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第三十五课:卖主的犹大(27: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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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阿门。今天的证道经文是马太福音27:3-10,

3这时候,卖耶稣的犹大,看见耶稣已经定了罪,就后悔,把那三十块钱,拿回来给祭司长和长老说,4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们说,那与我们有什么相干?你自己承当吧。

5犹大就把那银钱丢在殿里,出去吊死了。

6祭司长拾起银钱来说,这是血价,不可放在库里。7他们商议,就用那银钱买了窑户的一块田,为要埋葬外乡人。8所以那块田,直到今日还叫作血田。

9这就应了先知耶利米的话,说,他们用那三十块钱,就是被估定之人的价钱,是以色列人中所估定的,10买了窑户的一块田。这是照着主所吩咐我的。

感谢主的话语。我们恋恋不舍地告别了马太福音25章,为“三大末世论天喻”感谢赞美主。主耶稣在“最后遗言”之后,开始走向十字架。马太福音26章的所有内容,基本上都可以在马可福音中找到平行经文,所以我们直接进到马太福音27章。今天的证道经文围绕加略人犹大展开,我们可以将之分成两大部分。第一、犹大之死(3-8);第二、先知预言(9-10)。其中犹大之死部分还可以进一步交叉结构。在旧约中,与犹大卖主同类事件,首先就是已扫出卖长子的名分(创世记25:29-34);而出卖这个行为本身,仍然是魔鬼第一试探的“成果”:“3那试探人的进前来对他说,你若是神的儿子,可以吩咐这些石头变成食物。4耶稣却回答说,经上记着说,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马太福音4:3-4)。惟愿以扫和犹大,共同成为我们的镜鉴:“11凡管教的事,当时不觉得快乐,反觉得愁苦。后来却为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12所以你们要把下垂的手,发酸的腿,挺起来。13也要为自己的脚把道路修直了,使瘸子不至歪脚,反得痊愈。(歪脚或作差路)14你们要追求与众人和睦,并要追求圣洁。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15又要谨慎,恐怕有人失了神的恩。恐怕有毒根生出来扰乱你们,因此叫众人沾染污秽。16恐怕有淫乱的,有贪恋世俗如以扫的。他因一点食物把自己长子的名分卖了”(希伯来书12:11-16)。阿门。

一、犹大之死(3-8)

3这时候,卖耶稣的犹大,看见耶稣已经定了罪,就后悔,把那三十块钱,拿回来给祭司长和长老说,4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们说,那与我们有什么相干?你自己承当吧。

5犹大就把那银钱丢在殿里,出去吊死了。

6祭司长拾起银钱来说,这是血价,不可放在库里。7他们商议,就用那银钱买了窑户的一块田,为要埋葬外乡人。8所以那块田,直到今日还叫作血田。

可以将这段经文交叉结构,首尾呼应的概念是“血”,及祭司长和长老或“他们”。其中的逻辑关系简单而深刻——以血还血。这也是末世审判的信息:“23耶稣回答说,同我蘸手在盘子里的,就是他要卖我。24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上指着他所写的,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25卖耶稣的犹大问他说,拉比,是我吗?耶稣说,你说的是”(马太福音26:23-25)。另参约翰福音6:70-71,“70耶稣说,我不是拣选了你们十二个门徒吗?但你们中间有一个是魔鬼。71耶稣这话是指着加略人西门的儿子犹大说的。他本是十二个门徒里的一个,后来要卖耶稣的”。

1、悔改了吗(3-4)

3这时候,卖耶稣的犹大,看见耶稣已经定了罪,就后悔,Ττε δν οδας παραδιδος ατν τι κατεκρθη μεταμεληθεςThen Judas, which had betrayed him, when he saw that he was condemned, repented himself,

把那三十块钱,拿回来给祭司长和长老说,πστρεψεν τ τρικοντα ργρια τος ρχιερεσιν κα τος πρεσβυτροιςand brought again the thirty pieces of silver to the chief priests and elders,

4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们说,那与我们有什么相干?你自己承当吧。λγων, μαρτον παραδος αμα θον ο δ επον, Τ πρς μς σ ψει;Saying, I have sinned in that I have betrayed the innocent blood. And they said, What is that to us? see thou to that.

首先我们看语境:“1到了早晨,众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大家商议,要治死耶稣。2就把他捆绑解去交给巡抚彼拉多”(马太福音27:1-2)。暴政制造了耶稣之死的冤案,而在这场人类大罪当中,以色列的权力(众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和罗马的权力(巡抚彼拉多)形成共谋,一同有份。这是一个清晨,这是光天化日之下的罪恶,是以法律和人民的名义进行的杀人和说谎。同时这也是人类历史的开端,末世审判的临到——犹大之死及审判以色列不过是基督复临、审判从神的家起首、而恶人进入永刑的第一个案例而已。

进一步的语境可以上溯看马太福音26:14-16,“14当下,十二门徒里,有一个称为加略人犹大的,去见祭司长说,15我把他交给你们,你们愿意给我多少钱。他们就给了他三十块钱。16从那时候,他就找机会,要把耶稣交给他们”;马太福音26:47-50,“47说话之间,那十二个门徒里的犹大来了,并有许多人,带着刀棒,从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那里,与他同来。48那卖耶稣的,给了他们一个暗号,说,我与谁亲嘴,谁就是他。你们可以拿住他。49犹大随即到耶稣跟前说,请拉比安。就与他亲嘴。50耶稣对他说,朋友,你来要作的事,就作吧。于是那些人上前,下手拿住耶稣”;以及马太福音26:75,“彼得想起耶稣所说的话,鸡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他就出去痛哭”。

于是,“这时候,卖耶稣的犹大,看见耶稣已经定了罪,就后悔”。首先,他被定义为“买祂的犹大”。παραδίδωμι,to give into the hands (of another);to give over into (one’s) power or use;to deliver verbally;to permit allow(4:12,5:25;10:4,17,19,21;17:22;18:34;20:18-19;24:9-10;26:15-16,21,23-25,45-46,48;27:2,4,18,26)。他出于恶意把耶稣交在人的手里,而且是恶人的手里承受不公义的审判。其次,他“看见耶稣已经定了罪”:κατακρίνω,to give judgment against, to judge worthy of punishment;to condemn(12:41-42,20:18)。耶稣被判处死罪(26:55-66)。于是,“就后悔”:μεταμέλομαι,it is a care to one afterwards;it repents one, to repent one’s self(21:29,32;哥林多后书7:8;希伯来书7:21;诗篇110:4)。这个概念并不是通常说的“认罪悔改”。那么,犹大为什么后悔呢?首先,他看见之前耶稣所有的相关预言都应验了,这显示基督是神。其次,犹大开始害怕,因为看见了自己的罪和那些审判官的恶。这是怎样的信仰状态呢?“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惊”(雅各书2:19)。

哥林多后书7:10-12可以让我们区分犹大的后悔与必得的悔改,“10因为依着神的意思忧愁,就生出没有后悔的懊悔来,以致得救。但世俗的忧愁,是叫人死。11你看,你们依着神的意思忧愁,从此就生出何等的殷勤,自诉,自恨,恐惧,想念,热心,责罚(ἐκδίκησις,a revenging, vengeance, punishment;路加福音18:7-8,21:22;使徒行传7:24;罗马书12:19;帖撒罗尼迦后书1:8;希伯来书10:30;彼得前书2:14),在这一切事上你们都表明自己是洁净的。12我虽然从前写信给你们却不是为那亏负人的,也不是为那受人亏负的,乃要在神面前,把你们顾念我们的热心,表明出来”。悔改是“要在神面前”;而后悔是在人面前。不仅如此,犹大的自杀在某种意义上是对祭司长门的“报复”,这是一种并不罕见的人性或怨恨:“死给你们看”。

或正因为如此,他并没有到神面前认罪,求赦免;而是将最后的盼望放在两大偶像上。第一、钱财。“把那三十块钱,拿回来”。三十块钱(26:15)或者是一个人一个月的工钱,或者是一个奴婢“尊严”或一头牛的价格(出埃及记31:32);或一个女人还愿的价值(利未记27:4)。当然,耶稣比约瑟多卖了10块钱(创世记37:28),因为“卖身”和“买命”不同。一方面,犹大是贪财的,而且一项贪恋不义之财:“他说这话,并不是挂念穷人,乃因他是个贼,又带着钱囊,常取其中所存的”(约翰福音12:6)。他和以扫一样,为食物卖主卖身。另一方面,他指望这些钱财的归还,可以使鬼推磨。这是习国人或财神教的信仰:凡是钱能摆平的事儿都不是事儿。总而言之,迄今为止,犹大始终是玛门教徒。他知道有一位神,但却不信他。他只信钱。第二、“给祭司长和长老”。他不是到神的面前,而是到人的面前表现他的后悔;而这些人恰恰是杀害人子的罪魁祸首和凶手。换言之,他把改变的希望,无论是自身命运的改变,还是“自上而下的改革”,仍然寄托的世俗掌权者身上。但猪不会飞,包子只是打狗的暗器。不仅如此,下文他的话语则表明,他所祈求的不是公义:还耶稣自由和公正;而仅仅是让自己可以脱落天罚。这是一个从始至终心里只有自己得失、从不管别人死活的恶人。人只为己,天诛地灭。

“4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αἷμα ἀθῷον,27:24),是有罪了(ἁμαρτάνω;另参申命记27:25,撒母耳记上25:31,列王纪下21:16,诗篇106:38;耶利米书2:34,7:6,19:4,22:3,22:17,26:15等)”。首先,犹大是知罪的。甚至“只知道基督和他钉十字架”,这与主流基督教并没有区别。他们可以在人的面前表演用石头自己砍自己。其次,他和彼拉多一样知道甚至承认耶稣是无辜的,但并不采取任何行动去行义;反而任凭耶稣去死。再次,他仍然相信耶稣不过是人。最后,与十字架那得救的强盗不同,犹大并没有责备恶人,比如眼前这些祭司长和长老。可以对比十字架前这几位:彼得、犹大、彼拉多、强盗。其中有两位最终是得救的,有两位进入永死。我们下个主日重点讲彼拉多。彼得参见马可福音的视频;强盗参考这则推文:【回网友:十字架上强盗行了什么义?】1认罪悔改(攻克己身;路23:41)。2责备恶人(攻击世界;路23:40)。3末世信仰(路23:42)。强盗三句信仰告白,极为简要重构了基教神学框架。他比你们这些鸡蛋里挑日本的心学鸡犬更有得救确据。至于我,愿主用腓3:12-13责备你和你父吧。

这是世俗掌权者面对他人——无论是耶稣还是犹大——命运的经典态度和立场:“他们说,那与我们有什么相干?你自己承当吧”。他们更不管别人死活,他们只是在朝的犹大。尽管他们也知道耶稣是无辜的,但他们不打算作任何改变。流氓政府难道不知道正在制造冤假错案吗,特别是在逼迫教会之时?为这样的“掌权者”祷告,如果不是贱和变态,就是连犹大都不如的财神教徒了。

2、离殿而死(5)

5犹大就把那银钱丢在殿里,出去吊死了。κα ῥίψας τ ργρια ν τ να νεχρησεν κα πελθν πγξατο;And he cast down the pieces of silver in the temple, and departed, and went and hanged himself.

不是因为神不接纳而自杀,犹大是因为祭司长的整体弃绝而自杀了。当主流不接纳你的时候,或者当你“人设崩塌”之时,你要作阮玲玉吗?这是使徒行传1:15-20对犹大之死的进一步描述和总结:“15那时,有许多人聚会,约有一百二十名,彼得就在弟兄中间站起来,说,16弟兄们,圣灵藉大卫的口,在圣经上,预言领人捉拿耶稣的犹大。这话是必须应验的。17他本来列在我们数中,并且在使徒的职任上得了一分。18这人用他作恶的工价,买了一块田,以后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肠子都流出来。19住在耶路撒冷的众人都知道这事,所以按着他们那里的话,给那块田起名叫亚革大马,就是血田的意思。20因为诗篇上写着说,愿他的住处,变为荒场,无人在内居住。又说,愿别人得他的职分”。

而这几乎是平行的经文:撒母耳记下17:23,“亚希多弗见不依从他的计谋,就备上驴,归回本城。到了家,留下遗言,便吊死了,葬在他父亲的坟墓里”。更需要对比彼得与犹大的不同反应:“彼得想起耶稣所说的话,鸡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他就出去痛哭”。一方面,彼得是离开大祭司的院子;犹大是离开圣殿;另一方面,彼得是出去痛哭(对自己和人类都感到绝望和无助);而犹大是“出去吊死了”——这也是一种极端的人本主义或“自信”:自杀是最后的自救或自我完成的末世审判。但是自杀仍然不能阻止基督复临展开的终极审判。从根本上说,犹大自杀是死不悔改。两经都说:钉在木头上的都是被咒诅的,那一天有两个十字架:耶稣为人类的罪承担咒诅;而犹大为自己的罪进入咒诅。钱就是他的罪:“把那银钱丢在殿里”。这让我们想起无数财神教徒死前的共相:一生有各种不义的手段积累的钱财,但是临死之前,什么也带不去;不仅如此,即使那时候用来“还债”,已经晚了。

“24于是耶稣对门徒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25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生命或作灵魂下同)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26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27人子要在他父的荣耀里,同着众使者降临。那时候,他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4-27)。“7因为我们没有带什么到世上来,也不能带什么去。8只要有衣有食,就当知足。9但那些想要发财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网罗,和许多无知有害的私欲里,叫人沉在败坏和灭亡中。10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11但你这属神的人,要逃避这些事,追求公义,敬虔,信心,爱心,忍耐,温柔”(提摩太前书6:7-11)。

3、一块血田(6-8)

6祭司长拾起银钱来说,这是血价,不可放在库里。ο δ ρχιερες λαβντες τ ργρια επον, Οκ ξεστιν βαλεν ατ ες τν κορβανν πε τιμ αματς στιν;And the chief priests took the silver pieces, and said, It is not lawful for to put them into the treasury, because it is the price of blood.

7他们商议,就用那银钱买了窑户的一块田,为要埋葬外乡人。συμβολιον δ λαβντες γρασαν ξ ατν τν γρν το Κεραμως ες ταφν τος ξνοιςAnd they took counsel, and bought with them the potter’s field, to bury strangers in.

8所以那块田,直到今日还叫作血田。δι κλθη γρς κενος γρς Αματος ως τς σμερον,Wherefore that field was called, The field of blood, unto this day.

祭司长(οἱ ἀρχιερεῖς,the chief priests)是复数,可以指当时所有的祭司长(2:4,16:21,20:18,21:15,21:23,21:45,26:47,26:51,26:57-59,26:62-63,26:65,27:1;27:12,27:20,27:41,27:62,28:11)。以色列是政教合一的“国家”,祭司长分割了罗马以及希律家族在叙利亚的权柄;而祭司长集团整体上成了撒但一会。他们首先积极参与了希律屠婴的罪恶,然后愈演愈烈成为耶稣的首要仇敌,并且是杀害耶稣的主犯。他们不仅不在乎犹大死活,而且一直知道对耶稣的审判从始至终是不公义不合法的(Οὐκ ἔξεστιν)。所以他们称那三十块钱为“血价”( τιμὴ αἵματός)。τιμή的用法另参约翰福音4:44,“因为耶稣自己作过见证说,先知在本地是没有人尊敬的”(另参使徒行传4:34,5:2-3;启示录4:9等)。祭司长眼中没有生命,只有钱。

而且他们还要充分利用这笔赃款:“他们商议,就用那银钱买了窑户的一块田,为要埋葬外乡人”。 τὸν Ἀγρὸν τοῦ Κεραμέως,the Potter’s Field。这应该是一个专有名词。κεραμεύς另参罗马书9:21,“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作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作成卑贱的器皿吗”;历代志上4:23,“这些人都是窑匠,是尼他应和基低拉的居民。与王同处,为王作工”;耶利米书18:2,“你起来,下到窑匠的家里去,我在那里要使你听我的话;耶利米哀歌4:2,“锡安宝贵的众子好比精金,现在何竟算为窑匠手所作的瓦瓶”…… 窑户之田应该是价值低劣的土地,不能用来种植,只是用来烧制器皿。祭司长购买这样廉价的土地,为的是进一步羞辱“客旅”( ξένος,25:35,38,43,44;罗马书16:23;以弗所书2:12,19等)。“直到今日”,祭司长仍未悔改。

二、先知预言(9-10)

9这就应了先知耶利米的话,说,他们用那三十块钱,就是被估定之人的价钱,是以色列人中所估定的,ττε πληρθη τ ηθν δι ερεμου το προφτου λγοντος Κα λαβον τ τρικοντα ργρια τν τιμν το τετιμημνου ν τιμσαντο π υἱῶν σραλ;Then was fulfilled that which was spoken by Jeremy the prophet, saying, And they took the thirty pieces of silver, the price of him that was valued, whom they of the children of Israel did value;

10买了窑户的一块田。这是照着主所吩咐我的。κα δωκαν ατ ες τν γρν το κεραμως καθ συνταξν μοι κριοςAnd gave them for the potter’s field, as the Lord appointed me.

这段经文“婉转”地来自撒加利亚11章,“12我对他们说,你们若以为美,就给我工价,不然,就罢了。于是他们给了三十块钱,作为我的工价。13耶和华吩咐我说,要把众人所估定美好的(אֶדֶר,弥迦书2:8,外衣;动词אָדַר的意思是“使荣耀”、“显出荣耀”,参见出埃及记15:6等)价值,丢给窑户。我便将这三十块钱,在耶和华的殿中丢给窑户了。14我又折断称为联索的那根杖,表明我废弃犹大与以色列弟兄的情谊”。不过耶利米书18-19,32中有相关的信息,内容更为充分。耶利米书这三章的基本信息,就是神要因以色列的罪恶刑罚以色列。这里的“他们”就是指这里的祭司长或其所代表的的以色列人,也包括加略人犹大。而耶利米的经历,可以预表基督的受难和以色列人因此必受刑罚:

“18他们就说,来吧。我们可以设计谋害耶利米。因为我们有祭司讲律法,智慧人设谋略,先知说预言,都不能断绝。来吧。我们可以用舌头击打他,不要理会他的一切话。19耶和华阿,求你理会我,且听那些与我争竞之人的话。20岂可以恶报善呢?他们竟挖坑要害我的性命。求你记念我怎样站在你面前为他们代求,要使你的忿怒向他们转消。21故此,愿你将他们的儿女交与饥荒和刀剑。愿他们的妻无子,且作寡妇。又愿他们的男人被死亡所灭,他们的少年人在阵上被刀击杀。22你使敌军忽然临到他们的时候,愿人听见哀声从他们的屋内发出。因他们挖坑要捉拿我,暗设网罗要绊我的脚。23耶和华阿,他们要杀我的那一切计谋,你都知道。不要赦免他们的罪孽,也不要从你面前涂抹他们的罪恶,要叫他们在你面前跌倒。愿你发怒的时候罚办他们”(耶利米书18:18-23)。

正因为如此,马太福音27:10中原文实际上说:这一届以色列人自己给自己买了这块血田(这里的“他们”就是耶利米书18:18中的“他们”)。因此犹大血田反过来成为埋葬祭司长的“杀戮谷”,因为他们更是在流无辜人血;祭司长本意用犹大的“产业”侮辱外邦人,并与犹大“分别为圣”;但此时以色列的邪恶超过外邦人。所以读耶利米书这段经文,思想主后70年每句话如何应验,反省今天的主流基督教最终可能遭遇的刑罚:

“1耶和华如此说,你去买窑匠的瓦瓶,又带百姓中的长老和祭司中的长老,2出去到欣嫩子谷,哈珥西(哈珥西就是瓦片的意思)的门口那里,宣告我所吩咐你的话,3说,犹大君王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哪,当听耶和华的话。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我必使灾祸临到这地方,凡听见的人都必耳鸣。4因为他们和他们列祖,并犹大君王离弃我,将这地方看为平常,在这里向素不认识的别神烧香,又使这地方满了无辜人的血,5又建筑巴力的丘坛,好在火中焚烧自己的儿子,作为燔祭献给巴力。这不是我所吩咐的,不是我所提说的,也不是我心所起的意。6耶和华说,因此,日子将到,这地方不再称为陀斐特和欣嫩子谷,反倒称为杀戮谷。7我必在这地方使犹大和耶路撒冷的计谋落空,也必使他们在仇敌面前倒于刀下,并寻索其命的人手下。他们的尸首,我必给空中的飞鸟和地上的野兽作食物。8我必使这城令人惊骇嗤笑。凡经过的人,必因这城所遭的灾惊骇嗤笑。9我必使他们在围困窘迫之中,就是仇敌和寻索其命的人窘迫他们的时候,各人吃自己儿女的肉和朋友的肉。10你要在同去的人眼前打碎那瓶,11对他们说,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要照样打碎这民和这城,正如人打碎窑匠的瓦器,以致不能再囫囵。并且人要在陀斐特葬埋尸首,甚至无处可葬”(耶利米书19:1-11)。

“众人所估定美好的价值”是什么意思呢?神要在杀害祂儿子的人身上得荣耀。起初以色列是神的长子,所以耶和华说:“我要使法老的心刚硬,他要追赶他们,我便在法老和他全军身上得荣耀,埃及人就知道我是耶和华。于是以色列人这样行了”(出埃及记14:4)。如今,你们且去重新思想主的话:“耶稣说,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约翰福音12:23);“4我在地上已经荣耀你,你所托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5父阿,现在求你使我同你享荣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荣耀”(约翰福音17:4-5);“我不求自己的荣耀。有一位为我求荣耀定是非的”(约翰福音8:50)。阿门。

任不寐,202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