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感谢我的妻子,让我今天一整天沉浸在“藏书”的喜乐之中。年前妻子回国,将我多年的藏书,其中大约近1万册的精华图书,全部海运过来了。21年来,我反复有两场梦回,一是返回人民大学的校园,一是梦见我这些分散在中国的朋友们。这是我为“胜过”人民大学而自建的“任不寐图书馆”,从这里我写出了《灾变论》、编出了《大学精神档案》以及《新语文读本》等书卷;我也是从这里开始成为“文化基督徒”——也许神要我先把他们扔下,以便我能在旷野里单独见神。如今我要去文化基督徒那里,我就需要这些书本去“处境化”了。无论如何,这是快乐的一天,感谢神。不过晚些时候我到网上,收到一些来信,问及“江秀琴牧师”的讲道以及灵恩派等问题。我就试图用图书馆里的口吻讲论一下我的看法,谨供参考。我在上一篇讲道中谈到:“哈兰神学”的主要特征是把人的意思和神的意思混合,将吾珥的文化和迦南的文化各取一半,结果吾珥的人看着也高兴,迦南的人也可能很受用。若要人投票,若不是神的道照亮我们,多数人都会选择哈兰而不是迦南——因为那里“更有人情味”、“更亲切”、“更调动人的积极性、参与感”;“不像迦南那么激进”、那么boring……这也是我对江女士和灵恩派的看法。
我的邮箱里放着一篇江秀琴女士《除去法利賽人的靈》的讲道。这篇讲道有点儿“光明的天使”的印象。江女士所引证的经文是路加福音18﹕9-14,就是法利赛人和税吏在殿中祷告的故事。我说过,哈兰神学的第一个特点就是把人的意思和神的意思结合起来。首先我们就看见,“法利賽人的靈”这个概念就是这样。圣经从来没有使用这种概念,原文乃是“法利赛人的酵”,从未说“法利賽人的靈”(马太福音16:6、16:11-12、马可福音8:15、路加福音12:1)。也许我们很多时候不明白为何圣经对增删圣言一字的行为提出那样严厉的告诫(启示录22:18-19),今天藉着江女士的作法我们就可以学到一些功课。圣经有圣灵和邪灵之分(99%是说神的灵,剩下的就是讲邪灵了),法利賽人不过也是罪人,并非魔鬼。耶稣多次严厉地批判他们,并非因为他们就是邪灵本身,或者是邪灵的源头,而是说他们也是撒旦权势之下的罪人。耶稣对法利赛人的批评仍然包含着爱,就是呼唤他们悔改。但如果我们把法利赛人视为灵的本体,就会放弃他们也能被救赎的盼望,甚至将之视为魔鬼。与此相关,我们就会相应地提出“江秀琴的灵”这样“正面”的概念,与之相对。但事实上,若没有基督,“江秀琴的灵”与“法利賽人的靈”并无差别。更根本的真理是,我们不过是泥土,神是个灵。邪灵乃是堕落的天使。
事实上,当江女士提出“法利賽人的靈”这个“阶级分析”和论断的概念的时候,她自己已经中了“法利赛人的酵”。这位“帶領過復興的神的僕人”——若非基督自己带领,谁敢说自己是帶領過復興的神的僕人?保罗第二次西行,步步都是神的带领和道的指引——若以为自己“不像那个法利赛人”,正如法利赛人说“我不像这个税吏”一样,正是地地道道的法利赛人了。此外,江女士和她的同道们常常喜欢做这样的见证:“神說:‘你在你裡面熬得那麼痛苦,你心裡想要什麼,就誠實地來跟阿爸父講嘛。’神光照她說:‘你這個就叫宗教的靈’。”“神說:‘你覺得你先生在吩咐我,其實在你的心思意念裡面,你常常在限制我應該愛什麼樣的人’。”“神就跟她說:‘你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地愛我,這是你的需要。因為你沒有這樣盡心盡力地愛我,你活不下去,你的心沒有辦法滿足。你這樣愛我,你愛我一分、你愛我五分、你愛我十分,並不能加添我什麼,但是,這是對你有益的,而我把愛神的渴慕放在你的裡面,這是我對你的恩惠,是我對你的憐憫。你愛我幾分對你很重要,你愛我一分或者愛我十分,對你會有很大的差別’。”“神就又對她說:‘這是你願意的啊,我感動你三點起來為他禱告,你也可以不起來啊,我並沒有強迫你啊!你願意起來為他禱告,那你就盡心盡力地做你能做的這部份。你要敬畏神,就不要限定神。不要覺得﹕神啊!那我幹嘛這麼辛苦為他禱告!你看他一點都不在乎啊!他在那看棒球,對我所做的都不感動。你就只做你所做的這部份,不要限定神,後來變得懷疑神,覺得為什麼神對我們兩個這麼不一樣’。”……特别不可思议的是这段:“神都馬上告訴我們說:‘你要用很低微的態度,很感恩地去服事這一群優秀的人’。”耶稣明说,除了神以外,没有谁是“优秀”(原文为“良善”)——谁这样狂妄,连神都敬仰其优秀了呢?在圣经中,“神说”是非常严格的,如果“神说”这样丰富,这些“神说”就应该而且必须全部重新编辑整理出来,出一本《圣经续集》了。然而这本《圣经续集》根本不是“神说”,只能是《江女士重要讲话》或《某灵恩者文集》而已。不过经上又说,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将被咒诅。好像“江牧师“很推崇《地狱雄兵正前进》一书,耶稣基督继续向某位“先知”宣讲“启示录”;仿佛不把启示录下季写完,不足于顺利被诅咒一般。
江女士和她的神学也常常做这样的见证:“聚會到最後一天時,他居然會站不起來,神的同在又大又重地壓在他身上……於是,聖靈就一直澆灌他,到後來,神的同在大到他都沒有辦法動,沒有辦法起來”。经上记得很清楚,耶稣吩咐罪人“起来”,于是我们就起来了。“圣灵”压的人起不来,或者“向后倒下”,或者满地打滚、口吐白沫,在圣经上清清楚楚是被魔鬼附着了。然而江女士怎样说呢?“是啊!這個就是神那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啊!使你會感到一個重量在你的身上……”然而江女士是怎样知道这一点的呢?“極重無比”是这样解释的吗?若按原文(哥林多后书4:17),那是“a far more exceeding and eternal weight of glory”之意——这样的“重量”,会把人压扁的呀。关键是,那“重量”是形容“荣耀”的,根本不是在谈论质量或重量之类。前不久我因指着提摩太前书2:12讲论“我不许女人讲道,也不许她辖管男人,只要沉静”等圣言,就让一些人见猎心喜,让另一些人大为生气。不过我今天实在忍不住赞美主,“出于神的,必听神的话。你们不听,因为你们不是出于神”(约翰福音8:47)。
另外让人吃惊的就是江女士关于夫妻关系的教导。“這一位姐妹說,想到這位良人的愛,就說﹕‘我現在不再在乎我枕邊人到底聽不聽,他不聽,神啊!我就對祢說就好了’。”这使我想起江秀琴女士在《认识真神》中的一个“异象”:“与神同在原文的意思是与耶稣同房”。多年前我听小敏低唱“我属良人”的时候,就回想起中世纪的一场异端运动,就是所谓的“神婚”灵修运动——这场与基督谈恋爱的单相思、移情或胡言乱语,用世俗的婚姻形式缩小了教会与基督的那个婚姻比喻。可参考St. John of Ruysbroeck(1293-1381) 之The Adornment of the Spiritual Marriage等作品,我看见了他们向“无性婚姻”、“属灵婚姻”上的刻意偏转,但仍无法改变他们改道而滥情的本色。我们要注意两点:第一,是教会与基督的关系被比喻为婚姻关系,而不是每个姐妹和耶稣具体宣布为婚姻关系——若是这样,弟兄这样歌唱岂不有同性恋之嫌?教会和基督的婚姻仅仅是比喻,只有到天上我们和神面对面了,才可能完全明白这是什么意思。这种解读和滥情是渎神的。第二、正因为如此,保罗说得非常清楚:“为这个缘故,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是极大的奥秘,但我是指着基督和教会说的”(以弗所书5:31-32)。既然这是“极大的奥秘”,我们就不敢凭世俗的小学或个人的寂寞任性引用。而是要回到圣经的原则上去:“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申命记29:29)。如果隐秘的事是属于江女士和她的姐妹的,我们就要特别儆醒了。江女士对路加福音7﹕36-39,44-47的解读也非常有她们的特点:有罪的女人被赦免,乃是因为她活出来了,“行为表现出来了”。这一种观点将我们信仰的中心颠覆了——我们被赦免不是因为我们的行为,乃是因为耶稣在我们还做罪人的时候先为我们死了。不是我们行出来了所以被赦免,而是因为我们被赦免所以我们才可能行出来。关于这里面的真理,宗教改革之后围绕这段福音经文,基督教与天主教有过非常严厉的争锋,最后,新教选择了“唯独恩典”、“因信称义”这条道路。
江秀琴女士还发明了很多独特的名词,如“心灵的圣殿”。圣经说我们的身体是圣灵的殿。那“心灵的圣殿”是什么呢?神说,人的里面没有良善,这人的心灵的圣殿也不过是罪恶的渊薮而已。江女士也重复一个让所有宗教感动的老话:“所有的宗教都是讲爱,根都是来自于神”。这不是真的。不仅如此,江女士和灵恩派的人特别强调“火热的敬拜”,仿佛人若不在圣殿里说点儿什么,扭来扭去,就不能显得人很属灵;仿佛恩典就不够充沛,基督就和我们没得显摆的人一样特感寂寞似的。然而这样的神学很难和路加福音10:38-42的故事协调起来。耶稣并不喜欢热火朝天的马大,反而称赞静静在脚前听道的马利亚。不过,这一切恰恰是江女士和灵恩派的人要消灭的。耶稣受难前曾吩咐教会,无论何时何地传福音,要纪念马利亚(马太福音26:13)。但是,江女士和灵恩派的人对整个教会坐在耶稣脚前已经忍无可忍了。他们要把大家驱赶起来,要大家“呼喊,拍掌,跳舞……”
也有朋友在网上转给我一本小册子,看来是从江女士们那里编辑整理出来的。这本灵恩派的“武功秘籍”信口开河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他们首先宣称“教会由小组组成,也是小组的总和”。这话完全没有圣经根据。而所谓“小组是新约的基石”,已经是胡说了。五旬节那天的教会就不是什么小组的总和。在灵恩派的“细胞”里,根本没有神的道。他们一方面说小组就是教会,另一方面公开宣称小组不要查经;同样奇怪的是,他们设有不讲道只跳舞和治病的“牧者”,这样的牧者用什么来牧养群羊呢?也没有圣礼。只有“亲切的个人关系”及人的“彼此相爱”——不要“神先爱我们”,甚至连“尽心尽意爱主你的神”也不要了。但若没有后面的根据,人彼此相爱必然是谎言;不仅根本做不到或无法坚持,而且将彼此相恨。那里“亲切的个人关系”由于没有耶稣为主,就必然演变成个人迷信和人身依附,或者就是十足的精神错乱与虚伪。而且那种人与人的彼此相爱,在人间任何社团中都没有什么区别。最大的问题是,灵恩派的敬拜神学有一个严重的误区——敬拜不是神服侍我们,而是我们服侍神。所以他们主张:“我们的基本的敬拜态度不是‘神,祝福我’,乃是‘神,我来祝福你’”;“以敬拜能提供机会使圣灵的恩赐及圣灵的服侍彰显出来”——近些年我吃过很多神学的苍蝇,但这一条是最骇人听闻的。这完全超越了马大的反客为主,而且好像圣灵还要她帮助才能“附体”的装神闹鬼一般。这是萨满教的变种。正是由于这种神学上的无知,灵恩派想尽一切办法,无论是传销学的,心理学的,来将教会活动搞得丰富多彩。于是教会不是神来找我们,用祂的道和灵充满我们;而成了基督徒向耶稣这位领导的“文艺汇演”。到这里我不太肯定,他们到底是无知,还是存心欺骗。
如果我们稍微看一看他们的“赞美与敬拜的表现方式”,你会发现一种如此可笑的解经。不过我们也应该悲哀——这样愚昧的神学竟然网罗了那么多人,这就真是末世的境况了。一、欢呼。圣经根据:“我们满舌喜笑、满口欢呼”(诗篇126:2)。首先,圣经并没有规制这样的崇拜,何况江女士等人一直反对“律条”的。其次,不知道什么缘故,引经者撇开了“满舌喜笑”,只留下了“欢呼”——按这样的释经逻辑,崇拜的时候要“喜笑”的;然而若如此,那用手捶胸的“税吏”又是怎么回事呢?二、歌颂;三、屈身下跪;四、低头;五、拍手;六、呼喊;七、举手;八、俯伏在地;九、抬头;十、跳舞……“圣经根据”大同小异。这是灵恩派的“新律法”,要求参加敬拜的人都如此行。教会成了幼儿园。但正如保罗对加拉太教会所说的:“你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你们是这样的无知吗?你们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吗?难道果真是徒然的吗?”(加拉太书3:3-4)更关键的是,整个敬拜活动没有神什么事儿,没有耶稣的位置,也没有耶稣的话。他们把耶稣开除了,挤到观众席上——其实那里也是一群自我陶醉、“舌音”乱颤、群魔乱舞的人,于是耶稣只能离开了,把“教会”完全留给这群“神人”。在某种意义上,灵恩派将巴别塔事业完成了,他们根本不需要神,他们要自己登天。教会被人全面夺权,“耶稣再度逃亡埃及”。马利亚被追杀,撒该重新爬到树上——但基督将回来,带着审判。
在内有惧怕、外有争战的日子里,我也在经历一些失败。比如有一次,当面对一双邪恶的眼睛来挑战我的时候,我竟然没有直接告诉它,我从那里看见的只是谎言和刚硬。我回避了,或者由于人的善良与不忍,或者由于我的软弱与圆滑。我求神赦免我的失败,并用这样的教训祝福我前面的刚强和得胜。求神让我们知道,魔鬼的工作从来不是全盘否定真理。魔鬼神学真正的特点永远是“岂是真说”和“不一定”。因为只有这种“哈兰状态”才可以真正迷惑人。然而神的道从来没有“既是又非”的。也求神坚固我们,不要用“从渴慕灵恩到仰望十架”这种左右讨好的姿态为真理作见证。那些“讲道”和“手册”如此违背真理,任何力求和睦的努力都在不同程度地“卖主求荣”而已。人若想求自己的荣耀,就只能随他拉死在哈兰了。亚伯拉罕则追求和睦,随伙装假,那场失败也为我们今日做借鉴。于是神呼召我们继续往前走,不是我们自己可以,而是神应许我们,祂必与我们同在。也愿神鉴察我里面的爱。我在这座城市里一直被爱着,这是我根本不配的。由于同样的爱,我写下这篇短信,为要爱那些在主里爱我的弟兄和姐妹。因为神先爱了我们,赐给我们上好的福分。阿们!
任不寐2010年2月23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