节显然是平行的(得罪,ἁμαρτάνω)。这段经文中的教导和比喻不难理解,其基本道理,可以用马太福音6:12-15来解释:

“12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13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或作脱离恶者)因为国度,权柄,荣耀,全是你的,直到永远,阿们。(有古卷无因为至阿们等字)14你们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饶恕你们的过犯。15你们不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不饶恕你们的过犯”。

需要强调的是,基督要我们饶恕的对象,是一个认罪悔改、请求饶恕的弟兄:“29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说,宽容我吧,将来我必还清。”另参路加福音17:3-4,“3你们要谨慎。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劝戒他。他若懊悔,就饶恕他。4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转说,我懊悔了,你总要饶恕他”。

关于七次这个概念,可以平行阅读旧约的相关经文

创世记4:23-24,23拉麦对他两个妻子说,亚大,洗拉,听我的声音。拉麦的妻子,细听我的话语,壮年人伤我,我把他杀了。少年人损我,我把他害了。(或作我杀壮士却伤自己,我害幼童却损本身)24若杀该隐,遭报七倍。杀拉麦,必遭报七十七倍。

创世记33:3他自己在他们前头过去,一连七次俯伏在地才就近他哥哥。

利未记中的7次:

利未记4:6把指头蘸于血中,在耶和华面前对着圣所的幔子弹血七次,

利未记4:17把指头蘸于血中,在耶和华面前对着幔子弹血七次,

利未记8:11又用膏油在坛上弹了七次,又抹了坛和坛的一切器皿,并洗濯盆和盆座,使它成圣。

利未记14:7用以在那长大麻疯求洁净的人身上洒七次,就定他为洁净,又把活鸟放在田野里。

利未记14:16把右手的一个指头蘸在左手的油里,在耶和华面前用指头弹七次。

利未记14:27把左手里的油,在耶和华面前,用右手的一个指头弹七次,

利未记14:51把香柏木,牛膝草,朱红色线,并那活鸟,都蘸在被宰的鸟血中与活水中,用以洒房子七次。

利未记16:14也要取些公牛的血,用指头弹在施恩座的东面,又在施恩座的前面弹血七次。

利未记16:19也要用指头把血弹在坛上七次,洁净了坛,从坛上除掉以色列人诸般的污秽,使坛成圣。

利未记26:24我就要行事与你们反对,因你们的罪击打你们七次。

利未记26:28我就要发烈怒,行事与你们反对,又因你们的罪惩罚你们七次。

另参约书亚记6:4,“七个祭司要拿七个羊角走在约柜前。到第七日,你们要绕城七次,祭司也要吹角”;约书亚记6:15-16,“15第七日清早,黎明的时候,他们起来,照样绕城七次。惟独这日把城绕了七次。16到了第七次,祭司吹角的时候,约书亚吩咐百姓说,呼喊吧,因为耶和华已经把城交给你们了”。列王记上18:43-44,“43对仆人说,你上去,向海观看。仆人就上去观看,说,没有什么。他说,你再去观看。如此七次。44第七次仆人说,我看见有一小片云从海里上来,不过如人手那样大。以利亚说,你上去告诉亚哈,当套车下去,免得被雨阻挡”。 诗篇12:6,“耶和华的言语,是纯净的言语。如同银子在泥炉中炼过七次”。 诗篇119:164,“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箴言24:16,“因为义人虽七次跌倒,仍必兴起。恶人却被祸患倾倒”(另参约伯记12:6)。

拉麦现象是外邦人弟兄相杀的基本共相。大家可以回想一下过去十年,猪头砍杀了哪些壮年人和少年人:“壮年人伤我,我把他杀了。少年人损我,我把他害了”(创世记4:23)。正因为这样的缘故,“5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11世界在神面前败坏,地上满了强暴。12神观看世界,见是败坏了。凡有血气的人,在地上都败坏了行为。13神就对挪亚说,凡有血气的人,他的尽头已经来到我面前。因为地上满了他们的强暴,我要把他们和地一并毁灭。14你要用歌斐木造一只方舟,分一间一间地造,里外抹上松香”(创世记6:5-14)。阿门。

任不寐,202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