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的传人,还是魔鬼的儿女

      龙的传人,还是魔鬼的儿女无评论

 

任按:这是我三年前的文章。文章发表后引起了一些同胞的愤怒,其中还包括过去的朋友。在这些反应中,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徐钦琦的观点:“中国龙字在英语中应该翻译为long,以便与英文中的dragon有所区别。”因为“英语中的dragon是一个贬义词,指的是传说中的一种怪物。而龙在中华文化中是一个褒义词,是鹿、马、兔、虎、牛等哺乳动物组成的,龙的主体也应该是哺乳动物”(见2006年3月1日“千龙网”)。坦率地说,long和dragon在“生物学特征”方面并没有区别,而“鹿、马、兔、虎、牛等哺乳动物组成”,同样没有任何逻辑上的理由反驳龙不是怪物,更没有办法反贬为褒。我今天将这篇旧文重发在这里,文字上做了一些调整,也请评论家以此文为准。需要强调的是,我未将龙文化和中国文化完全等同,因为这整个世界都伏在那恶者的手下。但我愿意,也有根据“首先”将中国视为临床对象,因为我自己在其中。我实在不愿意反复面对那个愚蠢的问题:因为你是中国人所以不能批评中国人。常识理性的回答正相反。一个不恰当的比喻:如这话是真理,连圣经都不存在了,更不用说人类各样的文明成果。最后,在爱国贼朋友气冲斗牛之前,我只是邀请您注释这两幅画,并诚实地回答我的问题(照照镜子对比一下更好):你真是那个东西(怪物,动物)的传人吗?你是按它的形象造的吗?你相信你就是它的儿女吗?——2008年4月10日

(原文开始) 一个幽灵在中国徘徊,其名龙,其形怪兽,其民为龙的传人。明清以降,有得启示者出,对中国人沦为怪兽后裔,且以耻为荣的文化倒错扼腕不已。然而,龙文化“博大精深”者,未加稍改,于今更烈。前年,余在温州等地证道,释疑时说龙乃“杂种”(意味各种动物器官杂拼而成),吾辈既非猿后,又焉成兽种?一时群起而攻之。后反复质证于《圣经》,更惊心动魄者多矣——所谓龙的传人,实为鬼魔儿女。这一看见令我终日惶恐不已,遂有此文。

一、“龙的传人”

近年来反省龙文化的作品开始出现了,这些反省最有力量的来自基督徒学者。除拙著《灾变论》以外,我也看见国内一些基督徒作者撰文批判龙文化,并直截了当地将龙归结为圣经中的撒但。在这些作品中,远志明先生的《神州》电视片影响甚巨,它感动了很多人,起到了真正的启蒙作用。当然,它也引起了一些世俗“爱国主义”者的反感,更引起了那个宗派的反应。那篇题为《褒姒故事與龍文化》的文章称:

龍的出現,比專制帝王要早得多,遼寧查海已發現距今八千年的龍,距今七千年到六千年的龍也先後在陝西、內蒙古、河南等地發現。這也就是說,早在石器時代,原始先民就開始以多元的方式創造龍,進而崇拜龍、敬畏龍了——在先民的心目中,龍是自然力的代表,是“天”的形象化。而專制帝王的出現則是春秋戰國以後的事情。……隨著專制制度最終被歷史拋棄,龍也必將失去象徵帝王皇權的意義,回復其作為神物、吉祥物的本來面目。……龍族中有惡龍、歹龍,也有善龍、祥龍。……至於“龍的傳人”一說,實源自中國人對自己遠祖的尊敬和神化。伏羲女媧被稱作“龍祖”、“龍源”,炎帝黃帝呈“龍顏”、“龍相”,捨其代表專制皇權的惰性部分,取其象徵多元集納、兼容創新、開拓奮進、造福眾生、與天和諧的精神底蘊,從而作為中華民族的一個圖徽和象徵,又有何不可呢?

那么,远志明先生在《神州忏悔录-上帝与五千年中国》这篇电视解说词中是怎样谈论龙文化的呢?

西周以先,中华民族有一个敬虔道统,孔子称为“大道之行”。那时“人神不 杂”,人将神当作神来敬畏,深知自己为有罪有限的人,不失恭谨谦卑。……智慧时代:传说禹的儿子启继承帝位之後,曾三次乘龙上天,盗取天帝九歌,在千仞峰巅为 自己演奏。这是从“人神不杂”到“人神同位”……据《史记》载, 到周幽王时,龙涎怪胎褒姒“一笑倾国”,从此天下大乱,血泪春秋。……从那时起,敬拜人,远离神,父传子,家天下,欲与天公试比高,就在神州开了先河……曾几何时,神州竟落入了恶龙之手?曾几何时,我们竟成了龙的传人?

事实上,“事实”更可能站在前者一边, 而不是远志明一边。对于基督徒来说,龙作为撒但的形象有圣经上的根据;而对于修性者来说,龙要分好坏,好龙这种观念与他们的信仰体系存在母文化上的亲缘关系。不过从理性上说,好龙无非是说好兽,正如好狗仍然是狗一样,这一动物图腾作为人的祖先偶像或信仰崇拜的对象,无论如何是令人费解的。然而在事实层面,远志明先生的论证过程显然没有他的批评者更有说服力,抒情的急迫往往会阻挡求问真相的学术耐心。事实至少在三个方面是反驳远志明的:第一、中国的龙崇拜从有中华民族开始就存在,而不是从夏启或龙涎褒姒开始的。如果中国各部落从士拿平原被遣散并辗转东来,当时撒但就尾随而至;第二、因此所谓“敬虔时代”可能是一种虚构,而所谓“神州”并非是真神之国,而一直是“空中掌权者”的国度,未己“电视熏得兄弟醉,错把鬼域作神州”;第三、与此同时,那个“敬虔时代”绝不是“大道之行”的时代,而是如夏以后的时代一样人神混同,战乱纷纷——“敬拜人,远离神,父传子,家天下”,这不是从夏启开始的,而是从黄帝甚至更早就开始了,禅让文明不过是一个插曲。如果舜为尧婿,那么这个插曲也与“大道”关系不大了。结论是,中华民族从“起初”就是“龙的传人”,尽管这个民族同样在集体记忆中残存着示拿以前的诸般记忆。

为了说明这一点,回到史料中寻找线索是非常必要的。当然,上古史被更多人视为传说和神话领域,但这些有文字的记载毕竟仍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其中,司马迁《史记-五帝本记》可以成为考据的主要来源。

按《史记 五帝本纪》和《大戴礼记》 ,并参考其他记录,中国人始祖称为“三皇五帝”。至于具体所指,史书有不同说法,较为流行的版本是: 三皇为伏羲,神农(炎帝),黄帝;五帝为少昊,颛顼,帝喾,尧,舜。有的把女娲也放在三皇之中。至于盘古,若是北魏郦道元从南方少数民族中传入,则不需要给予更多注意。当然,目前也没有更多资料证实盘古传说是否代表了亚洲民族对《传世纪》的模糊记忆。黄帝迄今仍然广泛被视为中华民族的始祖,司马迁说黄帝姓公孙,居轩辕之丘,故号轩辕氏;国于有熊,亦称有熊氏。黄帝为西北游牧部首领。至于,颛顼,乃黄帝之孙,帝喾,黄帝曾孙——黄帝先后将“共主”之位传与他们(不是通过禅让)。五帝皆称为黄帝子孙,因此,考察三皇的来历就更为重要。

令人震惊的是,三皇加上女娲皆为“龙种”。

伏羲被视为中华民族第一位代表。按晋王嘉《拾遗记》卷1记载:伏羲氏之母华胥氏,感履苍帝灵威仰之迹,有虹绕之而生伏羲。《诗含神雾》、《孝经钩命诀》等典籍也将伏羲说成是雷神的儿子,是其母华胥氏踩踏了雷神在雷泽留下的“大迹”而孕生的。因此有研究者如此推理:雷电是龙的重要的取材对象之一,闪电为龙之形,虹也是龙的取材对象,雷声为龙之音,雷神就是龙神,雷神的儿子也就是龙神的儿子,龙神的儿子当然是龙。这些推辞为古书不断印证。《拾遗记》称伏羲“长头修目,龟齿龙唇”;《春秋元命苞》称伏羲“龙颜”;《春秋合诚图》言其“龙身牛首”、“龙唇龟齿”;《白虎通》说伏羲“鼻龙状”;《云中记》则言“伏羲龙身”。《三皇本纪》说伏羲降生的时候,有“龙瑞”出现,故“以龙纪官,号曰龙师”。《三坟》称伏羲任命飞龙氏造六书,潜龙氏做甲历,水龙氏平治水土,火龙氏炮治器用,降龙氏倡率万民。始作八卦是伏羲的重要功绩,这一功绩也被认为与龙有关。所谓伏羲“受龙图,画八卦”(《宋书符瑞志》);“上古伏羲时,龙马负图出河”,伏羲参照此图,“以画八卦”(《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

再看女娲。毫无疑问,女娲就是一条龙(蛇)。《山海经》中记载的女娲是“人面蛇身”。《楚辞天问》:“女娲有体,孰制匠之?”王逸注:“传言女娲人头蛇身,一日七十化。”其子王延寿《鲁灵光殿赋》亦云“伏羲鳞身,女娲蛇躯”。还有,《帝王世纪》讲女娲氏“蛇身人首”,《列子黄帝篇》言女娲氏蛇身人面,曹植《女娲画赞》云伏羲女娲“人首蛇形”。关于女娲抟土造人的传说,《太平御览》卷78引《风俗通》载:“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絙于泥中,举以为人。”对于基督徒来说,女娲抟黄土作人显然是撒但更改神造人的一个谎话。屈原质问“女娲有体,孰制匠之?”,已经将这一谎话戳穿了;而所谓“力不暇供”,足以证明此蛇非神。此外,《绎史》还引用的《风俗通》说:“女娲祷神祠,祈而为女谋,因置昏姻”——按这种说法,女娲氏不但造了中国人,还是中国人的婚姻之神。然而,这位婚姻之神却不禁止婚姻的混乱,这与《创世纪》和《出埃及记》中神定的一夫一妻制形成明显冲突。这种冲突显示了“古蛇”在世界各地如何阻挡神的律法。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汉画、特别是连云港将军崖岩画中,这位东方女神的形象都是人首蛇身。

至于炎帝,相传由其母感龙而生,生下来却是“人面鱼身”,亦说“人身中首”。有研究者称:古时,鱼、龙是混用的,即说炎帝象龙一样。另外据《山海经-大荒西经》云:“在互人之国,人面鱼身。炎帝之孙名曰灵契,灵契生互人,是能上下于天。” 《绛书》卷4引《帝王世纪》说炎帝“神农氏之母任姒(女登、安登),于华阳有神龙首感于常羊,而生神农。”

黄帝以降,皆为“龙的传人”。《竹书纪年》云黄帝母附宝,见电光绕北斗,枢星光照野,感而孕生之;《帝王世纪》曰庆都“感三河之赤龙负图而出,与之合,昏而生舜。”其他诸如少昊氏之母娥皇(女节)感太白之精而生少昊,颛顼氏之母女枢(高阳)见瑶光之星,如虹贯日,感己于幽房,而生颛顼于若水,禹之母女狄(女嬉、女志、修己)于水中得月精,神珠如薏苡,爱而吞含之,遂生夏禹……

当然,儒家中有学者(如徐复观先生)对“龙的子孙”、“龙的传人”的说法觉得“很痛心”,然而他不可能在儒家的分析框架内看见龙崇拜的根源。因为儒家对人的尊严的执着,反而赞助了龙文化对力量的崇拜。圣人君子说与龙的传人之间存在不可分割的文化连接,这个连接点就是以人为神。对于儒家之外的人,这个人神是力量之神;对于儒家来说,这个人神就是道德之神。罪的概念在在孔子的“大道”中是没有价值的,而缺乏罪的概念的所谓大道,最多是对普遍启示的记忆,但更多则是人对神的心灵背叛。这种矛盾在闻一多的相关研究中也得到证实。闻一多在他的三篇作品《伏羲考》、《龙凤》和《端午考》带着矛盾的心情解释说:龙以蛇身为主体,“接受了兽类的四脚,马的毛,鬣的尾,鹿的脚,狗的爪,鱼的鳞和领。”总之龙是一个本来不存在的各种动物的混合体。然而,闻一多对把这一“杂种”上升为民族图腾似乎完全心悦诚服。到了今天,闻一多的研究仍然为北京龙文化的倡导者引为助力。

二、龙就是魔鬼

圣经的第一卷书《创世纪》第三章谈到人类在魔鬼的诱惑下背叛了神,而魔鬼则取了蛇的形象:

耶和华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对女人说,神岂是真说,不许你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吗? 女人对蛇说,园中树上的果子,我们可以吃, 惟有园当中那棵树上的果子,神曾说,你们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们死。 蛇对女人说,你们不一定死,因为神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

圣经最后一卷《启示录》第12章则谈到,龙就是那古蛇,而那古蛇即是魔鬼:

天上又现出异象来。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它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摔在地上。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 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也同它的使者去争战。……大龙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它被摔在地上,它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 ……

一般圣经学者分别从以赛亚书和以西结书中查靠撒但的来源。以赛亚书 14章所说的“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就是魔鬼:

明亮之星,早晨之子阿,你何竟从天坠落。你这攻败列国的,何竟被砍倒在地上。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上者同等。然而你必坠落阴间,到坑中极深之处。

以西结书 28章则说:

人子阿,你对推罗君王说,主耶和华如此说,因你心里高傲,说,我是神。我在海中坐神之位。你虽然居心自比神,也不过是人,并不是神。人子阿,你为推罗王作起哀歌,说主耶和华如此说,你无所不备,智慧充足,全然美丽。你曾在伊甸神的园中,佩戴各样宝石,就是红宝石,红璧玺,金钢石,水苍玉,红玛瑙,碧玉,蓝宝石,绿宝石,红玉,和黄金。又有精美的鼓笛在你那里,都是在你受造之日预备齐全的。你是那受膏遮掩约柜的基路伯。我将你安置在神的圣山上。你在发光如火的宝石中间往来。你从受造之日所行的都完全,后来在你中间又察出不义。 因你贸易很多,就被强暴的事充满,以致犯罪,所以我因你亵渎圣地,就从神的山驱逐你。遮掩约柜的基路伯阿,我已将你从发光如火的宝石中除灭。 你因美丽心中高傲,又因荣光败坏智慧,我已将你摔倒在地,使你倒在君王面前,好叫他们目睹眼见。 你因罪孽众多,贸易不公,就亵渎你那里的圣所。故此,我使火从你中间发出,烧灭你,使你在所有观看的人眼前变为地上的炉灰。 各国民中,凡认识你的,都必为你惊奇。你令人惊恐,不再存留于世,直到永远。

以西结书提到了对推罗的审判。然而这里先知所谈到的“推罗王”指的不再是国君,而是对在背后控制这个国君的魔鬼的审判,因为撒旦是通过人来做他的工作的——“在许多情况下,他会借助政府的掌权者来达成他的目的。”(《认清你的仇敌——魔鬼》,Dwight Pentecost牧师)。

撒旦的起先叫做路西弗(Lucifer),即“明亮之星”或“早晨之子”的意思。它本是神创造的完备的天使或基路伯,但因骄傲(请注意上面以塞亚书中的五个“我要”)背叛了神。 它抛开了受造之物的位置,要篡夺造物主的位置。这个堕落的撒旦,带领三分之一的天使从此背叛神、与所有良善为敌、与神作对。它的结局在启示录中,就是被摔在火湖中承受永罚。路加福10:18 耶稣更说:我曾看见撒但从天上坠落,像闪电一样。

圣经除了启示龙就是古蛇、古蛇就是撒但之外,也谈到魔鬼本是“明亮之星”,却象“闪电”一样从空中坠落。而我们已经看到,中国先祖的出生几乎全部与受星感孕有关,或者与闪电缠绕有关。我们不需要更多强调那三份之一的天使从天而降如何与人的女儿通婚,但我们可以相信,撒但仍然以龙的形象出现在远离加利利海的远东,试图在那里构筑抵抗神最后、最强大的防线。神早已定旨要福音传遍地极,而撒但是知道神的,“撒但也信,却是战兢”。

如果说《圣经》中关于堕落的星和闪电与中国古书中的相关记载有巧合之嫌的话,我们更可在撒但的品质与龙文化的品质之间,寻找共同点,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看见魔鬼如何通过龙文化在历史中做王的。

撒但或龙的文化品质至少包括以下几点:

1、骄傲,以人为神。甚至以动物等偶像为神。

骄傲是撒但的第一特征,也是它堕落的原因。这种骄傲主要表现就是以自己为神,不认识罪,更不顺服神。对于属于撒但的人来说,他们就象他们的父魔鬼一样,以人自己为神,或者通过拜假神来背叛神。在世俗世界,这种骄傲非常明显,它的主要表现是无神论背景下的所谓人本主义和专制主义。撒但诱惑人拥有神的地位(“象神一样可以论断善恶”),因此,人当然乐意跟随撒但的意志。这正是人类始祖和后来人堕落的根源。“撒但起来攻击以色列人,激动大卫数点他们。”(历代志上 21:1 )撒但出于骄傲,而用骄傲捆绑人。所以使徒保落说:“恐怕他们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罚里。”(提摩太前书3:6)

2、杀人与仇恨,力量崇拜

约翰福音 8:44说:“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撒但从起初就是杀人的。在撒但掌权的国度,杀人是应当的,仇恨取代爱成为原则,尸体成为胜利者的丰碑。在这里,人们只敬畏力量,并奉行彻底的道德相对主义。在这里,力量是上帝,上帝不是力量。“从此就显出谁是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 (约翰一书 3:10 )这个世界反而嘲笑爱,极力抵挡宽恕和拯救。“耶和华向撒但说,撒但哪,耶和华责备你,就是拣选耶路撒冷的耶和华责备你。这不是从火中抽出来的一根柴吗? ”(撒迦利亚 3:2)流人血的必被人流血,在这血仇正义主宰的历史中,凶手是一种民族身份。

3、说谎,以无耻为智慧

在创世记第3章里,撒旦就撒谎骗夏娃说,“你们不一定死。” 既然撒但是“说谎之人的父”,它就鼓动它的臣民以说谎为原则,甚至以说谎和诡诈为智慧。这些年来很多朋友愿意重复我十九年前的话:最大的绝望不是麻木和说谎,而是以麻木为成熟,以说谎为智慧。“这样的智慧,不是从上头来的,乃是属地的,属情欲的,属鬼魔的。”(雅各书 3:15) 使徒行传 13:10说:“你这充满各样诡诈奸恶,魔鬼的儿子,众善的仇敌,你混乱主的正道还不止住吗? ”通过《孙子兵法》、《三国演义》、《资治通鉴》等,一部中国诡诈史带着作者和读者称羡的表情跃然纸上。这一表情普遍存在于政治领袖和普通百姓在骗人之后那种满足感和优越感中。圣经上说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以苦为甜,以甜为苦”的人有祸了。

4、诱惑人,包括功利主义、以食为天,以耻为荣。

撒旦如何诱惑人呢?马太福音4:1-11 谈到撒旦在旷野里试探耶稣,就是通过“肉体、自我与世界“三个方面试探神。人伏在肉体、自我和世界之下,离弃神而成为撒但的儿女。自我就是虚荣和骄傲,世界就是权力和财富,就是彻底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至于肉体,就是叫人做食欲和性欲的奴仆,并以此互相炫耀。腓立比书 3:19 说:”他们的结局就是沉沦,他们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们以自己的羞辱为荣耀,专以地上的事为念。” 约翰福音8:44中说:“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龙文化”与“以食为天”的“食文化”之间从开始就是一体两面的,而圣经上多处记载,魔鬼败坏人最主要的手段就是让人成为食物的奴隶,而福音永远高扬“生命胜于饮食”、“人活着靠主口中的话,而不单单靠食物”这一真理。始祖起初受魔鬼诱惑犯罪,就是因为“以食为天”,吃了智慧树上的果子。撒但对的人的败坏手段从未没有超出这一“传统”。

5、控告者,用世俗道德论断人,假冒伪善

撒但也被称为控告者,就是通过道德上的论断离间人与神的关系,而它论断人最重要的方式有两个,一是通过“动机分析”在神面前控告人,称人不配得救,甚至用重生者的过去控告重生者。行为称义和功利主义动机还原,是这种控告常用的手段。另一种方法则是在人面前控告神,暗示神是不爱人的,教唆人与神为敌。圣经上最著名的“撒但的控告”在《约伯记》中。撒但在上帝面前这样控告约伯:“约伯敬畏神岂是无故呢?”(约伯记1:9)“你且伸手,毁他一切所有的;他必当面弃掉你。(约伯记1:11)”。撒但也会装成“光明的天使”,人道主义者,以体贴人的方式阻挡真理和救恩。所以马太福音 16:23中说:耶稣转过来,对彼得说,撒但退我后边去吧。你是绊我脚的。因为你不体贴神的意思,只体贴人的意思。 撒但的控告在龙文化中就是通过大批判、杂文、檄文等话语方式大行其道,也通过各种互相谄媚和吹捧俘获人。它更把“什么都不相信”这种观念放到人里面,使唯物主义和虚无主义成为民族的哲学。

6、假冒先知,篡改神的真道

异教和异端往往是撒但抵挡神的工具。所以约翰说,“亲爱的弟兄啊,一切的灵(每个师傅都宣称自己是奉神的名来的),你们不可都信,总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神的不是,因为世上有许多假先知已经出来了。凡灵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就是出于神的,从此你们可以认出神的灵来。凡灵不认耶稣,就不是出于神,这是那敌基督者的灵。你们从前听见他要来,现在已经在世上了…” (约翰壹书)这些假先知都会讲一套 “鬼魔的道理”,而他们往往特别愿意通过曲解圣经、混乱和利用圣经来帮助自己。事实上为了让亚当和夏娃顺服,撒旦就通过引用神的话曲解、篡改了神的用意。“这不法的人来,是照撒旦的运动,行各样的异能、神迹,和一切虚假的奇事,并且在那沉沦的人身上行各样出于不义的诡诈;因他们不领受爱真理的心,使他们得救。故此,神就给他们一个生发错误的新,叫他们信从虚妄”。(帖撒罗尼迦后书)撒但在旷野里对耶稣的试探,也是通过错误引用圣经进行的。毫无疑问,那些不相信基督为唯一真神却总是引用圣经为自己服务的做法,都是属撒但的。

7、在世界做王,没有人能逃脱

撒但是无孔不入的。所以彼得说:“务要谨守、儆醒;因为你们的仇敌魔鬼,如同吼叫的狮子,遍地游行,寻找可吞吃的人”(彼得前书5:8)。耶稣起先对彼得说过:“西门!西门!撒旦想要得着你们,好筛你们如同筛麦子一样;但我已经为你祈求,叫你不至于失去了信心……”(路加福音22:31)在中国历史上,岂有一人不按撒但的原则存活吗?是非功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这是中国心灵面对撒但绝对统治的悲叹。在这种历史结构中,良心除了死灭没有任何结局,生命除了死亡没有任何指望。撒但在这国家里不仅通过权力掌权,也通过每一个人,特别是通过多数暴政在人心里做王。马可福音5章里记着基督曾经遇到过一个被鬼附的人。基督问附在那人身上的污鬼说,“你名叫什么?回答说:‘我名叫群,因为我们多的缘故。’就再三的求耶稣,不要叫他们离开那地方。在那里山坡上,有一大群猪吃食。鬼就要求耶稣说:‘求你打发我们往猪群里附着猪去。’耶稣准了他们,污鬼就出来,进入猪里去。于是那群猪闯下山崖,投在海里,淹死了。猪的数目约有二千。”龙文化和基督文化的对立,就是2000:1的对立。

三、魔鬼的儿女

在魔鬼的统治之下,龙吞噬了无数生命。龙崇拜使中华民族的历史沦为杀人史、控诉史、诡诈史、食色史和专制史。中国诡诈史可以在常识层面得到印证。这个最会说谎的民族,这个把说谎当成生存本能和生存智慧的民族,早已经因此扬名中外。他们因为什么都不信,只相信“实用理性“,这种精神状态与说谎习性互相援助。控告则是杀害灵魂的,任何领域,每个改朝换代普遍发生了各种形式的“控诉运动”,狗仔和贫下中农都披着“道德”的外衣成为愤怒的“网民”。控诉永远不是为了真理问题,而是为了谋取世俗利益。这个否定的民族是决不忏悔的,龙就是人上人,可以上天入地,口含天宪,成王败寇,并以改造别人的灵魂为己任。专制不过是否定人格在公共领域的完成,这个国家几千年来从未出现过一个民主国家。其问题远不是权力的傲慢与专横,而在于“四万万人都想当皇帝”。它的名字叫“群”。

然而无论是杀人、控告、诡诈、物欲横流、“彼可取而代之也”,皆是因为人的骄傲和背叛。每个人都想成为真龙天子,可以在别人肉体和灵魂上作王,在物质世界上拥有绝对主权。由于心中无神,每个人都自以为是神,或者通过自以为无神任性而为,杀人越货,卧薪尝胆,并以此自我荣耀。

1、中国杀人史

魔鬼起初就是杀人的——中国杀人历史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是战争杀人,第二是通过刑罚合法杀人,第三则是自杀。有史以来,中国人杀了多少中国人,也意味着那从起初就杀人的龙,在中国历史中一直受到怎样的献祭。

被远志明先生错误当作敬虔时代的黄帝时代,就是一个杀人的时代。黄帝通过53场战役打败了蚩尤,统一了三大部落、72个小部落。然而就是炎黄火拼,盟军内战,决战于阪泉之野。大败炎帝之后,黄帝四处征讨。事实上五帝与周边部落战争从未中断。

有夏(前2033-1562)一代,权力内战和周边战争仍然不断(《史记-夏本纪》)。商采兄终弟及制,有“九世之乱”,仲丁开始,其后五代九王皆为王位杀伐,屡次迁都,并不断与周边部族征战。西周(前1066-771)内乱不止,外患频仍,如武庚之乱,南讨楚国,征伐犬戎。春秋(前770-476)242年间,36位君主被杀,52个诸侯国被灭,大小战事480多起。战国(前476-221):250年间,大小战事230次。很遗憾,这些战争到底杀死了多少普通人口,没有确切的记载。龙通过遗忘死亡成功地统治着中国。

前不久,网络上流传甚广的一篇文章编辑了“中国历史上的15次人口灭杀”(参考网易“文化频道”)。文章说:秦人嗜好战争,他们左手提着人头,右胳膊下夹着俘虏,追杀自己的对手。司马迁记载:秦国攻魏杀8万人,战五国联军杀8万2千人,伐韩杀1万人,击楚杀8万人,攻韩杀6万人,伐楚杀2万人,伐韩,魏杀24万人,攻魏杀4万人,击魏杀10万人,又攻韩杀4万人,前262年击赵白起杀尽42万人,又攻韩杀4万人,又攻赵杀9万人……前207年项羽坑秦降兵20万。从公元前195到公元前205年西汉建国初期,共历十年“农民战争”。秦朝末年有2000多万人,到汉初,原来的万户大邑只剩下两三千户,消灭了原来人口的70%。大城市人口剩下十分之二三。甚至出现了“自天子不能具钧驷,而将相或乘牛车,齐民无藏盖”的现象(《史记平准书》)。汉武帝在位五十多年(前140-前87年),几度讨伐匈奴,海内虚耗,人口减半,50%的人死亡。公元2年全国人口5959万,经过西汉末年的混战,到东汉初的公元57年,人口2100万。损失率65%。公元156年人口5007万,经过黄巾起义和三国混战,公元208年赤壁大战后的全国人口为140万,公元221年人口下降到90万;损失了98.3%。公元208年赤壁之战曹操说汉末三国大动荡活下来的人只是原来人口的1%!一直到公元265年,三国人口总计才767万。从公元291年开始,先后有汝南王亮、楚王玮、赵王伦、齐王、长沙王、河间王、东海王越及成都王颖八王为争夺皇位,在洛阳相互攻杀,战乱历时十六年之久,死亡人口达数十万人,许多城镇均被焚毁,史称“八王之乱”。北朝的齐代有2000万人,到北周时人口仅900万;南朝宋代有469万人,到南陈灭亡时只有200万人,损失率达60%。从公元611到628年18年间,兵变、民变和宫廷政变共136次,有50多位称帝称王者,均统兵15万以上,各据一方,相互混战。全国户数由890万减至290万,人口由公元606年4602万人,减到639年1235万,损失率73%。唐安史之乱历时九年的残杀,中国人口从九百万户锐减至二百万户,四分之三惨死,残存者以纸为衣。公元755年有5292万人,到760年人口1699万。损失率68%。 唐末“黄巢起义”,五代,前后八十年,中国内外一片混战,亿万生灵涂炭。前后58个皇帝,有42个死于非命。唐武宗(841-846年)时有496万户,后周世宗(955-960年)仅120万户,到宋初为200万户。损失率76%。 金、元灭两宋,1122年全国人口9347万,到元初1274年,人口887万。损失率高达91%。忽必烈屠杀了中国人1800万人,中国北方90%汉族平民惨遭种族灭绝。在蒙古人杀戮和统治下,中国丧失了7000多万人口。蒙古帝国在中国境内的种族灭绝,作为世界记录放在《吉尼斯世界记录大全》1985年版。 元末混战中明朝开国,朱元璋仅胡惟庸、李善长、蓝玉三案总共杀人十万之多。在位三十年,杀了二十万,并象秦始皇一样推行妃妾、宫女殉葬制度。明末从李自成起义到吴三桂灭亡,混战五十四年。明末人口为一亿,到清世祖时全国人口只剩下1400万人了,锐减了80%多,损失人口8000多万。 其中满人和张献忠屠蜀,惨绝人寰。满族征服汉族,先在辽东地区共杀辽民300多万,掠济南,城中积尸13万。 扬州城破,死者达80余万。江阴一县,就杀了17万人,全城仅50人幸存。嘉定三屠杀了50多万。1649年占领湖南湘潭后屠城;同年平定大同的反清运动,大同全城军民被屠尽,“附逆抗拒”州县及汾州全城也不分良莠一概屠杀;1650年攻破广州时屠城,“屠戮甚惨,居民几无噍类……累骸烬成阜,行人于二三里外望如积雪”。 清代的白莲教起义(1796-1805) :1786年人口3亿9110万人,起义失败后,人口为2亿7566万人,相互屠杀损失了1亿1千万人口。太平天国爆发(1851年)前夕中国人口4.3亿,太平天国失败(1863年)后,中国只有2.3亿人,中国损失了2亿人(4000万人死于战争中)。抗日战争八年,日军屠杀3000多万中国人民。1946-1949年国共两党打了三年,国民党一方死了341万,共产党一方死了150万,三年共有491万人战死。最后,中共建政以来,非正常关系死亡人口为8000万人……

关于中国刑罚,其残忍程度它确实集中了魔鬼的智慧。虽然历史没有办法公布死于这人间地狱中的受害者名单,但关于中国最恐怖的酷刑,则可以罗列出来。这些酷刑最能体现人对人的仇恨,它表明,起初就是杀人的魔鬼,如何全面占领了人的灵魂。

凌迟。这一刑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俗称“千刀万剐”。有研究者说: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 王的长子伯邑考。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 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发展成”死刑的艺术”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谨,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而最惨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桢皇帝中了反间计,误以为他通敌卖国, 判他凌迟处死,行刑前以鱼网覆身(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众,被北京城 无知的民众冲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块一块咬下来。

此外有梳洗。用铁刷 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剥皮: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俱五刑: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合一,即“大卸八块”。 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如意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给活活吓死。烹煮:找个大瓮,把人塞进去, 然后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热。车裂:即五马分尸,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 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块。刖刑: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以后者比较可信。还有宫刑与幽闭、腰斩、缢首等。

在这些残酷的杀人艺术之外,“连坐”“株连”制成为补充规定。中国自秦代起就开始采取连坐政策,不仅本人要被诛杀,而且要株连九族。明初方孝儒因反对朱棣在午门内被凌迟处死,并将其九族加上他的朋友、门生共873人全部处死,行刑就达7日之久。 这种情况在1949年变相复活。

关于中国自杀问题,晚明以来的传教士就注意到这一独特的中国悲剧。不过历史上自杀人口无法统计,我们可以通过今天的相关数据想象一下,几千年来,有多少中国人在逼迫中自己杀害了自己。前不久,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中国是世界上自杀率最高的国家之一,总的自杀率为10万分之23,而国际平均自杀率仅为10万分之10,中国自杀率是国际平均数的2.3倍。每年自杀死亡人数近30万人。这相当于一个欧洲中等国家四分之一人口数。除了自杀成功者,每年还有约250万的自杀未遂者。有研究者据此分析,实际自杀数要比公布的高3~5倍,由此推算,中国自杀人数可能达每年60万人以上。每天约有685名中国人自杀。中国人口占世界人口的1/5,自杀人数占世界自杀人数的1/4。平均每两分钟就有1人死于自杀,并有8人自杀未遂。自杀者平均年龄32岁。

2、中国食色史

以食为天,或者以食为上帝,是撒但动员人性背叛神最著名的方式。亚当犯罪是因为吃,撒但在旷野里试探耶稣首先也是用“吃”。马太福音第四章记载: 当时,耶稣被圣灵引到旷野,受魔鬼的试探。他禁食四十昼夜,后来就饿了。那试探人的进前来对他说,你若是神的儿子,可以吩咐这些石头变成食物。耶稣却回答说,经上记着说,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对于撒但的工作,保罗在罗马书 16:18中说:“因为这样的人不服事我们的主基督,只服事自己的肚腹。用花言巧语,诱惑那些老实人的心。” 歌林多前书 6:13说:“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但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身子不是为淫乱,乃是为主。主也是为身子。”腓立比书 3:19中说:“他们的结局就是沉沦,他们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们以自己的羞辱为荣耀,专以地上的事为念。”罗马书 14:17说:“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

撒但的儿女是以肚腹为上帝的。孙中山说:我中国近代文明进化,事事皆落人之后,惟饮食一道之进步,至今尚为文明各国所不及。中国所发明之食物,固大盛于欧美;而中国烹调法之精良,又非欧美所可并驾。我在《灾变论》集中讨论了中国人以吃为神文化的起源,现在需要补充的是,那些天灾人祸在超验意义上,显然是神的手临到了这百姓身上。中国人的食文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吃是一般等价物、无所不吃、吃人。关于吃人,比较权威的著作是韩国人黃文雄的《中國食人史》(出版社:前衛,出版日期:2005 年 04 月 01 日),该书從中國“二十六史”及諸多重要官方文獻考證,自西元前二O五年至西元一九三O年為止的兩千多年間,中國歷史上共有一百一十八個年代發生過人吃人的記載。平均每十八年就有一次大規模的人吃人。這還僅限於有官方文獻可考的官方紀錄,(不包括地方誌、野史雜記),也僅限於太飢荒時的人吃人,若至於戰亂時的人吃人,平常時的吃人肉……那就更無計其數了。这本书的出版介绍中还说:實則我們從中國史書上常可以讀到諸如“易子而食”、“人相食”、“啖肉”、“癵肉”、“肉刑”、“割股事親”、“割肝炒菜”、“弱肉強食”、“人市”、“人肉包子”、“人肉市場”、“人肉筵席”、“殺妻宴客”、“吃人禮教”,甚至“乾屍”、“鹽屍”、“人彘”等駭人的字眼,可見中國不僅太飢荒時人吃人,戰亂時人吃人,即使平時,也常以人肉當美食,生病時以人肉當藥補,並發展出一套全世界獨一無二的人肉料理學。亦即,中國的食人文化,已從單純逞口腹之慾的生理次元,“精進”到洩恨報仇、宗教祭祀、貴族饗宴、官場酬酢……的精神心理次元了。

与食相关的就是色。中国是世界上最著名的一夫多妻制国家(古兰经中关于四妻制的规定,特别是关于保护女婴的内容,也让中国人惭愧),千年治乱轮回,但多妻制则超稳定不变。中国也以妇女缠足和溺弃女婴闻名于世。魔鬼把人变成工具,人也把人变成工具。各种权力(君权、夫权,父权甚至民权)由此自然把弱者变为工具。女人和孩子不仅是传宗接代的工具,也是发泄性欲、显示尊贵的工具。中国真正的一妇一妻制,正是在传教士到中国之后才逐渐开始的。耶稣不仅解放了孩子们的脚,也解放了中国妇女——然而,有多少中国人回头去感谢赞美神呢?更多的人回去向龙顶礼摩拜。有很多知识妇女今天声称热爱中国文化,她们根本不知道她所热爱的中国文化原是妇女的祭坛。

这个龙在周朝时,借着皇帝可以合法地拥有一百二十一个妻子。《礼记》载:“女御八十一人,当九夕。世妇二十七人,当三夕。九嫔九人,当一夕。三夫人,当一夕。后。当一夕。十五日而遍。”刘向在《说苑反质》中记载:秦始皇掠天下妇女倡优共达“数巨万人,钟鼓之乐,流漫无穷”。汉武帝时嫔妃级别增至十四等。而相应地,人数也从秦始皇的上万人增加到了汉武帝时期的一万八千人。《旧唐书食货志》道:“汉武帝后宫数万人,外讨戎夷,内兴宫室。” 历史上拥有宫女最多的皇帝是唐玄宗,其长期拥有的宫女数量超过四万个。到宋元明清时的宫女比汉唐要少,平均在2-3千人。因此有评论者感慨:在波旁王朝的历代帝王中,被称为“太阳王”的路易十四是其中最为淫逸的人之一。而他的妻妾有多少个呢?有几十个。但和中国帝王一比,也不过是小菜一碟……(参见“中国帝王与食色性也”一文, 作者:叶康乐,出处:议报社区网站之真理论坛)

然而,多妻制决不是专制皇权的特权,它是龙文化中普遍的人民意志。在中国,多妻制是全社会奉行的婚姻制度,正如太监虽然是龙的仆从,却也是一种大众心理一样。这种性倒错在今天仍然威胁着神给人所确立的婚姻制度。2005年10月22日,在重庆召开的“中国首届性医学论坛”上,中国性学会性医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马晓年对去年中国人性健康状况网上调查结果作了介绍。其结论被概括为:在男性已婚者中,有过婚外性关系的占47.4%,经常保持的占13.5%。2004年杜蕾斯全球性调查报告曾显示,说中国人平均有19.3个性伙伴。受调查者中有5人竟然表示,如果自己感染了艾滋病毒,会把艾滋病传开……

我并不想诅咒我的同胞。因为“我们并不是与属血气的争战,乃是与那些执政的,掌权的,管辖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属灵气的恶魔争战”(以弗所书6:12)。

2005年10月26日星期三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