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与回应:“我活着就是基督”与文学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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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网开镰 [2011-03-01 05:02:13 PM] 昨晚上看完先生这篇证道,今早上就在教会早上证道中听见了“肉身成道”的讲论。感谢主!也把这个问题顺带问一下,他在讲到“肉身成道”的时候用的是“我活着就是基督”和“基督在我里面活”,他说“既然保罗说他活着就是基督,并且基督在他里面,那我们现在每个人里面有个小基督,当我们活出基督的时候,我们就会像基督道成肉身一样,在肉身成道”。我想问的是:保罗的“我活着就是基督和基督在我里面活”当如何正确来解释呢?虽然我明知道(即使在未看见先生的文章以前)不大对劲,甚至有点吓人,但是却不知道当怎样反驳,盼望先生能加以详解。谢谢!

平安。我们先查看腓立比书1:21,“因我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处”。我们先看这里的语境。腓立比书1:13-14,“以致我受的捆锁,在御营全军,和其余的人中,已经显明是为基督的缘故。并且那在主里的弟兄,多半因我受的捆锁,就笃信不疑,越发放胆传神的道,无所惧怕”。腓立比书1:21-24,“因我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处。但我在肉身活着,若成就我工夫的果子,我就不知道该挑选什么。我正在两难之间,情愿离世与基督同在。因为这是好得无比的。然而我在肉身活着,为你们更是要紧的”。我想保罗这里表达的核心思想是:如果我信了基督,就不怕死;但为福音的缘故,我仍在你们中间存活。其次,从原文来看,腓立比书1:21这样的翻译是不够准确的。μο γρ τ ζν Χριστ κα τ ποθανεν κρδο;KJV是这样翻译的,For to me to live [is] Christ, and to die [is] gain.。注意,系动词is是勉强加上去的。坦率地说,我们很难找到一个合适的动词放在“基督”(Χριστ)前面。但我们可以参考相关的经文。加拉太书2:19,“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这个“向神活着”,原文类似,θε ζσω。而所谓向神活着,具体表现在“因信神的儿子而活”。所以这不是说我就是基督,而是我信基督。也许我们可以用加拉太书2:19-20(以及罗6:10、彼前4:6)来解释腓立比书1:21(以经解经)。动词不定式也常用来表示目的或结果,但未必是对一件事实的回顾:我已经是基督了,我已经活出基督来了。无论如何,不能将这句话解释成为“我就是基督”。否则,与保罗的其他启示就针锋相对了。保罗在殉道前说:在罪人当中我是个罪魁;保罗在刚刚传道的时候说:我也是人,性情和你们一样。而同样在腓立比书3:12-13,他又进一步说:“这不是说,我已经得着了,已经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着基督耶稣所以得着我的。(所以得着我的或作所要我得的)弟兄们,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得着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神不会违背祂自己。其实道理很简单,如果某人活着就是基督,我应该信这人就行了。你是他就不需要信祂了。你可以效法祂;而你若是祂也不需要效法祂了,正因为你不是祂你才需要效法祂。没有人是基督,只有基督是基督。圣经上没有“小基督”这个概念,这是“人人可以成佛”的异教观念。而且,“小基督”这个词是渎神的,如同说“小神”一样(以弗所书4:13)。没有小基督和大基督,希伯来书13:8说,“耶稣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另一方面,自以为自己是小基督,这个小基督就是假基督,或敌基督。当耶稣说“我在你里面”的时候,我们也在祂里面,祂又在父里面,这不是一个“物理空间”上的概念,而是一个属灵的概念。圣经上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我小子阿,我为你们再受生产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们心里”(加拉太书4:19)。但这句经文也不是说“小基督”,而是强调,我们当按真理完全地认识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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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妹子 [2011-02-28 09:23:02 PM] 请解释一下耶稣关于奉献的话:“这更重的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马太福音23:23) 许多教会都根据这一句话来说十一奉献是耶稣肯定了的,是有更高根据的,因为是--不可不行的。还有的把标准定得更高,因为新约高于旧约,不知众位怎么理解。

平安。同样让我们先找到这段经文。马太福音23:23,“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薄荷,茴香,芹菜,献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反倒不行了。这更重的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我们可以找到耶稣另外一段相关的教导。路加福音18:9-14,“耶稣向那些仗着自己是义人,藐视别人的,设一个比喻,说,有两个人上殿里去祷告。一个是法利赛人,一个是税吏。法利赛人站着,自言自语的祷告说,神阿,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税吏远远地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神阿,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我告诉你们,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为义了,因为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我们再看看“耶路撒冷大会的决议”:使徒行传15:19-20,“所以据我的意见,不可难为那归服神的外邦人。只要写信,吩咐他们禁戒偶像的污秽和奸淫,并勒死的牲畜,和血”。我们可以得出如下一些结论。第一、马太福音23:23,耶稣讲话的对象是犹太人,就是文士和法利赛人——十一奉献是他们的律法。第二、在路加福音18:9-14中,耶稣并没有将十一奉献加于那个税吏。第三、根据使徒行传15:19-20,十一奉献明显不属于外邦的信徒应守的诫命(这个规定显然是背靠着犹太律法说的)。新约时代教会的奉献可以超越十一,但不应该用人定的标准来规制。哥林多后书9:7说的如此清楚:“各人要随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难,不要勉强,因为捐得乐意的人是神所喜爱的”(另外参考出25:2、罗15:26-27、林后8:3、8:19、9:2-5、12:15;提前3:2、6:18;多1:8、彼前5:2等)。“各人要随本心所酌定的”,不是按着谁定的“标准”。谁有资格给别人确定奉献的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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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sxsl [2011-02-27 01:22:31 AM] 今天想到一个问题,想请教一下。请问,“天生我才必有用”是个谎言还是有圣经依据?因为这样的话,毛岂不是可以说:上帝把我生在乱世,不去拯救中国人民太对不起上帝赋予我的才能了。与此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神在每一个人身上都有祂的计划”这个是我经常听到的论点,不知是否有圣经依据?盼望博主或这里的弟兄姐妹能够解惑。

平安。我相信神创造的一切都有祂的计划。但这个计划不是人所能完全明白或乐于接受的。我们一直坚持那个观点:恩典是可以抗拒的。另一方面,人在“自由意志”中犯罪,不能按加尔文双重的预定论诬陷是神在使用他的罪,这样的“我才”要自己承担犯罪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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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弟兄平安:上一次我给您写过一封“是否将她革除教会”的询问信件,您还有所记忆吗?现在这么长时间以来,弟兄姊妹一直在祷告,后来大家都觉得对以前教会的代理小组和法人代表进行改选比较好。于是决定近期改选,还都在祷告之中。但现在这时候问题又出来了,我把所遇见的问题一一罗列,您如果百忙中有空并乐意按照圣经谈一下您个人的看法或者意见,我将感到无比高兴。一说到改选,有肢体反映说“大卫都说自己不伸手加害耶和华的受膏者,现在神并没有拿她性命,人要是自己选举把人家选下去,那就是加害。”“改选属于人意,得让圣灵显明”。就此问题我想问的是:圣经在那里用的“加害”是什么意思?主要指什么?改选属于加害和人意吗?后来又有人说“教会没有牧师长老不能进行选举,得不到承认”“牧师管(职位比长老大)长老,没有牧师参与不行”“执事是圣职,不能轻易改选(但有人反对将执事列为圣职,于是有了辩论)”在这里我想问的是:1.如果教会真的没有牧师长老,那选举出来的执事算数吗?2.牧师、长老、执事、监督在圣经里面究竟当如何来认识和看待呢?谢谢任弟兄!国内一拙肢盼!

平安。一般来说,执事应该是“圣职”(罗16:1)。但我们说的“圣职”不是天主教的“神职人员”,而且也不是要终身制的。所谓“加害”有些文不对题。扫罗明显被上帝抛弃了,职分已经失去;大卫说的加害乃是说,没有人有权力取他的性命。把她选下去和取她的性命完全是两回事。如果她将职分视为她的性命,这已经很说明问题了。执事的产生需要两个条件。第一是会众“举荐”;第二是牧者的按立。一方面,“举荐”不是彻底的民主选举,这一点很重要。另一方面,会众举荐的执事应该得到牧者的认可——前提是,牧者同样是按正常顺序按立的。我想你们教会的那个“她”显然是应当被“劝退”的,如果你说的是事实。当然可以给她悔改的机会。但无论如何,你们教会当务之急是求神赐给一位牧者,然后在他的牧养之下进行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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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寐先生:您好!偶然看到您的博客,就被深深吸引了。我与您是同时代人(我大学是86级),所以产生很多共鸣,您对中国文化的见解非常深刻,使我受到很多启发。我08年信主,现在在内地一所大学工作。面对国内现状,我常常陷入苦闷之中。一方面,我们应该在工作中勤勉,努力不使自己落后,努力考博(我学的是中国古代文学),另一方面又感到被世俗小学所挟制。陷入一种纠结捆绑当中。我问题的症结在哪里呢?我该如何祷告呢?(我的同事不知道我是基督徒)另外,很想买一本您的《灾变论》,不知如何可以实现我的愿望?祝春安!主内一位姊妹。

平安。如今我们对“文化”的梳理,乃是因为我们从基督里对“文化”可以看得更为通透,并因此能将文化中的人归向基督。在基督里看“中国古代文学”同样如此。比如汉魏六朝的文学历史。从古诗19首到陶渊明,那里的反“礼教”运动,与约旦河畔同期的反律法主义运动相映成趣。人类历史是“祂的故事”,所有的奥秘和智慧都在基督里藏着。这话是可信的。我最近一直想鼓励在这里研究中国古典文学的访问学者能在“圣诞”的背景之下,重新审视两汉精神。神学维度会为中国学术现状的改变开辟前所未有的境遇。“捆绑的症结”在于,我们应该靠什么获得解放。除了神的话语,我们别无拯救。“我该如何祷告呢?”,这就是一句祷告。不要炫耀信仰,但更不需要刻意在别人面前掩盖自己是基督徒。《灾变论》因“可以理解”的原因,在国内购买还有些困难,请为此祷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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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报告 [2011-02-28 06:08:36 PM] 请教任传道一个困扰我们很久的问题。一年多前我们还未受洗时,有几次讨论因信称义,我们提出这样一个假设,假如有一个人,他真实地相信耶稣就是基督,并且他真心信任、信赖或信靠耶稣基督,也就是说,他的信不仅仅指相信一个事实,更包括对这个事实的信靠和追随的意愿,那么,这样一个人,a.还会偶然无心犯罪吗?b.还会时常无心犯罪吗?c.还会偶然故意犯罪吗?d.还会时常故意犯罪吗?那么,1.哪种情况下因信称义仍然有效,他仍然可以得救;2.哪种情况下他将心地渐渐昏昧,失丧神赐给他的信,最终不可能得救;3.哪种情况是不可能出现的情况,即真信心和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不可能同时共存的。依据圣经,我们认为他还会偶然犯罪,但他只要还能仰望耶稣基督宝血的救赎,只要他的信还没失丧,他必得救。但是后三种情况我们就说不清楚了,倾向于认为起初就不是真信心,所以也必不能靠假信心得救。当时我们说,等待博主的加拉太讲章,没成想一等就是一年时间。///// 感谢主在罪中找到我,搭救了我。感谢主在我们几个还是慕道友的时候就把“不寐之夜”赐给我们。感谢主一年来藉着你仆人的笔和口将你的话语浇灌下来,引导我们,带领我们,建造我们。感谢你,任不寐,感谢你,不寐传道。///// 上周读了不寐传道两篇期盼已久的加来太书证道,【希腊字动词“行”的时态很重要,这个“现在持续时”便是连续不断地行,用心故意、忙忙碌碌这些情欲之事。中译有“偶然”一词。很显然,加上一个“偶然”,就把基督徒犯罪的可能刻意地缩小了。有的神学家(Tindal等)引用大卫、彼得“偶然”被过犯所胜之例子,不过这两位也可以说是多次被过犯所胜。】思考了几天,对我们的困惑好像清楚了点,但好像还是搅不太清楚。加拉太书上行这些事的“行”是指第四种情况时常故意犯罪吗?故意还好说,怎么算时常或不断呢?请教传道,给我们再按正意分辨分辨。

平安。我想分享三个基本的观点。第一,无论我们怎样相信,我们都可能信心不足。马可福音9:24,“孩子的父亲立时喊着说: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帮助!”。这也意味着,信也可能因为“不足”而跌倒。第二、信心是一个过程,不是说,我今天信了,就可以了;你明天还可能软弱甚至不信。所以帖撒罗尼迦前书3:10又说:“我们昼夜切切地祈求,要见你们的面,补满你们信心的不足”。但我相信,这里面一定有一个“渐渐更新”的过程。第三、神一定是公义的,唯有祂知道应该怎样评判我们的信心,甚至包括什么是偶然,什么是故意,并将义归给我们。我们能做的,就是持续地听道,持续地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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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网开镰 [2011-03-01 12:06:13 AM] 突然想到以前在这里看到的一篇帖子,好像是“能否把她革除教会”吧?里面谈到一个教会的法人代表让教会用奉献款替她还账,结果教会没有那样做,于是账被查封了。那先生这里讲到的“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是否包括在替她还账的里面呢?先生能否详细讲解一下信徒奉献到教会的款项,都应当做些什么用途呢?因为有很多教会的“领袖们”拿着奉献款,打着“爱心、顺服、支持福音”等看来属灵的幌子,却做着与此背道相弛的事。

平安。不是所有在教会里的人都是“信徒一家的人”。“犹大”就不是。当然,我不能论定那个人就一定是犹大。按照圣经,奉献的主要方向有两个,一个是为传福音,另一个是帮助穷人。“背道相弛”,当然不在奉献之内。只是怎样判定“背道相弛”,需要按着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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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和谐 [2011-03-03 07:47:55 PM] 海明威和罗素是两个有名的例子,这两个和上帝决斗的牛仔和瘪三,下场都很清楚。/// 任先生,我是一名学中文的大学生,经常会考虑基督信仰和文学创作之间的关系,我最近也在信仰 道路上挣扎,有几个小小的疑问,海明威虽然不是基督徒,可是他对文学史的巨大贡献却是难以否定的,他几乎开创了一种新的写作风格和引领了新的创作时代,难道因为他不是基督徒就否定他存在的意义吗?另外,我怀疑,如果海明威真的信了基督教,他还能写出那些伟大的作品,塑造在上帝和命运面前不屈服的光辉“硬汉”形象吗?另外,我注意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欧美文学史上那些伟大的作家要么是无神论,要么信天主教,很少有信基督教的,为什么基督徒在文学史上几乎没有建树呢?

您好。对于一位真正的基督徒来说,任何伟人都是罪人。在这一点上,查遍圣经所有的“重要人物”,他们“对历史的巨大贡献”都要在上帝面前重新审判。我不是否定海明威的文学贡献,或“否定他存在的意义”;而是否定他的文学贡献对他的贡献。或者,需要指明他究竟怎样存在才可能更有意义。我看《老人与海》常常难过,我甚至觉得人类和文学青年向那个老人喝彩是别有用心和残忍的,是一场没有心肝的起哄。如果那位老人是我的父亲,我会把他带到基督的面前。在这一点上,“文学”欠了海明威一个人情——因为这位老人一直生活在与上帝斗争的苦闷和绝望之中。我称海明威是牛仔,就是说他硬着颈项,屡败屡战。“硬汉”是一种迷信,“硬汉”自己最清楚这两个字对他意味着什么,他的“硬”就像中国的“人定胜天”一样,不过是一种阿Q精神。我也不认为欧美文学史上那些伟大的作家都与基督教无关,因为在某种意义上,欧美的文化之根就是基督教。“反省着的人性”(忏悔精神),这是欧美文学与中国文学的根本区别。另外,人类所谓的“伟大”未必就是“伟大”。亚伯拉罕启程的迦勒底的吾珥,以及所多玛,其中必有很多“伟人”。而且,别人的伟大不值得我顶礼膜拜,因为我知道,无论如何,他们不过是人;性情和我一样。至于说罗素是瘪三,原因在于他在两性问题上的败坏和混乱,以及对自己无知的事情说了很多不诚实的定论。最后,需要强调的是,牛仔和瘪三也活在我(们)自己的身上,从海明威堕落到罗素,就是从生活到哲学。我自己知道,这样的生活和哲学是走投无路的。我也希望更多爱慕或假装爱慕他们的人,能承认这一点,并转向创造之神和救赎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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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先生: 您好! 感谢您的回答,让我对这些问题有了更深的认识。 不过,对于“没有接触福音就下地狱之不公平”和我们被动归罪(遗传亚当的罪)这两个问题的答复,我还是有一点疑问,希望能再得到您的指点。 您说:”第一,我不知道他们是否一定没有听到过福音;第二、我相信上帝能很公义的处理这个难题。第三、我们当相信的乃是,不信的不能得救。你可能受加尔文双重预定论的影响,需要更正的是,你的罪是你的选择,是你的责任)。不是上帝让我们遗传了亚当的罪,而是我们自己“主动” 地继承了亚当的罪——我们像亚当一样生活。“ 那么,第一、”相信上帝能很公义的处理这个难题“,是否乃是把它归到奥秘之中呢?(非人类逻辑所能了解?)第二、”我们主动继承了亚当的罪,我们像亚当一样生活。“这句话我还是理解不了。因为罪的缘故,我们无法行善;这意味着我们从生下来就没有选择,从小大大,我们都是小罪人、大罪人。我认为,我们没有“主动”,只能被动的凭由罪摆布。而这个罪从何而来呢?最早亚当被造,是完满的。因为选择错误而变为有罪;而且一次有罪,终生有罪。亚当可以选择不吃禁果,也就是不犯罪,我们却没有选择的权力,否则也就不会“人人皆有罪”了。对此我感到十分的糊涂,不知道您是怎么理解这个问题的?(sancaitaba)

您好。“相信”(神的公义)就是信心,而圣经对信心的定义是“未见之事的确据”。一方面,信仰是奥秘;但另一方面,这个奥秘不是捕风,有圣经为确据,圣灵又在信徒里面做见证。对于慕道友来说,领受这样的确据只有去读经和听道。不过神会藉着你的“问题”来带领你,一步一步的解答,一步一步的前进。关于第二个问题,你可以把自己投射到伊甸园中,想象一下自己如果是亚当和夏娃,你是否会比他们做的更好。而当你伸手摘果子的时候,是否是你自己主动的,还是谁逼迫你的。对这个事实的想象就可以回答你的问题。另外,“一次有罪和终生有罪”。对神的审判来说,这不仅是对既定事实的认定,也是对未发事实的认定——亚当不仅一次犯罪,而是反复一直犯罪。他第一次犯罪之后,不认罪,接下来就是控告上帝和夏娃。再接下来,被驱赶出伊甸园,仍未悔改,长子该隐犯罪,不能说这位父亲没有责任。从“原罪”的意义上说,人确实生而不自由。正因为这个缘故,神才差遣祂的独生子进入世界,因此,你现在再一次面临同样的“自由选择”,信基督,或者不信。求神带领你做出正确的选择。

任不寐,2011年3月9日

附图:这个冬天即将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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