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友人书:爱国主义的春药(外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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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面对的摇动主要出于两种风潮。第一是各种异教和异端。这一点教会并未丧失基本的护教敏感。第二则是爱世界、主要是国家主义对教会的掳掠。这是一场新的“巴比伦入侵”运动。虚荣和私欲,恐惧和贪婪,或者由于习惯性的愚蠢,使教会面对希律的酵变得千娇百媚、半推半就。我不认为教会里的爱国热情完全出于政治阴谋,但肯定是出于俄罗斯那位思想家所说的“心理有病”,因为“爱国是一付春药”——“祖国啊,母亲”,这一抒情已经把自己感动了。另外一个心理因素就是鲁迅讲的“合群的自大”。圣经说:“主啊,怜悯我这个罪人”;当毛等救星和出生地崇拜篡夺了神的位置,这个国家就把一切只应当献给神的爱情顺势均分给所有精神偶像了。你转来的文章代表了这种倾向。这确实是一个范本,作者告诉我们,教会现在要理直气壮地和世界的王肝胆相照,和谐到底。其实这个话题我几年前多次谈过了,这些文章题目分别是《爱国贼出生十年记》、《“数典”而“忘祖”》、《爱国主义是教会的最大试探》等等。不过既然这种文字到处流传又自误误人,我就谈谈我的看法。以下红色部分是那位作者的原话。

出于爱心,本着圣经的原则,作如下交流:我还是认为这中国三十年比前三十年各方面都进步多了。

我不知道这句结论是出于什么样的“爱心”,本着什么样的“圣经的原则”。圣经上讲爱只有两个对象,爱神和爱人,没有“爱国”。根据“圣经的原则”,万国都在神的审判之下,从未有福音真理肯定国家“进步”之说。神说的很清楚:你以为你们“进步”吗,若不悔改,都要如此灭亡。你可以个人认为“进步”,但以“出于爱心,本着圣经的原则”说“爱国”,实在非常危险。我不反对基督徒有政治立场,彼此对立也没有关系,但绝不可以拿圣经真理为依据。你那个国在神面前的“进步”(其实不谈心灵与人文、生态资源和社会断裂等等代价,所谓进步完全是信口开河、颠倒黑白),不过是污秽的衣服,毫无价值。“希律成功举办了圣殿重建仪式”,这就是“进步”吗?罗马帝国成功统治了很多臣民,就是“进步”吗?希特勒在1930’年代确实成功地实现了德国经济的进步;而在复活岛上,那些不顾生态问题的崛起和繁荣,代价就是文明的覆灭。

“就拿我们在++博客上,只要不涉及政治,就可以自由讨论福音问题,这在三四十年前,可能想都不用想”。

作者忘记了,三四十年前中国还没有“博客”呢。首先。从来没有见过这样说“自由”的,既然做了那样的限制,还谈什么自由呢?说“自由”就是说谎的。中国现在“可以自由讨论福音问题”吗?那你以为基督是说谎的了。自从有基督教以来,福音在世界上受逼迫是常态,这是耶稣自己说的。除非你传的根本就不是福音。你能自由地传福音,只有两种可能,你是讨人的喜欢的,你是讨该撒的喜欢的。因为神说:“我将这些事告诉你们,是要叫你们在我里面有平安。在世上你们有苦难。但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约翰福音16:33)。提摩太后书3:12-13说的更清楚:“不但如此,凡立志在基督耶稣里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只是作恶的,和迷惑人的,必越久越恶,他欺哄人也被人欺哄”。因为“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约翰福音1:5)。

有关当权者的思考……

对罗马书13章的极端发挥者,都犯三个错误。第一是忘记12章所给出的“前言”,就是基督徒要以善胜恶。也就是说,基督徒不应该嫉妒恶,效法恶。第二、注意罗马书13:4节的全文:“……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的佩剑”。这“他不是空空的佩剑”的假设前提是“你若作恶”,而这一前提,对掌权者个人(所谓贪官污吏)和“弱势群体”是同样有效的——因为“掌权者”不仅指最高权力者一人,也是指广泛意义上的“宪法”所确立的真正权威和秩序。第三就是完全不提使徒行传5:29(彼得和众使徒回答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忽视任何一端都会造成教会的偏离,只强调罗马书13,教会就成了世俗政权的婢女;只强调使徒行传5:29,教会就可能成为奋锐党人。那位作者犯的正是第一个错误。连圣经最基本的互相平衡的真理都跃过了,这样的“圣经原则”就完全是私意解经。

什么叫常以为亏欠?在对待当权者上,我们有没有亏欠?我想每个人都要凭良心回答。我的回答是有的,我有很大的亏欠。

当我们说“希律同志,我好好对不起你”的时候,我们应该看见被他屠杀掉的那些婴孩的母亲,看见她们的绝望和眼泪。我不反对这位作者自觉对希律亏欠,但如果这亏欠根本没有母亲的位置,她要追问的“良心”就和希罗底的女儿讨巧不相上下了。拿伯并没有因为她这种良心亏欠把葡萄园用来还良心的债。马太福音14:6有一幕:“到了希律的生日,希罗底的女儿,在众人面前跳舞,使希律欢喜”。这就是现状了,逼真得令人窒息。既然作者引用提摩太前书2:1-3中的“万人”,这万人包括母亲们,结果作者只剩下“君王和一切在位的”的了。这样割裂圣经,传“另外一个福音”,按保罗在加拉太书中的警告,是要被诅咒的。在某种意义上,这种“爱国”,不过是另外一种“幸灾乐祸”而已。对那些母亲讲“希律的士兵并不是空空的佩剑”,这种显而易见的“缺德”或“不良”,乃是因为把罗马书的“次一级别”的教导凌驾于“最大的诫命”的结果——任何偏执一端超越于尽心尽力尽意尽性爱神和爱人如己之上,就会造成这样的异端。这是我们引用任何圣经上的教条必须注意的基本界限。那些从来不为“孤儿寡妇伸冤,又怜爱寄居的,赐给他衣食”(申命记10:18)、从不“与哀哭的人一起哭”,反而处处与希律同仇敌忾,每遇对希律的责备就为希律申辩的“基督徒”,实在是假冒为善的极致。圣经从来没有说什么对掌权者特别的亏欠,正相反,圣经讲的最大的亏欠乃是“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马书3:23)。圣经反而反复责备掌权的人不要亏负弱者(出埃及记22:21、耶利米书22:3、以西结书18:12等等)。而基督来要宣告的福音之一就是让一切被掳的得释放(路加福音4:18),尽管这主要是从属灵上说的,但绝非福音要让我们弥补对掌权的亏欠。保罗讲自己在福音上亏欠别人的帐,绝非单独把掌权者放在那里。念叨自己特别亏欠掌权者的人,不仅仅是为了谄媚,更是自欺欺人,自我感动。这种“第二种忠诚”的人要常问自己,你是否对神有亏欠,是否对邻居有亏欠——当然,你可以巧妙地把掌权者放在你的“邻居”名单里,让他们居首位,在第一排。但是你不要忘记了,我们所信的神,是监察人心,验人肺腹的。

圣经上要我们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祷告,为的是万人得救,明白真道。如果我们看到了中国政府身上的担子,如果我们知道他们也需要认罪悔改,我们则更应该为中国的当权者代祷。

这话是什么意思呢?万人得救是以“君王和一切在位的”得救为前提吗?这绝对是魔鬼的道理。这里还需要什么“如果”吗,他们当然是罪人,甚至可能是“大罪人”(只有神知道)。圣经说没有一个义人,这是基本常识。此外,他们身上的“担子”是什么呢?不是罪吗?当圣经说为掌权者祷告的时候,绝不是要认同他们的“十字架”,而是把他们一视同仁,都是罪人。换言之,为掌权者祷告是以承认他们是罪人为前提的,他们占用了那么多的资源,更需要神的管教。

好,再说说民族性……

这一段论证几乎是胡说了。有趣的是,作者丝毫不提亚伯拉罕的“反民族性”——就是他按神的吩咐离开本族、本国、本家。更让“民族性”理论无地自容的是“妓女喇合”为真理“叛国”的故事。圣灵在希伯来书11:14-16节清楚地解释了这个原因:“说这样话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个家乡。他们若想念所离开的家乡,还有可以回去的机会。他们却羡慕一个更美的家乡,就是在天上的。所以神被称为他们的神,并不以为耻。因为他已经给他们预备了一座城”。作者专门把保罗提出来,说保罗“一刻也没有忘记自己是犹太人”,这是把自己的意思强加于保罗。保罗唯一“一刻也没有忘记”的是天上的家乡,是“基督并他钉十字架”。保罗书信有一部分内容确实没有忘记犹太人,主要不是因为“他的心理始终装着犹太人。他对他的骨肉同胞的深情厚义”或者““保罗宁愿自己不得救也要将福音传给自己的骨肉同胞”;而是因为他即使如此,却也要顺服神的救恩计划,凡事以基督的心为心。作者翻转了保罗“顺服神不顺服人(包括不顺服自己里面的爱国热情,倘若真有的话)”的原意,如此混乱神的道,实在费解。另外,作者明显说谎(或者由于无知?),就是所谓“每到一处,他先会到犹太教堂,试图将福音传给自己的同胞”。首先,保罗并非每到一处都去犹太教堂;其次,他去犹太会堂主要目的并非要归正犹太人,当然他也不反对犹太人归正。这有两个原因,第一,犹太会堂是合法的聚会场所;因为当初在罗马帝国,基督教是非法的,犹太教是合法的。第二,那里聚集着各个民族的人。所以作者引用使徒行传 18:40,却马上更改圣经。原文说“保罗在会堂里辩论、劝化犹太人和希利尼人”,结果作者只强调犹太人,却把希利尼人给扔掉了。我不想论断这位作者,但这种解释圣经的方法,就是断章取义,正是魔鬼的习惯。另外,保罗在罗马书9:6中说:“因为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就这一点,已经足以把保罗的“民族性”骗局粉碎了。以色列人在保罗的眼中不是一个民族问题,而是一个选民问题。保罗在这里要反对的就是按“肉身”的“民族主义”(罗马书9:8);而肉身的民族主义,恰恰是这位作者的全部观点。

圣经中没有祖国这个字,但是有民族这个概念。今天我们用的国家这个词,Nations,在圣经中出现了532次。从创世记到启示录,神提到他的救恩,总是用“Nations”这个字……

作者这里谈论的话题和主题有些风马牛。圣经陈述的概念不等于圣经支持的概念。起初在创世纪10章中,人类分国居住,乃是因巴别塔事件被神诅咒的后果。所以当以色列人立扫罗为王的时候,神责备他们不要神的统治。不仅如此,旧约那个代表国和族的字,从来都有万人和族类两方面的含义。更重要的是,如果神看顾万人,万族,就和希特勒式的民族主义完全针锋相对。或者说,万族和唯我种族这两种思想也是对立的。

犹太民族是这“all the nations”中的一个,中华民族也是其中的一个。

这话在进一步扭曲圣经。恐怕就是“外邦人”也不会犯这种错误。可以勉强说中华民族和迦勒底人可以类比,但犹太人与中国人不同。最大的不同就是,他们在旧约中是神的选民。你可以不高兴,但神高兴这样把犹太人和其他所有的民族、包括中国人区别出来。

所以,作为一个中国人,对自己民族有特殊的感情,并没有错。只要不把这种民族感情凌驾于神的旨意上。

我一点也不讨厌这种感情,我也理解这种感情。但这绝对不是什么美德,不过是人爱自己、爱自己的族类,这仅仅是一种生物本能。说穿了就是一种群体的自私、坚决不“舍己”的骄傲而已。圣经讲舍己,一群人的不舍己,就成了美德了,这只能是世俗小学的假道理。旧约中被诅咒的亚玛利人也是爱国者,迦南各族,那些与以色列争战的,都有这种生物感情。最初五王、四王争战,也是出于爱国热情。参与钉死耶稣的犹太人,罗马的比拉多,都出于各自爱国的目的。起初保罗逼迫基督的教会,不是因为他“为我祖宗的遗传更加热心”吗?甚至卖主的犹大,也应该是一个爱国者——耶稣拒绝成为民族救星,让犹大和彼得们都失望至极。但这些自以为义的“爱国精神”,与基督教的真理有什么关系呢?耶稣有一句话,可以打碎所有爱国主义的捆绑:“我的国不在地上”。你说的那个国,根本不是基督的国。不仅如此,神说,整个世界都伏在那恶者的手下;所以神如此清楚、决绝地告诉我们:“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约翰一书2:15)——这在逻辑上可以推出“你们不要爱国”,当然神也没有说你要恨它,国不过就是一群罪人的联合体。然而爱国在很多时候就是爱世界的虚荣和罪,就是你非常精当的引用:“眼目的情欲,今生的骄傲”。所以我反对把这种生物本能和圣经真理链接起来,这是绝对的更改。作者要警惕的不是什么“把这种民族感情凌驾于神的旨意上”这种高调,而是用神的旨意来援助自己的民族感情。

这种感情对于“海外爱国华人”尤其虚伪。按所在国家的宪法,他们宣誓效忠,但自己的生活却成了谎言。按自己所标榜的爱国,却不惜代价地移民“贵国”。这就像一个伪善的男人,根本不想和另外一个女人结婚,却发誓自己爱她,永远不将她视为“贵国”。西方一位哲人在希特勒折腾过狂热的民族主义丑剧之后,当民族主义、爱国主义成为世界最愚昧的意识形态之后,他说了一句全世界家喻户晓的名言:爱国主义是流氓和无赖最后的避难所。一场耗资巨大的“我有枪了”的表演,竟然引起了“三十年河东”之类的感慨,而且还根据“圣经原则”,这不是愚昧,就一定是无良。

当然我不想把这种“扎心”的话送给作者,因为中国教会里的“爱国主义”确实属于另外一种性质:教会里的爱国主义——由于悦人眼目,要瓜分对人的爱和对神的爱(约翰一书2:15)——就是魔鬼更改福音最后的诡计。那种所谓可以将自己的爱情同时平分给国和神的“神学”,就是先知以西结说的“妓女”行径了(以西结书23:44)。“基督教爱国主义”是鸦片。与“基督教爱国主义”坐在同一排的有“基督教宪政主义”、“基督教民主-自由主义”、“基督教社会主义”、“基督教资本主义”、“ 基督教和谐主义”等等等等。这些问题我最近的文章都涉猎了,不再赘言。这一切用世界的王国理想和怀了胎的私欲来捆绑基督的,可以在神学上有一个共同的名称,就是成功神学。而其实质,就是要基督在世界作他们的王,他们可以像那两位门徒一样左右排列——但由于基督如今坐在天父上帝的右边,他们就可以冒充神在人间作王。这就是神的儿子要再来审判的世界。

任不寐2009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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